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开封市域范围内2023年9月21日(含)前交付使用的居民自用住宅或有合法手续的自建住宅房。此次补贴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二、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吗?
答: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是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或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住宅实际拥有人。
三、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哪些?
四、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申请?
答:2023年9月21日(含)前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也可以申请旧房装修补贴。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人,补贴申请人、装修合同签订人、装修发票抬头人应一致。
五、同一人名下有多套房屋是否能就多套房屋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每人只能就一套房申请一次,个人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关于补贴比例、补贴金额问题。
答:委托市住建局官网公示的参与活动主体进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按所用材料和物品总价款(不含人工费)的20%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金总量控制,按照先到、先审、先得的原则,用完提前结束。
七、补贴活动政策期前已支付装修款或已购买装修物品和材料的,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答:不可以。
八、补贴物品材料有哪些?
答: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品类具体如下:地板(含ENF级无醛木地板、其它绿色环保级别木地板、瓷砖、石材)、墙面(含无醛涂料、ENF级无醛饰面板材及其它绿色环保涂料、饰面板材)、饰面砖、门窗、吊顶、装修基材、管线、窗帘软装、定制柜、卫具、洁具、淋浴房、灯具开关、五金、家具(含ENF级无醛家具、整体柜及其它绿色环保家具)等15类材料和物品享受本次补贴。
已列入开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清单的8大类家电产品和16大类家装厨卫产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以下物品不得通过本活动享受补贴: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含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烘干机、破壁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等16类家装厨卫产品)
十、没有发票,但有支付凭证可申请补贴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答:不能,支付凭证不可代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都可以。
十一、发票的抬头是房屋坐落可以吗?填报的发票金额是否包括税额?
答:发票的抬头人须是房屋产权人,房屋坐落可写在发票备注里。填报的发票金额包括税额,发票开具时,其项目名称不得超出补贴范围规定的15类(不含人工费),尽量清晰、准确、详尽地列示,与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项目及金额一致,确保与实际交易事项相符,以符合财务规范及税务监管要求。
十二、发票金额与装修合同总装修款数额不一致,如何计算补贴金额?
十三、施工照片拍摄有什么要求?
十四、是否一定要等装修完工后才能申领?
十六、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
十七、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有哪些限制行为?
答:在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在实施房屋室内装修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四)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出现上述行为一旦发现情况属实的将取消申领人补贴资格,参与活动主体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