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记者杨琦钜通讯员牟联琼)8月22日,重庆市商务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升级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升级调整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记者从区商务委了解到,万州将根据市级最新政策标准,优化升级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根据通知,对符合优化调整补贴标准,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补贴标准由原来的购买新能源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对符合优化调整补贴标准,售卖旧车并购入新车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3000元、不超过1.2万元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5%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2000元、不超过1万元予以补贴。
对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每辆新车500元定额资金补贴。
换购新能源车的,与正在实施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相衔接,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换购燃油车的,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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