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0-02-28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国税发[2000]2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0-02-28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风建设,改进纳税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2004年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为此,省地税局制订了《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全省地税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作为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重视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要把这项活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贯彻到位,并以此带动和推进各项地税工作全面开展。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教育,统一思想,引导广大税干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税收管理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服务工作的投入,确保“纳税服务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要以“纳税服务年”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纳税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进展情况和给自身带来的有益之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和谐、协调的征纳关系。

四、完善工作机制,为“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各市地税局要根据省局《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04年2月底前上报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中,要注意以阶段性活动为载体,突出“纳税服务年”的活动主题,同时,以经常性工作为着力点,以抓好《方案》的全面贯彻为突破口,抓好纳税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在纳税宣传、辅导咨询、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等环节,在办税服务厅、12366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等载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重点是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纳税服务工作责任制度和纳税服务工作考核制度,并注重抓落实,抓检查,抓考核,以长效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纳税服务工作的全面实施。

附件: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附件:

安徽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转变作风,推进政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税收环境,展示安徽地税“求实创新、团结拚搏、敬业奉献、勤俭自强”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2004年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现就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规范税收执法,不断优化税收环境,大力加强基层建设,为推进“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出发,逐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制,努力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在服务中执法,执法中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在服务理念上要对所有纳税人一视同仁;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规范执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在纳税服务过程中要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提升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地税征管的满意度。

3、效率节约原则。在实施纳税服务和加强税务管理中,要公开办税程序、政策法规和税收服务内容,增强执法透明度,便于纳税人办税和监督。要完善征管机制,重组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不断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要借鉴国际、国内纳税服务工作的经验,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函,拓展服务外延,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4、统一规范原则。纳税服务年活动由省地税局统一部署,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稳步推进和贯彻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三个提高,两个促进,一个建设”。通过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地税人员诚信服务意识相业务能力,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促进基层办税条件和服务设施的改善,促进地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地方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努力把我省各级地税部门建设成为新型的管理服务型机关。

二、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促进地方财政稳定增长服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不动摇,不断强化收“工作税”、“辛苦税”和“服务税”意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税源潜力,保持税收收入高质量稳定增长,加强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坚持从经济的角度思考收入问题,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努力促使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2、大力组织社保费收入,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坚持税费并重、税费并举,进一步夯实社保费征缴工作基础,积极推行社保费征缴扩面,加大清缴欠费力度,努力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费收入大幅度增长,切实把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为地方政府决策服务。积极主动参与政府经济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经济预测,当好政府发展经济的参谋和助手;加强政策调查、财税改革对地方经济和地方税收的影响因素预测,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5、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市场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服务。深入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法定职权、程序办事;积极推行“八公开”

办税制度,实行透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力度,实现好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表彰纳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

(二)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是落实省地税局制定的20条便民措施,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为纳税人服务:一是畅通的信息服务。

1、不断充实安徽地税网站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把网站建设成为辐射面广、时效性强的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即时交流;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设置税法公告栏,及时、准确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征管制度等税收信息。

3、定期召开办税人员例会、座谈会、业务培训会或采取在街道和社区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方式,推行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服务;继续落实纳税人座谈会制度,广泛征询各行各业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与互动。

二是快捷的办税服务。

1、简化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工作量,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收行政审批,简化税务登记、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等工作流程;规范减免税行政审批的内容和程序,统一减免税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2、因地制宜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重点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展网上办税功能,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推进网上申报方式,积极推行税银一体化。

3、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纳税服务承诺制度,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限时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和政务公开承诺等内容,通过服务标准确定、组织实施、监察投诉、处理终结等环节形成较为完整的承诺制度,从而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服务举措,促进文明服务。

4、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积极推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一定期间内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系统的审核、分析、确认、评价;充分利用纳税评估结果,对纳税人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依法诚信纳税人办税事宜从速、从简的“绿色走廊”办税制度,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纳税氛围。

5、结合实际,适当组合过去办税服务厅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内容,设立通用窗口,开展“一窗式”办税服务,为纳税人创造更为便捷的办税条件,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

三是优质的税收环境服务。

2、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和管理。充实办税服务场所触摸屏、显示屏的纳税服务内容,提高时效性,实现与省局地税网站的链接;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场所必要的办税用品;设置办税引导牌、窗口功能牌、咨询服务台等。

3、加强服务培训,提高专业服务素质。开展一线税务干部的纳税服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技能;深入开展地税干部走访纳税人活动,了解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解决纳税人涉及税收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纳税人提供更加贴近的税收服务。

4、探索建立纳税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纳税人代表等组成独立于税务机关的纳税人权利保护组织,监督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反馈纳税人意见,评价纳税服务工作。

四是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1、及时受理各类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案件的举报,认真组织查处,对查处的结果及时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发生的涉税争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如实告知纳税人的救济途径,及时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或征税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法受理纳税人提出的涉税复议申请。

三、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步骤和总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全省地税系统要以纳税服务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地税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动内容;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刊登公告,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有关专家和纳税人代表参与访谈,进行专题报道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基层地税分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内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和走访纳税人等形式,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纳税服务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宣传,在全省营造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年”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树立管理服务型地税机关新形象。

(二)组织实施阶段。省地税局建立有关全省纳税服务工作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为各级地税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供指导。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和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分层次、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好“纳税服务年”各项活动。在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注意协调好“纳税服务年”工作与其它各项税收工作的关系,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效性活动,促进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工作,树立地税新形象。要努力把纳税服务工作融于税收各项工作,在各项税收工作中凸显纳税服务的精神和理念。

(三)总结考核阶段。各市地税局要按时总结全年的纳税服务工作,年底前将书面总结报送省地税局;各级地税部门在组织实施各项纳税服务活动期间,要及时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和材料,加强上下左右的信息沟通,通过以点带面,及时推广纳税服务工作的成功举措和经验,不断促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省地税局将根据各地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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