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本手册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有关活动做出了规定,本手册是对公司《质量手册》的完善和补充,专门用于描述产品质量控制的有关活动,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前言
本手册适用的产品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产品。
2标准及术语
3职责与权限
品质部组织机构图。(见图*)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表。(见表*)
3.1.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合同中涉及到产品质量的项目,必须通知质量管理部参加评审。3.1.2合同中涉及产品质量的内容发生更改时,及时书面传递给质量管理部。3.1.3保存合同评审记录。3..2技术开发部
3.2.1负责组织生产工艺评定和必要的工艺试验,获取产品工艺评定试验报告。
3.2.2负责编制生产工艺规程和典型不合格的返修工艺规程,下发给车间执行,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
3.2.3负责有关产品技术标准的控制和发放。3.2.4负责对车间员工操作技能进行指导培训。3.3人力资源部
3.3.1负责质量控制配备足够的、有资格的人员,并对这些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3.3.2负责履行对检验员的聘任手续,并进行考核。3.3.3负责组织各种检验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3..4供应部
3.4.1负责按要求采购产品原材料,索取符合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3.4.2负责产品原材料的入库、标识、保管、发放等,做好防护并确保可追溯性。3.5质量管理处
3.5.1负责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日常的总体协调工作。
3.5.2负责与评审机构联络,总体协调产品质量认证和每年的监督检查工作。
3.8.1负责制定公司产品及其部件的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3.8.2负责车间场地的安全和环保设施的配置,并按要求进行监控。
质量部主管
文控文员
8﹒负责遵守与推动质量方针﹑目标﹐执行公司质量制度﹑程序﹒
制程检验与控制(PQC)
10.遵守与推动质量方针﹑目标﹐执行公司质量制度﹑程序﹒
成品出货检验(OQC)
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表
注:★监督●主要负责▲配合
1.合同评审
1.1合同评审
如果设计是由顾客提供的,那么设计评审应纳入合同评审中进行。
评审时,应考虑以下要求:
a)要采用的应用标准,产品的安全及重要性等级和产品最终验收级别等,包括各种补充要求;
b)产品工艺规程;
c)生产工艺评定方法;
d)人员评定;
e)检查与试验;
f)材料、标识和可追溯性;
g)质量控制安排,包括任何独立的检验实体;
h)不合格品的处理。
当有关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市场部、管理部、开发部、生产部和人事部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品质部。
2.检验人员
2.1概述
人员的管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人力资源部要为质量控制配备足够的、有资格的人员,并对这些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以便满足工作要求。
2.2工序检验人员
2.3品质检验人员
负责进货到出厂检验和试验的检验员必须具备:
a)产品检验、试验、验证的基本知识;
b)质量检验策划——进料、制程、成品检验;
c)常用量具使用与维护;
d)常用统计技术应用——鱼骨图、柏拉图、直方图、推移图等;
e)如何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标准);
f)质量检验标准的建立-----塑胶类、五金类、电子类、包材类等。
2.4.1概述
2.4.2生产前的检验
车间在生产前,要对如下内容进行自检:
a)作业指导书的适用性;
b)检验规程的适用性;
d)产品材料的鉴定;
e)接头准备,如:形状、外观、尺寸等;
f)装配、固定及定位;
g)产品工艺规程中的特殊要求;
h)产品试验的安排;
i)检验作业条件的适用性,包括环境条件。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自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3生产过程中的检验
在生产过程中,车间按照适当的间隔对如下内容进行自检:
a)基本的检验工艺参数,如:电压、电流、等;
e)检验顺序;
h)中间检查,如:尺寸检查等。
2.4.4最后检验
在装配完成后,车间按相应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然后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抽检,包括:
d)有关的质量记录。
2.4.5检验状态
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3.设备及工装
设备的管理《设备管理程序》和,工装的管理《工装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车间现场设备及工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生产及检测用设备和工装
必需的、足够的、处于完好状态的设备和工装应包括:
a)检测仪器电源及其它机器;
d)夹具及定位装置;
c)用于检测仪器的起重及搬运设备;
e)清洁设备;
f)破坏性检测及无损检测设备(破坏性检测设备应在实验室)。
3.2设施说明
用于检测的设备台帐,应注明主要设备的基本参数;
3.3设备和工装的适用性
设备和工装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3.4新设备
新设备(或整修过的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适当的测试,测试应按相应标准进行,测试结果应证实设备正常工作,测试记录应保存。
3.5日常维修保养
品质部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制度,下发给车间,并监督实施,该制度应包括:
b)测试作业用的安培表、电压表、调压器、稳压器等的工作状况;
c)电缆、软管、接头等的状况;
e)热电偶及其它测温仪器的工作状况;
车间应针对相应的设备制定、实施具体的维修及保养计划,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禁止使用不良的设备。
4生产作业
4.1生产作业计划
车间要根据管理部的产品生产计划制定成品及其部件的生产作业计划,内容应包括:
a)结构制造的顺序要求,如:单个部件的制造顺序,分装、总装的顺序等;
b)生产所需的各种工序的鉴定;
d)检测作业顺序;
f)检查试验要求,包括任何独立的检查实体;
g)环境条件,如防风、防雨等;
h)按批、按零件、部件进行适当的分项标识。
4.2作业指导
车间在生产中,可直接将作业规程(SOP)用于车间作为作业指导,和根据检验规程(SIP)编制专用的检验作业规程用于指导生产。
5.储存和搬运
供应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材料及在制品的储存和搬运;
应重点防护是避免潮湿、磕碰损坏、变形等。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应注意转移和保持。
6.不合格品及其纠正
不合格品的控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工艺技术开发部必须制定典型不合格的返修工艺规程,下发给车间执行,返修后重新检验。
7.校准
所有与检测有关的设备、测量和试验装置均需定期校准,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原属一次性校准的装置,如耐压仪、接地电阻仪、电流表、电压表、及检测装置等,由品质部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确保定期校准。
8标识及可追溯性
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应保持如下标识及可追溯性记录:a)生产计划;
b)工序卡;
g)检测程序及人员;
h)产品材料,如:型号、批号或浇注号等;
I)成品,如型号、批号、生产组别和状态;
j)返工、返修部位及状态。
9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的控制执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按照标准要求,还应保存的质量记录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