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除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企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
2.品行端正,坚持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以身作则、廉洁从业、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适应力强。
3.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二)报名资格
1.招聘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附件1)。
2.招聘条件涉及的年龄和年限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4年11月30日。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委、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3年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有“C”及以下的。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自本选拔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1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
(1)《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其他有关材料等。
3.报名要求
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请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尽量避免重复发送报名材料。
(二)笔试、面试
1.用人单位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笔试、面试。
3.笔试以专业能力考核为主,面试以面谈考核为主。
(三)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根据选拔评分情况综合确定。
2.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资格审核资料原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人单位组织入职体检或本人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含承诺书),经审核无误且合格办理调动手续。
3.录用人员全部带指标上岗,签订《岗位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具体情况调整岗位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二)应聘者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所有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选拔,将予以严格保密。应聘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