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条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为: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主要设备、房屋、建筑物及运输工具等。
(二)非物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主要设备。
未划入固定资产范围的劳动资料,原则上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按如下标准分类。
(一)按固定资产性质和折旧年限分为:
1、通用设备部分
2、专用设备部分
3、房屋、建筑物部分--经营用房、非经营用房、建筑物。
(二)按使用性质和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经营用、租出、未使用、不需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及土地。
第四条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五条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如需变动,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办公会同意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第八条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第九条家电总公司要按建立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各部门承担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企划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全面核算和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分析固定资产利用情况,督促固定资产的维修护理工作,并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工作。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变价销售等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家电总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一律列入成本费用。其中:中小修理费用一次计入成本;大修理费用按月预提,实际发生时,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对数额较大的修理支出经批准可列待摊费用。
第十二条企划部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确保固定资产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家电总公司的货币资金要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和《结算中心管理及核算制度》,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家电总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财务部门要根据《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及时登记、对帐和清理,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加速应收帐款周转次数,对个人借款要严格执行《职工借款管理制度》。
对发生的应收票据要按银行汇票的帐面价值逐笔登记,加强保管。
待摊费用要严格按照受益对象和受益期限进行摊销。有关事项参照核算办法。
第四条年度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及财政部门批准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对坏帐损失处理的规定,确属坏帐不能收回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坏帐损失处理。
第五条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损失,各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如实反映商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切实做到帐实、帐证、帐帐相符。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清查,清查结果必须经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据以调整存货的帐目。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存货要弄清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有关制度参照《商品进销存管理及核算制度》。
第2篇x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思考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加大,使得各个学校规模在逐步扩大,拥有的资产数量和价值也在日益加大.但由于部分学校的...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我市目前拥有中小学校200多所,学校固定资产共计11.4亿元,占学校资产总额的80%。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大、范围广、期限长的现实特点,近几年来,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诸暨教育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了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电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全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据调查,一些学校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购置、验收、清查处置、报损等财产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采购缺乏采购计划和必要的审批制度,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采购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自由采购、随意采购;采购后又无验收、保管等制度,导致有账无物或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都应通过固定资产帐卡反映,并由专人管理。但现实中,某项资产的调出或报废在帐卡中未及时注销的情况屡屡发生,又如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时,未进行盘点、清查、交接等,造成学校财产管理松驰的不良现象。
2、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与手段有待改进
(1)固定资产范围不清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有待改进
(3)固定资产核算手段相对滞后
2023年9月开始,我市教育系统财务实行集中核算,为此,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学校单位的固定资产总账通过新中大财务软件核算,而明细账与卡片则由学校单位自行登记,以作备查。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学校单位设有备查账,也只是将所增加的固定资产手工记录于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资产明细账,未采用专用软件进行管理。
3、固定资产后续管理力度不够
当前,学校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缺乏,闲置和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普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盘点一次,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能做到,甚至于连清产核资都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清后乱,在用和在库情况模糊。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手段的相对落后和陈旧,管理基础工作的不够规范,造成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控制体系的不完整,一些学校家底不清,帐帐、帐实不符,资产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进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而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全息、实时与多维监管,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改进措施
1、健全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加强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制度。学校取得固定资产的途径日趋多样,如自制、外购、接受捐赠等,所有资产都应由资产管理人员、采购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验收,明确各自的责任,杜绝以次充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严把质量关。
(3)严格固定资产清查、报损制度。固定资产的处理、报损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明确处罚措施。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总分类账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每月核对一次,学校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至少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账实、账证相符。
(4)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设备使用、保管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同岗位责任挂钩,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流失的,给予处罚。
2、改进核算方法与手段
(4)利用专用软件加强固定资产核算。运用财务软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然后自动生成明细账,有需要时,随时调用、打印并装订成册,既保证核算的质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资产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固定资产监管力度
