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规则
2.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单位及门店名单(第一批)
淄博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
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规则
为保障淄博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资金落到实处,严防套取、骗取国家政策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规则要求:
一、自觉践行承诺事项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活动规则要求诚信经营。针对本次活动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措施和售后服务,自行处理好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满意。
(二)遵照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要求、条件及程序,完全根据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交易真实有效、数据安全可靠,绝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夸大宣传、借机涨价、骗补套补。
(三)如实提报家电以旧换新所需的各类基础信息,认真做好核销、信息上传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家电售新、交旧台账。
二、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
(一)活动参与企业须开具正规发票,每张发票对应1件商品;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且与实名认证的消费者身份信息一致;发票开具方和结算方须为同一家企业(含活动参与企业的分公司)。实收金额为扣除补贴比例后的金额,发票面额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发票中产品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产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等内容。
(二)完成安装后,按要求如实上传所售家电品牌、品类、型号、商品条形码数字、购机发票、交易小票、能效(水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商品出库、安装等信息。
(三)建立健全废旧家电回收台账,通过直接或与家电回收企业合作方式,将废家电交给有资质的家电拆解企业。
(四)发生退货退款时,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款;已收到补贴款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回至政府指定账户。
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规范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在家电销售场所悬挂张贴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二级以上能效(水效)家电。
四、其他事项
(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可叠加活动参与企业自主开展优惠政策,即消费者可在享受企业自主优惠基础上,以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为基数再获得相应比例补贴。补贴资金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补贴资金由活动参与企业先行垫付。
(二)参与企业不得随意扩大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范围,不得向未报备的门店或其他经营者出借有关设备。
(四)对于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由违法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补贴券核销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销售企业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