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彬:本院作出的(2013)黄民初字第2886号和28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申请人李龙海、曲洪臣于2014年10月23日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执字第1666号和1676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原标题:人民法院公告
2015年8月8日
刘超:本院作出的(2015)黄民初字第3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申请人曲洪臣于2015年3月25日申请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执字第735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李东、高艳岭、张坤: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滦民初字第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井福、刘井和、刘海森、王秀青: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滦民初字第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志民、孙志军、艾永、徐燕: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滦民初字第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志军、孙江、陈龙、徐燕: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滦民初字第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宝国、楚金国、姜立中、黄宝利、曲占祥:原告河北滦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滦民初字第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春仁:原告滦平县鑫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及张述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7室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滦平合力矿业有限公司:原告盈江县元顺安矿业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重庆丰嘉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马裕玲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2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2340、02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刘兴元、胡大伟:原告重庆智邦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2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刘勇、卞伯英、重庆茂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李文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2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马烨乾、重庆久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李文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林博贸易有限公司、林华平、张文静:原告周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3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古登商贸有限公司:原告重庆钢标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1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李荣熙:原告陈国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凯华、曾佑福:原告重庆龙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2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唐琼:原告甘世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俞军明:原告张静诉你合伙协议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沃网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王儒龙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4)江法民初字第00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袁代新、王小萍:原告王太模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袁代新、王小萍:原告郑忠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袁代新:原告郑忠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9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袁代新:原告王太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8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梁海鹏:原告重庆聚信美家居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0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霍会川、重庆精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余建忠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0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徐锐、葛龙友、蒲建碧:原告曹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2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孔祥瑞:原告黄永刚诉你合伙协议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左玲、邓裕军:原告重庆今荣(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毛剑、霍莉:原告重庆今荣(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张镇东、张浩:原告重庆今荣(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周昌银、陈海军、周道富:原告重庆今荣(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于祥艳、黄承伟: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2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麦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胡焱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2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易小江:原告陈明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江法民初字第0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罗意英:原告彭成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0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刘伍兰:原告周正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0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梁伦超: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与你、梁伦建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0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张以成:原告康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辨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O15年11月4日10时在本院余家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本院受理李晓琴申请宣告喻维兴失踪一案已审结。经查:喻维兴(又名喻维星),男,1974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新元村2组21号。其于2012年11月19日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本院依法于2015年1月10日在重庆市万州区弹子镇新元村村民委员会张贴、2015年2月5日在人民日报刊登寻找喻维兴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喻维兴仍然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作出(2015)万法民特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宣告喻维兴为失踪人;二、指定申请人李晓琴为喻维兴的财产代管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向泽云: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1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何习祥: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1739号、01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刘顺平: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支行与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1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余邦顺:原告余邦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辨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O15年11月4日14时在本院余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张文蓉:原告陈宣兵诉你离婚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辨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O15年11月10日10时在本院余家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欧阳玉燕:原告曾智祥诉你离婚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辨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O15年11月10日9时10分在本院余家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段传琴:原告汪泽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辨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O15年11月10日14时10分在本院余家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马桂春:原告叶金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山峪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刘祥珍:原告杨小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15年11月5日14点在本院陈家桥法庭5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重庆市鑫邦物流有限公司:原告通贸物资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九法民初字第03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娄底贝尔科技有限公司、罗小平、周颖、陈小龙、凌锦凤、邬建晖、周聪林: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涟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雄辉:原告刘永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涟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谢爱平、胡斌、周国恩、李孜: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娄星民一初字第249、2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涟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魏云:原告易良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谭迁军、张健:原告郑晓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截止于第一次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0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4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陈伟:原告李其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魏云:原告万伟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2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魏云:原告万伟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2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袁家华:原告程啟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3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唐佳誉、银兴: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与你们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9日14时30分在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徐白龙:原告陈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1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张大华:原告蒋福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万法民初字第0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廊坊市华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131000000020418):原告向仕兵诉被告冉茂明,第三人廊坊市华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5日9点30分在本院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重庆市惠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流军、余朋惠:原告万州区钟鼓楼建升建筑设备租赁站(经营者徐万春)与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执法监督卡、风险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开庭时。定于2015年11月2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谭忠容、邓正元:原告曾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邬启英、徐修安、徐勇:原告黄付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0月26日9时20分在本院第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程波、余小丽:原告史光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0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3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唐华:原告冉汝尔、冉琛琛、冉素净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天城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4日14点30分在本院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程波、余小丽:原告史光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至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0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第3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程地林、晋萍:原告张云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9日9点30分在本院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成都鹏诚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之内,举证期限至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0月9日9点20分在本院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秦伟、李波、王建:原告史光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4日10点30分在本院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刘利权、梁长远:原告史光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4日9时20分在本院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周天强、利川市华森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6614679-0):原告龚文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8日14点30分在本院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重庆市万州区天龙房地产开发物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白路支行申请你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有异议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
周军、李莉:原告杜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材料及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开庭之日届满。定于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3审判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田杰:原告王贤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执法监督卡、风险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开庭时。定于2015年11月16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本院于2015年4月14日受理了申请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3130005223469684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5万元,出票日期2014年4月28日、出票人重庆鑫亿金属桥梁结构有限公司、收款人重庆繁发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银行重庆银行万州支行营业部、汇票到期日2014年10月28日、第一被背书人(持票人、托收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背书人(被托收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7月17日作出(2015)万法民催字第0000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重庆银行万州支行营业部请求支付。
