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平顶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200名
平顶山政府网|2011-06-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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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市直学校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且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平顶山户籍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者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幼儿师范专业毕业或相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5、幼儿教师年龄在27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1年6月13日,在《平顶山日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示七天。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考生要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要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发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政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费95元。
5、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到原报名点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初、高中及幼师教学大纲为准)。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幼儿教育学科者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他专业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初、高中教师以1:1.5的比例,幼儿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以1:2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考核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面试为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当场打分,现场宣布成绩。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2011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平顶山市2011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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