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新能源汽车政策汇总补贴新政落地设3个月过渡期
国家层面:
1.2019年新能源汽车国补政策发布!
此外,还有三个要点:
1.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
2.取消地补,改为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补贴。
3.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
2.24部委发文:加快绿色物流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
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定拟将动力电池、电机纳入“三包”
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
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5.共享汽车新规征求意见押金不得超过单车平均投入成本的2%
地方层面:
1.海南:2020年底前全省推广3万辆新能源汽车
2.海南发布推广计划公务用车、共享汽车100%使用新能源车
政策表示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轻型物流配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海口、三亚新注册网约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其他市县不低于80%。新增和更换的环卫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50%。全省除分时租赁外,其他新增和更换的租赁汽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20%以上。
3.四川发布动力电池回收试点方案各地级市将建立回收网点
4.安徽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方案提出,将优化运输车队结构,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5.安徽推进运输结构调整2020年新能源车产销力争达15万辆
电车资源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安徽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将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充分发挥我省新能源车辆研发制造优势,鼓励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使用新能源车辆配送,加快布局新能源车辆城市配送体系;研究制定新能源车辆物流、城市配送的便利通行政策,鼓励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等重点城市探索新能源车辆配送运营补贴机制。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力争达到15万辆。
此外,还将.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以合肥、芜湖为重点区域,以“十三五”规划建设的物流园区、公铁联运物流园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园区为抓手,建设城市及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骨架。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18万个以上。
6.天津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2018-2020年每年新增新能源车2万辆
7.深圳发布网约车细则修订草案燃油车或将无法申请运输证
此外,在驾驶员方面,还新增了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资质互认的规定。也就是说,驾驶员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跨类驾驶巡游车或网约车。
8.纯电动货车安全事故频发深圳发布紧急通知
一、提高对纯电动货车运营安全的重视,针对已发生事故车辆,车辆运营企业会同车辆生产企业应尽快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全面排查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大对车辆充电安全的监控,条件允许的话,采取监控系统线上检测、工作人员线下监视的人机结合、联防联控模式。同时,根据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扑火灭火专用工具。
9.长沙对新能源纯电动货车放宽通行
民警介绍,此次长沙市城区道路对新能源纯电动货车采取放宽通行的交通措施,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不再受此前“限货”规定限制,但以下的时段和路段除外:
1、全天24小时禁止在万家丽路高架桥通行。
2、每日7至10时、16至20时高峰时段,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宜春路的新姚路至雀园路、芙蓉南路的湘府路至中意路路段、万家丽路的湘府路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万家丽路的浏阳河大道至特立路路段、香樟路的万家丽路至新花侯路路段、新花侯路的火焰路至湘府路路段、长沙大道主道的东二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开元互通路段、营盘路浏阳河大桥、远大路浏阳河大桥、五一大道、湘江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福元路大桥、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营盘路年嘉湖隧道。
3、每日7至10时、16至20时高峰时段,禁止在以下区域的道路上通行:西二环的罗家嘴立交桥至汽车西站立交桥路段、枫林路、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的桐梓坡路至金星路路段、北二环的金星路至芙蓉路路段、芙蓉路、福元路、东二环的福元路至栖凤路路段、栖凤路、东二环的栖凤路至浏阳河大道路段、浏阳河大道、人民路、万家丽路、湘府路、湘江路、南二环的猴子石大桥东立交桥至罗家嘴立交桥路段围合区域(除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北二环、浏阳河大道、人民路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区域内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万家丽路路段南北辅道除外)。
10.武汉网约车准入标准暂行细则纯电续航不低于200km
11.西安网约车准入标准暂行办法续航里程需达200公里以上
12.西安3月18日起实施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13.太原市简化网约车车辆许可流程4步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14.镇江新能源车地补标准发布最高不超过国补后售价的60%
补贴对象:2018-2020年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补贴标准:
(一)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1.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30%。
2.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货车)、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的40%。
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对经省级认定的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5.合肥发布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2020年城区公交全用新能源车
充电桩方面,将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16.南昌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
17.南昌2018年地补标准出炉车企最高可获5400万元奖励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要求,并按2018年江西省省级奖励办法标准的1.5倍给予奖励,车企最高可获5400万元奖励。
18.安阳设立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每年每车最高可获6000元
19.安阳建立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示范区范围为洹滨南路以南、彰德路(洹滨南路至人民大道段)以东、安钢大道以南、中州路以东、文昌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不含光明路和文昌大道彰德路至中州路段,其他均含本道路)区域。
20.邯郸主城区3月4日至31日实施单双号限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21.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3月20日-4月30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