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商务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商务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吕梁市公安局
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2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开展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坚持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财政联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各县(市、区)持续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消费品“焕”新,加强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和循环经济发展,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2.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按有关规定做好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工作,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落实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二手车出口发展。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备案资质,推动新准入企业尽快启动出口业务。组织二手车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强化部门协作,为企业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出口退税等环节提供便利化服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3.拓展家电消费场景。围绕家电等传统消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费活动,结合消费场景持续开展创新实践,深挖消费潜力;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鼓励电商企业利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线上市场。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分类推进社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暂存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提升家电消费体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和消费。鼓励家电生产企业提高产品绿色智能含量,对符合技改条件的生产企业优先提供支持。参与绿色智能家电标准的制定工作,支持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及配件标准的兼容互适,提高全社会对绿色智能家电标准的认知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普及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装消费品“焕新”
1.加强补贴政策落实。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在已开展的“家居惠民”专项活动中重点支持居民购买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衣柜橱柜等消费品,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购买多件补贴产品的,立减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家装换新等新型消费。组织各县(市、区)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在家装消费节、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中,对家装换新消费进行重点支持。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市商务局负责)
3.优化家居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鼓励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智能、健康的家居消费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消费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1.完善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网络。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鼓励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引导回收企业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模式。(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平台企业综合运用手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发挥配送渠道优势,提供家电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服务。引导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有逆向物流体系,或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积极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推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积极培育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模式。(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流通。鼓励“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等模式发展,督促市内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协议规则,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扩大二手商品交易规模。培育一批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按照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在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核发支付平台选择中,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标准,增加商户或消费者使用成本。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公平和安全。要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分析研判,有效提升预警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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