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1、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国网四川电力发布《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11月25日起,仍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默认由我公司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我公司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3、2021年三季度四川电力生产及市场运营信息披露报告
前三季度,全网累计进煤量1546万吨,日均进煤量5.7万吨,同比增加30.1%。累计耗煤量1636万吨,日均耗煤量6.0万吨,同比增加46.5%。截至9月末,全网存煤151万吨,同比减少240万吨,存煤可用天数约为61天(按近30天耗煤量计算)。
4、四川CCER交易情况
本周CCER总成交量为72万吨,成交量较上周环比增长76%。截止目前,总成交量为2376万吨。
>>>江苏
1、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大工业用电高峰时段在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上浮71.96%,低谷时段下浮58.15%,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高峰时段上浮67.19%,低谷时段下浮54.82%。
2、江苏开展11月月度集中竞价
此次交易共54家发电企业、88家售电公司及95家电力用户参与。共成交108.69亿千瓦时,成交价格0.469元/千瓦时,达到了基准电价上浮20%的上限
3、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抓紧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合同签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4、国网江苏发布《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以下三类代理购电用户,代理价格按我公司其他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1)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含已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执行的用户)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2)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3)高耗能用户。
5、江苏发改委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试行大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自2023年1月1日起,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除电气化铁路以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农村综合变以下电力用户),均执行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和浮动幅度与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保持一致。
>>>重庆
1、10月27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2、重庆公布2021年第九批售电公司公示结果
>>>河北
1、河北南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发布
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以及其他电力柔性负荷资源等第三方独立主体可按照经营主体独立参与市场;也可通过聚合的方式,由聚合商代理参与市场,聚合商代理的资源应按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采暖等对资源进行分类,各类型资源分别独立参与市场;虚拟电厂可作为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调峰服务费用由火电、风电、集中式光伏等发电企业共同承担。
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
严格落实国家价格政策。电力直接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其中:河北南网不高于437.28元/兆瓦时,不低于291.52元/.兆瓦时;冀北电网不高于446.4元/兆瓦时,不低于297.6元/.兆瓦时,区外电厂按落地价执行。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3、河北取消河北电网、冀北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我省河北电网、冀北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代理购电机制,2021年12月1日之前为过渡期,暂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
4、关于组织无交易记录的市场化用户明确后续购电模式的通知
>>>广东
1、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抓紧做好广东电力市场年度未执行合同换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1)立即开展批发侧2021年年度交易合同及零售侧2021年固定价差模式合同的换签、改签、补签工作。(2)2022年的购售电合同不得签订没有价格传导机制的固定价格合同,多签分成合同。
2、2021年10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11月份可再生能源月度交易,交易情况:总成交家数8家,其中发电侧成交3家,用电侧成交5家,总成交电量640万千瓦时,成交均价30.08厘/千瓦时。
4、10月28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2021年11-12月结算试运行的通知》
5、广东省近两周的碳交易价格基本稳定在43元/吨左右上下浮动,交易量的波动也不是特别大。
6、10.18-10.22
>>>山西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的要求,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下列1家涉及山西省有关业务售电公司的业务范围变更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且予以公示。
>>>山东
1、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的,结算时用户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下同)高峰时段上浮50%、低谷时段下浮50%、尖峰时段上浮70%,市场电价峰谷浮动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云南
1、10月23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20%”范围内形成,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2、10月27日,云南电网公司发布了《云南电网公司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3、10月21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第8期云南能源简报》
1-9月,全省能源生产供应总体保持稳定,能源工业增加值维持较高增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9月云南全社会用电量1591.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发电量2850.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118.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5%;全省规模以上燃煤生产企业生产原煤4121.01万吨,同比增长10.7%。
4、10月2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
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此文件规定的分档、加价执行,全省范围内已经实施和组织的对电解铝行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立即取消。省发展改革委根据节能监察结果,于每年4月15日前确定上年度应执行阶梯电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明确电价分档、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转发电网企业。
5、近日云南能监办与云南省发改委共商能源供应保障和电力建设工作
会议对下一步能源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保障电煤供应;(2)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限制“两高”项目用电;(3)严厉打击恶意囤积煤炭、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煤炭市场秩序;(4)全面清理弃水时期销售侧电价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高成本发电价格疏导机制;(5)加快引进最新光伏支架技术建设新型光伏电站。
>>>全国
1、全国碳交易情况概述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重点控排企业需于12月31日17点前全部完成履约,27日碳价低开高走。本周的成交活跃度较之前有较大提升。
2、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要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
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12月底前,电网企业通过挂牌交易方式代理购电,挂牌购电价格按当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确定,挂牌成交电量不足部分由市场化机组按剩余容量等比例承担,价格按挂牌价格执行,无挂牌交易价格时,可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形成购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