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指于虹商平台采购商品或获取服务的法律实体。
“互联网信息服务”指由甲方于虹商平台为客户展示商品/服务信息的服务。
“服务开通”指客户登陆虹商平台、签署协议后,甲方审查通过允许客户使用虹商平台服务并对其进行通知的过程。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虹商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客户的规则。所有已发布的规则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如果规则与正文有不同,以虹商平台显示的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四、虹商平台注册及电子签章注册
(一)虹商平台注册
(二)电子签章
五、服务
2、乙方明确并知晓虹商系统上显示和存储的数据信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3、商品信息
虹商系统上的商品价格、库存、货源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虹商系统不作特别通知。
4、订单
5、配送及自提
5.1乙方应提供收货人、收货地址及收货印鉴。
5.2甲方将会把商品送到乙方订单的收货地址。
5.3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未能配送,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①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或地址不详细;
②货物无人签收导致的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
③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突发战争等。
5.4自提
①身份证明:客户在提货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②签署提货单:客户需要在提货时签署提货单,并核对货品及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
③注意事项:客户在自行提货前应仔细核对订单信息、货品及数量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应及时客户经理沟通解决。
6、货款数据显示
7、费用
2、虹商平台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的所有权利属于甲方。
六、服务的开通和期限
(一)虹商平台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的24小时内开通:
1、您需符合当前的注册标准,并提交所需信息资料;
2、您需要通过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协议;
3、虹商平台已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二)服务生效
本服务自协议签订后生效,若不存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本协议持续有效。
(三)若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24小时内仍未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的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或甲方因任何原因向客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则虹商平台有权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若服务未开通即被终止,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七、保密
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以及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在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秘密信息。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但是,如果对方已经通过书面同意或者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或者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则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八、有限责任
(一)虹商平台服务是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的。在确认接受本协议并开通虹商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已经充分了解虹商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虹商平台无需对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其他需要改进的事项为您承担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二)虹商平台需要向大量客户提供服务,且服务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您应当认可虹商平台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导致您的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事项为限。
(三)使用虹商平台下载服务或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您的独立判断,并由您自行承担可能对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风险。
(四)虹商平台将依法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第三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虹商平台并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九、协议的终止
当发生下述情形时,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1、客户违反了本协议,甲方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内未能整改至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认定需要终止合作的;
3、客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十、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处理。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无效或无法执行条款可被分离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甲方于客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客户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