自学校单位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后,各集中核算单位增加的固定资产便随该项业务的结报而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单位会计未填写固定资产增加清单,中心工作人员也会及时提醒,要求主办会计补办手续。但单位在清理过程中减少的固定资产,由于受条件限制,单位会计若不上报,核算中心根本无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账无物的现象。对闲置的固定资产,部分单位领导未从成本效益角度进行考虑,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大钱购入的资产随着岁月的流逝而不断贬值。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我们应将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列入到它的内控制度中,这些环节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购建、完工验收、成本结转、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实物保管、报废管理等(见固定资产管理过程图),确保固定资产各个管理环节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随着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学校固定资产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财务人员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应适时、适度协助本单位领导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出固定资产的最佳效益,这对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得让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脱离出来,专职从事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给财务人员提供充电机会,以进一步提高他们专业水平,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到他们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还可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大比武之类的活动,对一些业务能力低下,不适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岗位调整,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队伍的专业化、知识化、规范化。
第3篇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资源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总则
1、释义: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以及一些单价不足2000元,但数量众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类:
①建筑物(如员工宿舍、办公楼),产权归公司的房屋;
②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③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像设备等);
④其他(办公桌、椅、柜、沙发、高档装饰品等)。
四、计划及审批权限
1、资产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总办;
2、根据各部门申请(申请表附后),公司当年经营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现状,综合平衡后编制当年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计划必须详细的列出预购物品种类、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并说明原因;
3、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核考察。
4、部依据有关批准报告进行市场询价,五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给总办及总经理。
五、购置与验收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需要部门向总办提出申请,总办综合平衡后,如同意,应按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如不同意,应给予申请部门调配或说明原因;经批准的申请或年度计划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前提。
2、总办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报告统一购买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标准、种类、数量,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有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采购固定资产。
3、对大件或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采购,财务部应进行审计和市场考察。
5、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验收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使用保养、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中出现故障应报告总办处理,发生丢失及恶意损坏视其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使用人应按购置价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赔偿。
2、责任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总办人力主管有权拒绝收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承担。
3、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不再使用原固定资产,应将管理的资产交总办,由总办根据情况调配使用,部门内或部门间无权调配资产的使用。
4、配给责任人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需要,严禁将公司资产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点使用。
5、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应配合总办、财务部对资产情况的核对清查等工作。
7、每年十一月份由总办组织、财务部和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清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清查报告。
8、总办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理,不能正常使用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转让均需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办理。
七、本规定由总办制定解释,交办公会讨论修订。
八、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4篇物业公司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
第5篇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九)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生活所用设备包括:打草机、绿篱机、电焊机、割磨机、切膜机、角磨机、打磨机、热熔机、疏通机、吸尘器、电锤、手电钻、打压泵、电流表、万用表、兆欧表、内六角、钢锯、尖嘴钳、剪丝钳、大力钳、手锤、拉钉钳、梅花扳手、开口扳手、活动扳手、套筒扳手、抽油烟机、猛火炉、电饭锅、冰箱/柜、排风扇、热水器、洗衣机、打卡机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垃圾车、行李车、叉车等;
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茶几、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电风扇、楼梯、保险柜、电烤炉等;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7、娱乐家具:乒乓球台、台球桌、麻将桌、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全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由各实际使用部门进行保管与保养。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主管以上人员)。
4、按照要求定期本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
5、行政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格式见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行政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见附3),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行政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见附4),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见附5)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见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按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取得年月日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
如:生产部2006年7月1日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sc
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购置年月日
十、固定资产的盘点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盘点和年末盘点,由行政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见附7),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
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附:1、《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2、《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4、《固定资产识别卡》;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6、《客户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台账》
第6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7篇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领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三)
2、各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增购资产,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采购,申请材料由行政部保管;
4、部门或员工因办公需要领用资产时,应在行政部填写《领用资产登记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5、员工领用资产时应核查资产是否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资产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对因使用不当、故意损坏等各类损毁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员工领用公司资产后,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公司,否则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员工承担;
7、员工偿还资产时,由行政部在《领用资产登记表》上予以核销;
9、财务部以年度为单位,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保留不定期抽查的权利,以确定公司资产是否帐实相符、出现损坏等情况。
第8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b
