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1.个人用户(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在补贴申请范围内)。
??2.新旧车车主(即车辆所有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3.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当无下列失信记录:
??①各类税费欠缴信息;
??②非法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信息;
??③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信息;
??⑤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信息;
??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信息;
??⑦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信息;
??⑧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个人的信用报告可至“随申办”查询)
??对补贴车辆的要求
??(一)旧车
??1.旧车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沪牌燃油小客车,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纯电动车。
??2.旧车注册登记的号牌须是沪牌号码(包括沪C);车辆类型是小型客车(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车辆类型),不包括大客、小货以及大货等其他类型的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或者“营转非”)。
??5.旧车的处置方式包括转让(不含变更)和报废,处置日期应当介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二)新车
??1.新车是个人用户购买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非营运燃油小客车新车(含符合排放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取得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发票的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3.新车须应于2025年1月31日之前在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4.新车注册登记日期起一年内将车辆性质转为营运的且未履行资金退还义务的,有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补贴申请和流程
??(一)申请通道
??补贴申请主要采用线上申请和预约办理方式,须由车主本人发起。
??上海商务
??车信盟
??APP(安卓和苹果)
??(二)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证件类型;
??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借记卡卡号;
??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须与申请人提供的上述银行卡预留的个人手机号码相同;
??2.车辆材料
??报废或转让的旧车车辆本市登记的号牌号码;
??报废或转让旧车的,须分别按照要求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
??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若有信息比对不一致等特殊情况的:
??旧车提交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旧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
??旧车的转让或者报废合同等。
??新车提交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新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
??新车的购买合同等。
??(三)审核结果查询
??申请提交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车信盟”初审结果的短信通知,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无法辨识,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也会通知申请人按照要求补充信息。
??(四)补贴资金拨付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通过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商务委审议后定期汇总申请人信息和补贴金额报市节能减排办;市节能减排办审核同意后下达资金计划并抄送市财政局。
??(五)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时,补贴申请将不予受理:
??1.申请时提供的个人账号,或者银行账号未经实名认证;
??2.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提交完整信息;
??4.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后提交的申请。
??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2.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3.请保持提交的手机号码畅通,保证及时收到审核的短信结果通知;
??4.在申请补贴资金到账期间,确保在收到补贴资金前借记卡及对应银行账户始终有效,可正常接收资金,以免影响补贴资金的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