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3-051
2023
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3-05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项目主要是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韩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慧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前置研究并提出建议。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合规管理规定》。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4.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原材料及设备采购、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额度已无法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调增5.02亿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5.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本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前置研究并提出建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公告》。
6.关于调整部分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研究并提出建议。
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建议报告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建议报告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3-054
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增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规范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随着能源板块业务拓展,公司全资孙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工程有限公司计划承揽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公司)宣化风储氢、曲阳光伏等项目,向关联方河北公司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其他下属单位多个新能源项目提供运维服务,并通过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电能易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简称物装公司)采购设备等,原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金额已无法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故拟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增加5.02亿元。
河北公司、物装公司、电能易购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规定,公司9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审议,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6995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负责人:张勇
成立日期:2010-08-1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2.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公司与物装公司同受国家电投实际控制。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物装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X1190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智星
成立日期:2020-11-05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398号
股东情况: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00%
3.关联关系
公司与电能易购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电能易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595404644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9,596.87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潜
成立日期:2012-04-25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61号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持股100%
公司与河北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河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1.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进行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2023年1~9月,公司向物装公司采购设备金额为0.48亿元,与电能易购交易金额为1.88亿元,与河北公司交易金额为3.54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事前核实,公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5.02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调增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5.02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七、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3-055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
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公告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定位,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产融结合,拟参与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
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由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简称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专注于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总规模50亿元,共5期,每期10亿元,经营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起10年,其中前6年为投资期,剩余期限为退出期。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本次扩募,计划新增认缴规模7.9亿元,扩募后认缴规模为35.925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6,000万元,其他拟参与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的有: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各认缴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5,000万元,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3,000万元,具体认缴出资额以最终签订合伙协议为准。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公司与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等本次参投单位同受国家电投控制,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为专业投资机构,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9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审议,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其他情况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专业投资机构,同时也是公司关联方。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4505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照宇
成立日期:2015-02-13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股东情况: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中电投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
单位: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除本次共同参投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公司的上述9家关联方之外,在此之前已参投过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关联方还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产业基金公司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暨公司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已在前文介绍,本次共同投资的其余关联人共计17家。因关联方数量较多,正文仅介绍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其余15家关联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成立日期:2003-03-3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N370R4T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成立日期:2016-12-29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2号
股东情况:国家电投持股100%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
3.投资方向:氢能、储能等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4.基金规模:原认缴规模28.025亿元,本次扩募新增认缴规模7.9亿元,扩募后认缴规模35.925亿元。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在投资基金中无任职。
(二)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拟定)
《合伙协议》条款尚未最终确定、协议尚未签署。目前拟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原认缴规模28.025亿元,本次扩募新增认缴规模7.9亿元,扩募后认缴规模35.925亿元。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出资方式:认缴制
6.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有限合伙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12.合伙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合伙企业的名义管理、经营合伙企业及其事务。
13.投资决策机制:国家电投科创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所决事项经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14.运作方式:基金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母基金层面的直投,主要是国家电投集团战略安排战略性项目和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另一种是成立子基金,投资于国家电投集团内、外部优质科技研发项目。
16.信息披露方式:每年向合伙人发送基金年度报告。
17.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入的分配按照项目处置收入和非项目处置收入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其中退出项目投资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优先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的各类费用、管理费及合伙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应缴纳的税赋;若有剩余,则向全体合伙人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非项目处置收入包括临时投资收入、项目存续期间的分红、利息等期间收益,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比例进行不定期收益分配。
18.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存在的风险:
应对措施:
二是公司结合未来产融发展情况,规划实施优质科技研发项目,申报高收益类科技项目,争取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使用权,吸引投资,提高收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累计14,000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还包括资本控股、百瑞信托拟以不超过8,000万元自有资金认购百瑞绿享5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宁晋风光)信托份额,受让公司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所属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下属新能源项目其他股东部分股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事前核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十、附件
1.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2.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附件1: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附件2:
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8YDBG8U
法定代表人:王国力
成立日期:2016-07-04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47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力行业、热力行业、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充电服务。供电营业。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671995651T
注册资本:840,449.411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连友
成立日期:2008-05-07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8-1号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控制。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