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视同销售”是很多企业都会碰到的一个纳税调整事项,在填写A105010一表时,很多会计看到下面这八种情况(除其他)就晕了头,具体怎么填,今天八个小案例讲清楚!
一、视同销售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B企业生产手机,两家企业商定互换自家的产品,A企业用自产的10台电视换取了B企业自产的20台手机。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手机单位成本800元,同期销售单价15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税务处理:以A企业为例,该业务属于视同销售业务,税法规定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3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30000元,并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16000元,纳税调整减少16000元。
填报如下:
2、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促销活动送出了10台电视。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税务处理:该业务属于视同销售业务,税法规定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30000元,纳税调整增加30000元,并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16000元,纳税调整减少16000元。
3、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给客户送礼送了10台电视。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4、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给10名优秀员工发了10台电视。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5、用于股息分配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有10台电视用于股息分配。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6、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向一个贫困村捐赠了10台电视。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7、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生产电视,年底决定入股B企业,以10台电视作为入股资本。电视机单位成本1600元,同期销售单价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8、提供劳务视同销售
案例:A企业提供电视维修服务,免费给B企业提供了10次电视维修服务。电视维修服务的单位劳务成本1600元,同期电视维修服务的单位劳务收入3000元。会计上未确认收入。
二、视同销售业务常见风险点
1、无法正确判断是否为视同销售业务
判断是否为视同销售业务主要看资产所有权属是否改变。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实际上,有相当多生产日用生活品、食品、饮料等产品的企业,都存在将自产产品发放给员工、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情形,都需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
2、收入与成本不匹配
填写原则:遵循收入与成本相匹配原则。
企业填写视同销售纳税调整事项时,一定要注意收入与成本的匹配。若是只填写了视同销售收入,而未填写视同销售成本,申报时系统可能会给出“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提醒;同时,避免错行填写。实际操作中,会有企业在填写时把视同销售收入填在了市场推广一栏,而视同销售成本填在了交际应酬一栏,这样的填写也是不符合匹配原则的。
3、视同销售计税价格无法确定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如上述案例中,视同销售收入是按照10台电视的同期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的。若企业视同销售计税价格确定错误,会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多缴不必要的税款,均存在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