夏万福:原告应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3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本院于2015年7月16日刊登的原告黄柳娟诉包龙英、曾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中“包龙英”更改为“包隆英”,特此更正。
贾建平:本院受理乔金宝申请执行你及高新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法执字第277号执行通知书、(2015)平法执字第277号执行裁定书、(2015)平法执字第277-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赵晓峰:本院受理黄英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禹民一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52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朝甫:本院受理陈帅禹诉你及李松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禹民一初字第9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松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从永、梁英、李红:本院受理重庆融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187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为:你们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内日偿还原告代偿款20955.72元及违约金4365.2元,共计25320.9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因遗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永支行签发的编号3140005125351178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收款人:重庆市涪陵太极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票金额:10万元,出票日期2015年1月28日,到期日2015年7月28日。该票据的最后持有人为申请人。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否则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重庆创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晖煜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顺禧实业有限公司、罗正刚、杨仲武、陈家媛、汪从国、邬昌国、陈兰兰、博强:本院受理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归还借款40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等,并对抵押物优先受偿。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辛大伟、重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素云与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沙法民初字第02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黄旭初、重庆市长寿区众群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成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沙法民初字第02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陈国春:本院受理胡天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于民三初字第00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沈阳市于洪区鑫发利建材厂(白文龙):关于原告白春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于民三初字第007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返还原告转让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魏丹、庞德利:本院受理卜冬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陵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张翠红、谷少杰: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伟、李士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长民二初字第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安:本院受理河北凯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马书霞、朱卫东:本院受理河北京鑫华俊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银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汇特蒙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长民二初字第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玉萍、阚新梅:本院受理河北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长民二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冯立新、王凤菊:本院受理河北创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长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宁:本院受理赵源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海民初字第2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2015年6月30日刊登的孙燕燕诉孙青竹公告中,被公告人应为孙青竹、于习忠,特此补正。
刘昌先:本院受理朱汝卿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刘昌先:本院受理卢光旭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刘昌先:本院受理朱奇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邻水县石永镇象鼓寨村7组85号王良会:本院受理潘树成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邻水民初字第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永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原、被告均不得另行结婚。
李玲:本院受理王振刚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5)舒民一初字第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平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春霞:本院受理任晓民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5)舒民一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平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哈密市泽瑞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哈密市神新门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哈市民二初字第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赣县恒发钨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赣州恒拓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董福平:本院受理程光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6日8: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胡秀琴:本院受理陈小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永民初字第3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董晓:本院受理邹建辉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景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韦正巧:本院受理韦利艳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6日9:30分在本院穿山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李书真、张秀珍:本院受理叶旭兴诉你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8日9:30分在本院穿山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韦映葵:本院受理蔡长青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7日9:30分在本院穿山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李健光:本院受理谢泰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裁判文书上网风险提示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随案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5年10月26日下午3: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孟丽娅、邓宸:我院受理郑木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7642号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你们连带偿还原告借款55000元,并从2014年8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共计69000元,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孟丽娅与邓宸系夫妻关系,被告于2014年7月11日向原告借款6万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但被告仅在2014年8月1日归还了5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至今并未归还上述借款)、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材料及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楼第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林星星、谢伟岭、吴桂发、谭松妮: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4842、0484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楼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石家庄恒盛源工贸有限公司、李春社:本院受理石家庄市中弘和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河北顺邦商汇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李秀萍:本院受理马寅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5]于民二初字第0516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张雪:本院受理沈阳华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杨跃南、杨亚梅、嘉兴市华闽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嘉南商初字第623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方永安、张雪莲、海宁斯涛毛皮服装有限公司、嘉兴市力顿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严斯涛、沈姚萍、严水定:本院受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嘉南商初字第517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林长勇、黄贵凤、嘉兴市华闽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嘉南商初字第634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审理。
上饶县嘉成服饰有限公司、卢建、刘康海、王建新:本院受理嘉兴市宏鑫仿丝绵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马金凤:本院受理修德友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于民一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三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白大海:本院受理宋泽敏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于民一初字第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三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彭俊仁:本院受理魏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彭小英、余根华:本院受理魏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黄惠珍:本院受理郑珠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余兴文:本院受理余兰珍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余养和:本院受理古田县进安铝合金加工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黄华叨:本院受理黄良贵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古民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鹤塘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2015年5月8日受理了申请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票号30200053/21865359、金额200万元、出票日期2012年12月18日、到期日期2013年6月18日、出票人为磁县诚信洗煤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邯郸县龙鹏物资经销有限公司、付款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会计部、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5年7月28日作出(2015)西民催字第00014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游丹、黄学文、张怡、齐广利:我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6208、06211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国政: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楼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重庆鼎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李勇:我院受理彭登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8410号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重庆鼎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9000元,合计3.9万元;事实及理由:2014年3月11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协议》,原告向被告借款3万元,期限6个月,期满后被告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本金、利息按24%的年利率每月结算一次,但被告在2014年9月支付利息后就再未支付利息。协议到期后也未偿还本金)、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材料及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1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刘建成: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楼第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林英长: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14:1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咏梅: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15:0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唐国志: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9:2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谭爱金: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8:4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刘利占: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6日15:0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岳奎: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6日14:1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干武松、陈瑞红: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6日9:2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陈春雷、陈小瑶:本院受理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6日8:40在本院梅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潘玉洲:本院受理阿荣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王争林、何春梅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阿民初字第016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0月30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周兴明:本院受理重庆全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及开庭传票。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庹汉权:本院受理重庆全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及开庭传票。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2: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天津广德瑞集团有限公司、蒋真林、白翠平、天津市杏花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静:本院受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市港铝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刘振跃、魏汝文、韩金春、平金龙、杨依兰、天津市金鑫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书文书上网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百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誉棉进出口有限公司、天津恒毅睿鹏商贸有限公司、刘金耀、张慧敏、刘锐、贾国斌、盛家涛、高洁:本院受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