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对象:期间,我市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的产权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1.申请地点: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咨询办理方式附后)。
2.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4)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见附件2)。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见附件3)。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见附件4)。
(二)审核
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及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有关信息汇总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拨付
1.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申请人信息资料审核汇总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成拨付清单提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资金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2.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补贴资金顺利发放。
(四)抽查
1.全市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申领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
2.对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如有疑问,请致电(0518)854120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或前往当地各县区(功能板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
附: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主管部门咨询和办理热线
【海州区住建局】
85413067振海路195号
【连云区住建局】
80198001广州路88号一带一路国际商务中心6楼638室
【赣榆区住建局】
86035255黄海东路305号建设大厦708室
【开发区住建局】
80210203花果山大道新海连大厦1楼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徐圩新区建设局】
82256309产业服务中心614室
【东海县住建局】
87775002晶都大道北侧
【灌云县住建局】
88166136恒驰大厦9楼物业管理办公室
【灌南县住建局】
83221184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局】
80325325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管委会办公区
【高新区规建局】
83081115海州区昊海大厦4楼407室
附件:
1.补贴申请表(参考模板)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参考模板)
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参考模版)
4.承诺书(参考模板)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
附件3
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房屋地址: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小区名称+楼栋号+单元号+房号
房屋产权证编号:
房屋产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装修改造企业名称:(企业全称)
特此证明
第三方单位信息:(房屋所在地物业企业或村、社区居委会)
单位名称:(第三方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人姓名: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此证明正反面打印)
附件4
申请人(身份证号)承诺:
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申领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