第9篇建筑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2000元以上。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第七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10篇杭州第七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照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各种方案中择优确定。凡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要经管理部门人员验收;专业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3、学校自制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费。付出时费用先记入“暂付款”帐户,自制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转列“支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按调拨单或估价单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第五章固定资产权限处置
根据《州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杭财综〔2009〕821号)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资产核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权限处置
依据上述权限处置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责任损失、调拨、变卖等,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3、报废或处置后的固定资产,须进行清理。经变价处理后,有一部分残值收入作“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4、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或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五份,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帐户。
5、责任损失的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职,固定资产有丢失、毁损、遭受人为破坏等情况,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重大损失还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要编制《固定资产报损单》一式三联,并根据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责成过失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执行其他处理决定。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报损单》注销固定资产明细帐,财会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赔偿损失的收入,纳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6、无偿或有偿调拨、变卖的固定资产。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无偿调拨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一式三联,分别冲销固定资产帐户记录;收回价款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监督复核
1、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财会部门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帐一次,保持帐帐相符,同时应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账目、实物进行监督和复核。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半年或一年)组织由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
2、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帐务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维修保养。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寿命:
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保养,特别是对电视机、录像机、高级照相机及附件、高级乐器、高级美术教具等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检修和保养,并建立保养记录。
2、保持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窃、防潮、防尘。
3、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保养。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记录。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够低值耐久品条件的物品。如小仪器仪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办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
3、采购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增减变动低值耐久品由学校会计和财产会计同时登记备查帐薄入帐核算,低值易耗品设立领用登记簿。
第九章财产保管员的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为加强财产管理,学校各部门设专、兼职财产保管员
1、总务处设专职财产会计(或称财产总保管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验收、保管、编目、登记、作帐)。
2、各教研组、处室、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设兼职财产保管员(也可由各组、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保管及财产帐务等工作。各班级也设财产保管员,负责本班级财产保管等工作。
3、财产保管实行以学校与组、处室(或图书馆)或个人保管本结合的原则:
凡集体使用的公物,分别由校或部门财产保管员保管。
凡个别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而个人借用之物(如计算器、收录机、工具书和参考书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门的财产清册,责任到人。
4、各部门保管员,负责对本部门公物的保管,财产增减必须及时入帐,并协助总务处执行对公物管理的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浙江省州杭第七中学
2023年12月20日
第11篇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使用、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等,确保公司财产帐、卡、物相符。
2、责任
2.1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以及性能完好、存放安全,各部门主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2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盘点工作的审批手续和工作组织;
2.3采购部门或采购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专用设备可以除外);
2.4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部门。
3、制度
3.4固定资产台帐管理:财务部对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折旧计提等进行帐务核算;财务部在做好帐务处理的同时,根据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拨等原始记录,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固定资产卡片所记载的资产状况、使用部门、存放地点、折旧净值状况等与帐务记载内容、事物存在状况相符;
3.5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对于公司营业用固定资产的出租,应与租赁人签定租赁合同,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按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由业务联系人负责将租赁到期的固定资产收回;对无偿临时(短期)借出的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并出具书面手续,双方经办人签字,以便于责任追究。严禁将公司资产私借他人使用。
3.7固定资产报废管理:a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条件:资产已经损坏,且无重新修复利用价值。由于生产工艺改进,尽管资产尚可运转,但已经不能运用于生产工作,且其他部门也不能利用。设备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影响生产工作效率或产生整个系统的不协调。资产丢失。盘亏。b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行政部,经技术鉴定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3.8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等会计处理业务,按《
第12篇某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某科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仪表、工具、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测试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2000元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商务部负责采购、财务部列帐、行政部负责管理及保养。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增置
第六条检验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由商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按采购清单的内容对品种、规格、数量、性能、外观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交库房管理员。
2.库房管理员根据检验单,物资采购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编号。随产品及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标记与产品及设备一致的编号后原件交资料室留存,复印件随物保管、随物入库。
3.经检验发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不符时,应予拒收,但库房管理员可以办理临时入库手续,负责暂时保管。
第七条登记手续与编号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即归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二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列帐,第二联行政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行政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盘点
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半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决后,送财务部门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出具盘点报告叙明原因呈总经理/副总经理批示。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报修设备应在48小时内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所有设备检查、保养一次。
第十条固定资产移交、拨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移交、拨转时,应由行政部让接收人员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签认。
