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落实《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内江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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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商务局??????????????内江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内江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
补贴政策期限: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是否延长期限视国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和补贴实施效果另行确定。
申领期限: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1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对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家电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台(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对个人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元。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由新家电发票开具地受理和发放。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35%:65%比例共担。市县财政承担部分:市和四区财政按35%:65%比例共担;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作为扩权强县自行承担。
五、补贴要求
(一)个人消费者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到我市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将旧家电交售到我市参与以旧换新的回收企业,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
(二)旧家电是指已使用过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热水器五类电器。交售的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的完整性,其中:电视机须含外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主要部件;冰箱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洗衣机须含机壳、内胆或滚筒、电动机等主要部件;空调须含机壳、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主要部件;热水器需含机壳、内胆等主要部件。新家电是指新购买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类绿色智能电器,有中国能效(水效)等级标识的家电需符合2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电视机需符合3级以上)。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数量应相符。
六、申领流程
(二)回收企业收集信息。消费者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交售符合条件的旧家电后,回收企业要规范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附件1)。其中,回收编号由回收企业自行制定并提前印制在凭证上(编号组成为市州拼音首字母+区县拼音首字母+回收企业公司简称首字母+数字编号,如内江市市中区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编号为NJSZSNYG001)。回收凭证一式三联,回收企业填写后,留给消费者一联,回收企业保留一联,另外一联交给合作的拆解企业。同时,回收企业要将“四川省旧机标签”(附件2)粘贴到所有参与此次活动的旧家电,以对旧家电进行标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和“四川省旧机标签”由回收企业自行打印并将凭证编号报县(市、区)商务部门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申请人、家电购买人、销售发票获取人、旧家电回收凭证所有人、补贴资金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二)补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如补贴申请人申请时符合要求,但审核及发放过程中申请人出现了不再符合要求的情况(例如出现申请人退回家电、发票冲红、发票作废等情况),将不予发放补贴。
(四)补贴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补贴资金发放。
八、审核及兑付
(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落实专人通过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对消费者申报补贴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完善有关材料信息。
(三)各县(市、区)于每月28日前将资金拨付进度表(附件3)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并在政策实施期结束后,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汇总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各县(市、区)补助资金清算建议,市财政局按程序统一清算资金。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学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研读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文件,熟知操作流程。家电销售企业要加强学习,委派专人指导消费者在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申报补贴。家电回收企业要及时做好旧家电信息补录工作,确保补贴申请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