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资金管理办法

各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电动福建”建设,进一步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动力电池等产业加快发展,规范“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日

福建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省“电动福建”建设的据实结算类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突出重点、规范执行、绩效优先、公开透明、跟踪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能利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培育、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等;

(二)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包括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引进、电动船舶电池动力推进系统研制、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建(改)造、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建设、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建设、绿色智能船型研发等;

(三)新能源装备推广应用;

(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包括电池租赁、储能电池等;

(五)“电动福建”建设平台运营;

(六)对通过银行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购买智能网联汽车、省示范项目电动船舶进行贴息。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和工信部门按下列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资金规模、用途及省工信厅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配下达资金,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省工信厅负责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提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确定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原则上应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会同省财政厅及时拨付下达资金,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行监督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项资金应采用科学规范的分配办法。根据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可采用项目法、因素法、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分配。

(三)采取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的资金,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具体奖补政策,明确奖补标准等。

(四)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五)第七条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结合上年度政策执行情况和年初预算批复的“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合理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具体奖补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拨付下达奖补资金。

第八条转移支付资金在当年完成绩效目标后仍有结转结余的,可以用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支持范围,并按照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工信部门应将每季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于季度结束后15日内上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将每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情况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

第九条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省工信厅应当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未能独立客观地发布意见,在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中存在虚假、伪造行为的专家或者市场中介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主办:福建省财政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GoogleChrome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THE END
1.2024年,这些外贸规定与你息息相关!新的一年都有哪些新规、税率、政策变化在影响您的企业业务呢?本文一口气整理了52条资讯,说不定就有与您相关的,一起来看看吧 税费调整 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http://www.fsccpit.org/zcfg/zcjd/content/post_816223.html
2.及时电:新能源充电桩补贴2024年最新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三亚市作为海南省的重要旅游城市,积极响应家号召,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升级。近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正式启动了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验收及补贴申报工作。这一举措不仅标志着三亚市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领域迈出了坚实的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6970110
3.@达州车主!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官方解答来了!答:满足上述条件并符合《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中其他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可按16号文明确的补贴标准申请享受补贴。 问题2: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8月26日至9月24日期间,在四川省内购买了销售发票价格5万元以下http://m.dzxw.net/cms/content/421177387
4.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4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说明。 考生必须完成网上信息输入、材料上传、网上缴费、提交审核、信息确认(网上或现场)、查询审核结果(网上信息确认的)、打印网上确认单(网上信息确认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http://www.fzmjtc.cn/jjzx/info/1008/2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