第十一条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外借,行政部应先呈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二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行政部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财务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或外借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记录错误处理
(一)登记数据如因漏记、记错或记载不清者,登记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登记数据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据者一律由直接上级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金额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一)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公司资产遭受被窃、被抢、损坏者;
(二)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除赔偿相同金额外,公司将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3篇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1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设备、电脑设备、机械设备、杂项设备、公用设备、电仪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事务机具等九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维修部门:
3-2-1生产中维修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电仪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总务部:负责非生产部维修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
3-2-3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4-1固定资产编号以8们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固定资产编号图示:
类别年度别入帐顺序
大额中额流水号
4-3固定资产编号第一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1,2…9分别表示之。第2,3位代表中分类,由01…99表示之,如办公设备之桌(01)椅(02)等。
代号内容
1厂房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设备
5办公设备
6其他设备
4-4固定资产编号第4,5位代表年度号,分别购置年度如96,97年表示。
4-5固定资产编号第6,7,8位代表固定资产相同性质的入帐顺序流水号码,分别以001…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门应将各项固定资产设卡管理,建筑设备应建立(建筑设备登记卡),机械及其他设备应以(固定资产登记卡)建卡登记,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六、维护保养
管理部门协同维修部门订立各项资产的保养作业规范,并督促使用部门按规范执行维护工作。
七、盘点抽查与财产标签
7-1管理部门应会同部门,视公司实际需要盘点固定资产,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财务盘点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7-2管理部门应随时查核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以了解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实际,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即通知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另呈报权责主管批示处理。
7-3管理部门须制作财产标签,凡本公司财产均须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
八、核决权限
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决权限请参阅费用核决权限表。
九、管理政策
本公司一切固定资产管理作业,均应遵循下列管理政府。
9-1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可以让管理部门从整体的观点来考虑各部门所需购置的资产项目,使购置与处理固定资产的计划更为明确,不致盲目从事,重复添置资产。
9-2清晰明确的记录
将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购置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累计折旧、维修改造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除有助于维护资产的安全外,将来在申报公司所得税及保险理赔时亦有依据。
9-3落实保养及保护要求
为使固定资产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及维护作业应彻底实施。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
十、编制固定资产预算
在编制年度预算作业期间,各部门将下一年拟购置固定资产编列于年度预书内,经权责人核准后据以实施。
十一、请购
11-1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如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应另检附固定资产计划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11-3经初审通过的请购单及其附件,经权责人员核准后,使用部门在必要时应详细填安装场所、位置、日期等资料并将有关图纸送交采购部门如期购置或营建部门按期施工。
十二、不动产取得的处理
建筑设备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建造完成后,应即办理产权登记,并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建卡列管。
十三、动产取得的处理
直接购入或向仓储单位领取移交给使用部门时,取得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送管理部门不予以分类编号建卡列管,并于资产明显位置,标示资产编号。
十四、受赠取得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兄弟公司无偿拨入或因受赠而取得时,应填明估计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管理部门应视需要会同专业技术人员予以估价,并应按本办法第二十条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十五、建卡列管
15-1固定资产购入或取得所有权后,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单)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或建筑设备登记卡,一式三联,第一、二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送维修负责部门。
15-2管理部门应将登记卡按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原则编号,分类规档保管,并另设固定资产凭证袋把各项固定资产取得凭证、文件、图纸等套入保存。
15-3财会部应将登记卡作为会计辅助分类帐使用,按法令规定定期填写折旧金额及帐面净值。
15-4维修部门应将登记卡作为保养资料卡使用,填写每项固定资产的维修记录。
15-5登记卡每卡限载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如附属物无法单独计算其价值者,应合记于一卡。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运用
十六、设备统计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不同建立《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汇总表》,详列各项设备名称、厂牌、规格、适制产品(适用范围)、数量、产量(负荷能力),取得日期、取得价格、耐用年限、使用状况。以掌握设备能力及使用状况、并作有效的运用及管制。
十七、设备运用规划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配合本公司经营计划的需要,按各项设备的特性,性能及适用范围设定运用计划。
十八、设备运用管制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设备运用计划、操作规范的规定运用设备、管理部门应检查其执行情形呈报权责主管。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管
十九、保险
19-1管理部门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19-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保管
20-1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20-2《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单位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20-3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单位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二十一、转移
固定资产在本公司内相互移转调拨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认并会同管理部门,经权责人员核准后,第一、二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登记卡,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由移出部门留存。移转的固定资产出入厂区,应另依本公司《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二、出租或外借
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管理部门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签呈权责人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其出入厂区也应按《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二十三、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呈权责人员核准,据以实施。
二十四、让售
24-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管理部门将让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理,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签呈权责人员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4-2固定资产的让售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条件呈权责人核准后办理。
二十五、报废
固定资产因损坏且无修复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办理报废,对于呈准报废的闲置固定资产拆除后的零件或有残余价值的物品,应送有关部门办理入库。
二十六、减损
二十七、移交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应按《人事管理作业办法》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十八、维修
28-1管理部门应会同维修负责部门,订立固定资产保养规定,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
28-2定期保养及整修由维修部门按有关规定定期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28-3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由使用部门发现须保养及整修时,应随时填写《固定资产请修单》,向管理部门申请,经权责人员核准后办理。
