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在我县选定的参与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企业中置换旧家电(家居)并购买符合以旧换新奖补标准的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标准
针对个人消费者以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且新购产品总额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价款1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五、参与以旧换新的产品种类
列入国家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微波炉;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门锁、智能花洒、智能马桶、智能扫地机。
五、活动支持平台
六、活动流程
1.购买流程。消费者向销售企业提供旧家电(家居)信息,进行残值评估,双方无异议后,消费者选购新商品,支付新商品价款,销售企业开具发票、付款凭证。销售企业送新商品时,对旧商品进行回收,按评估价支付残值,并向消费者提供回收凭证。销售企业留存、提交新旧商品图片,及时将旧商品交售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相应凭证。总交旧数量需与以旧换新数量一致。因销售企业未及时、完全提供回收公司出具的回收凭证,造成审核不通过,消费者无法申请到补贴,由销售企业承担损失。
2.补贴申请。消费者在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指导下通过指定申报小程序上传申请材料,填写并提交完整信息,上传购物发票、付款凭证、身份证、交旧凭证、新旧商品照片、邮政储蓄银行卡(材料信息必须为同一人)
4.拨付资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1.参加以旧换新消费补贴申请人和参与活动企业须保证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领资格,追回补贴款,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各销售企业要加大促消费活动宣传,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产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