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天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20__年月日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元。运输费用为: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约为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约为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元。
五、责任、违约条款: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7、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良中差
8、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良中差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出租方、承租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关于____________的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型号或规格: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与押金
1.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于承租方提取设备前一次性结清,出租方开具相应数额发票。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2.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设备在租赁期内的使用、保养、保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设备,对于因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丢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毁损和丢失的责任。
2.租赁期内,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丢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第七条承租方须在租赁期满之日前归还租赁设备,并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否则由承租方购买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的新设备赔偿给出租方。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马连道南口的马连道茶缘茶叶批发市场_____区_____号出租给乙方,面积为__________平米。商位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场规划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元/月(小写¥_____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__________元。
第四条市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甲方水电,并向甲缴纳水电物管等管理费。
第五条乙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它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乙方装修、增设它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它物(可撤除部分)由乙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维修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乙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八条乙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甲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乙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4、乙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乙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乙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条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甲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二条政府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承担。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