28-4固定资产的保养及整修,因故须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修护时,按《采购管理作业办法》及《门卫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28-5固定资产维修负责部门每月应定期研讨各项固定资产定期维修期间长短的恰当性以及异常维修事项发生原因与改善对策,将研计结果以书面通知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28-6管理部门应将每项固定资产的重大修护支出(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登载于登记卡以备查找。
第14篇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15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程
第一条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第16篇行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产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体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位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1.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5.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8.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9.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0.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7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固定资产,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最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00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收货领用单》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收货领用单》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固定资产暂借单》,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收货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
5.4.《固定资产调拨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收货领用单》;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
it部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收货领用单》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固定资产维修(升级)申请单》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第18篇某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19篇乐成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乐成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总纲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及分类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五章固定资产入库及报销
第六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第八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九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十章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为规范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
集团各下属单位可以依据本制度,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各下属单位制定的具体办法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各资产管理单位应坚持
“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库存合理,责任到人;优化配置,提高效益;勤俭节约,加强维护”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集团总裁办公会为集团固定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批固定资产增加、处置及报失、报损方案;
2.负责审批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及购置预算;
3.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清查处理方案。
第五条
集团总裁办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及集团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调配;
2.负责编制集团总部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及购置预算;审核、汇总平衡集团各部室及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需求;
3.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的购置供应、验收入(出)库、库存管理、调拨使用、维护维修、报失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对集团各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设置资产管理岗位,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对各类固定资产建卡编号、登记备查,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财务部进行实物与账面核对,定期或不定期与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6.负责不定期地组织集团固定资产盘点;
7.配合集团财务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8.负责拟定固定资产清查处理方案及出具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赔偿处理意见,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集团财务部为固定资产账实情况的监查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集团固定资产实物清查;
2.负责对集团固定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
第七条
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及调配;
2.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进行审核、平衡、汇总,并报集团审批;
3.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采购、维护及日常管理,负责监督本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4.设置资产管理岗位,负责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各类固定资产建卡编号、登记备查,定期或不定期与财务部进行实物与账面核对,定期或不定期与集团总裁办进行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5.负责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
6.负责配合本单位财务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集团审批。
7.负责拟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意见,并报集团审批。
第八条
各下属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实情况的监查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定期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清查;
2.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
第九条
资产使用人(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人,主要职责是:
资产使用人(部门)对所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及分类
第十条
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凡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
有形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为了统一口径:
1.对于本单位同类产品中,大部分型号的产品单位价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个别型号的产品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一律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2.对于本单位同类产品中,大部分型号的产品单位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个别型号的产品单位价值高于固定资产标准的,一律视同低值易耗品管理。
3.学校的办公家具、教室桌椅、图书馆的图书资料等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地产子公司为实现销售,建设的样板间购置的家具、电器、配饰等各项资产无论金额大小均作为帐外资产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经营用房等。对于构成房屋建筑物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设施,应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不得单独计价。
2.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教学仪器、文化事业的文体设备、音乐器材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用的通用性设备、电子设备(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交换机)等。
4.交通运输设备:指汽车等。
5.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如学校的图书、古典家具、古董、字画等装饰性家具陈列品等。
第十二条
外购固定资产
1.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安排固定资产购置,购置前须报集团逐项审批。未经集团审核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对于未经集团审核批准私自购买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入库验收、集团财务部不予报销。
3.固定资产购置应实行双人采购制度,保证购置过程公开、透明;购置前应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掌握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多家询价、比价、议价后再进行选择,以保证所购资产质优价廉。
