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日前,我市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意见》。
鼓励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意见》鼓励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物业企业先行先试,针对目前老年人家政、送药、代买、设施维修、家电维修、精神慰藉、定期寻访、安全值守等“点单式”居家养老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支持现有的管家、保洁、设备维修、秩序维护等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市场拓展情况,按照老年人照护需求采取岗位调整、人员分流、兼合岗位等方式调整人员配置,逐步建立一支复合型、专业化物业企业养老服务团队。
多角度支持落实居家养老服务
如何实实在在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等延伸服务?《意见》从多个角度支持物业企业落实居家养老服务。
其中提到,支持发展智慧养老。支持物业企业以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市民政部门、市医保部门,逐步打通互联青岛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青岛养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同时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提供医疗资源查询、在线预约挂号、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医保信息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等医疗医保服务。
规范物业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
支持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工作,是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形式、扩大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物业服务内容的重要创新。在此过程中,规范物业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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