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所执法人员接到柳先生的投诉后,立刻与商家取得联系。该商家表示二手电器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弊端,不可能像全新的电脑一样。而且当时向柳先生推荐的这款笔记本电脑的配置是完全可以满足其孩子上学的需求。该笔记本电脑插电可以正常使用,电脑有双键盘配置也不存在无法使用的情况,售出的同时也向其作出保修承诺,故不同意柳先生的退货请求。
从第一次走访调解的情况来看,双方的意见大相径庭,调解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于是执法人员决定为双方组织一次现场调解。双方一见面,各自阐述观点后,现场的气氛降到了冰点。柳先生表示自己一个古稀老人,商家在售卖笔记本电脑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告知电脑的电池和键盘是损坏的,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坚决地表示要求退货。商家一看柳先生的态度,气也不打一处来,首先表明自己没有欺骗柳先生,更没有故意隐瞒售出的二手电器有瑕疵。同时向柳先生承诺电脑能正常使用及保修,自己的经营行为没有任何过错。执法人员见双方争执不下,且没有谈和的意向,立刻中止了调解。
随后,执法人员单独约谈了商家,向商家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及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根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出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依然应当承担三包责任;二手家电在交易时已经超出了法定三包期限的,二手家电经营者仍然要向购买者提供至少三个月的免费保修期。
最终商家同意继续与柳先生进行现场调解。一番调解之后,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商家向执法人员表明今天来就是处理问题的,但是自己一开始看到柳先生的态度觉得很生气,就不愿意坐下来接受调解了。但是后来听了执法人员的调解意见后,觉得做生意还是要考虑长远和诚信,就由最初的坚决不愿意退货,到后来愿意改变意见。柳先生也表明自己可以接受其他方案。
经过多次协调后,执法人员也给出了几种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款400元,并承诺保修3个月。一场二手电器退货纠纷终于化解了。柳先生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执法人员的坚持不懈调解感到非常满意。
最后,该所执法人员给广大消费者3点温馨提示:1.建议大家到较为正规的旧货市场选购二手家电产品;2.选购二手家电产品时一定要现场调试,确保机器正常运行;3.保留好消费凭证,最好保留商家的书面保修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