第十三条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由受赠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发票、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入库凭据登记入账;没有取得发票的,应按市场重置价值估价入账,对于预计资产价值较高(500万元以上)的,应聘请外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四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接受投资固定资产
接受投资固定资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六条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
债务重组增加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入库
1.外购固定资产应先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发票及采购清单核对数量、单价、金额,验收合格入库后,经办人与资产管理员完整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及固定资产实物卡片,资产管理员需根据固定资产编号原则,将该资产编号填于入库单右上角,以便和财务部门统一资产编号,便于固定资产清查。
2.资产中所附的保修卡、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编号保管。对规格、质量不合格的到库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拒绝入库。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报销
经办人凭入库单记账联和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对于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替下属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入库单上须有集团资产管理员与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员的共同签字,财务部方可办理报销。入库单作为必不可少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一、资产管理部门
1.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资产类别及资产所附保管、保养说明进行日常资产管理。
2.资产管理员应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并及时告之主管领导。
3.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固定资产的占用情况建立台账,随时掌握库存资产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
4.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保养与维护,资产使用人(部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各类设备的使用和运转情况,发现固定资产使用不正常,应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修理,使固定资产效能得到恢复,保证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转。
5.为便于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于入库时按固定资产类别及时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时贴上“资产标签卡”和“资产流转标签卡”。
7.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照制度规范,具备专业知识,并按照集团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贯彻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工
作。
二、财务部门
1.财务部在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卡片时,必须详细列明该固定资产情况,将资产名称、规格、品牌、型号等填在相应栏目中。
2.财务核算人员应与资产管理员核对资产管理口径,以便财务账与资产管理台账相一致。财务部门须与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资产名称、编号。
三、使用人(部门)
1.资产领用后不得私自调换使用人和存放地点,不允许私自调换、拆分。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员同意私自调换、搬动,如出现缺失、损坏由原资产使用人负责赔偿。
2.资产管理工作应列入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各项管理活动中。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编号原则
1.固定资产的编号必须一物一号,不得随意更改。
2.固定资产编号应先确定其资产类别,再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规律性、连贯性和条理性。
3.固定资产各级编号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公司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4.各编号之间用“-“连接,模式为“购建单位编码--资产一级类名--资产二级类名--资产名称代码--顺序号”。(如下图)
5.×××-××-××--××××-×××
i.顺序号
ii.资产名称代码
iii.资产二级类名
iv.资产一级类名
v.购建单位编码
6.编号项目说明:
a)购建单位编码:按照集团总裁办确定的具体编号办法执行。
b)资产一级类名:资产的大分类代码,即:固定资产为G。
c)资产二级类名:资产的二级分类代码,即:固定资产的二级分类代码为房屋及建筑物01,专用设备为02,一般设备03,交通运输设备04,其它固定资产05。
d)资产名称:资产名称的大写字母简写代码。
e)顺序号: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类别编制,从001开始的流水号码。
例如:
集团购置的价值3500元的空调一台,资产编号为:00-G-03-KT-001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领用
领用人应完整填写固定资产申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后到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一、出租
二、出借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调配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3.使用单位如发现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或丢失情况,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门报损、报失,并提交书面申请表及建议处置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签署处理意见后报集团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的报损和报失处理。
4.固定资产申请报废、报失经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将《资产报废(报失)申请表》抄送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同步记录。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第二十七条
后续支出
1.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列入当年的预算,并在预算额度内控制支付。
2.如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是为了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该项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3.调拨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及保管均由使用单位负责,但资产的大修理、改造等资本性支出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出售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对外捐赠
第三十条
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集团总裁办的批复意见,签署投资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及时通知本单位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
一、报废条件
1.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资产管理部门鉴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
2.因火灾、风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力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
3.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继续使用,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固定资产;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
二、审批流程
第三十三条
1.每年年终决算前,由集团财务部组织,集团总裁办、各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各下属单位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并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离任时,应进行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清查范围
本单位在库及在用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本单位所有调剂到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其他单位所有调剂到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
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处置
1.对于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集团备案后按照帐外资产进行管理;
2.对于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本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拟处理意见报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财务部门根据集团批准的处理意见,上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4.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5.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7.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折旧
1.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帐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均应按期计提折旧。
2.企业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期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折旧一律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提取。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年
4.75%
5%
交通工具
5年
19%
专用设备
一般设备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处置
1.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餐饮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餐饮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