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
6月29日开始发放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发放细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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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消费券发放总额300万元
其中
200万元
100万元
PART
一
发放对象
在池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门店购买新乘用车(不含营运车辆、二手车)并在池州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二
三
补贴标准
按照新购车类型及车价(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价格为准)分档予以补贴。
(1)燃油车:车价5万元以下,补贴500元/辆;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补贴1000元/辆;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补贴3000元/辆;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补贴5000元/辆。
(2)新能源车:车价5万元以下,补贴1500元/辆;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补贴2000元/辆;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补贴4000元/辆;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补贴6000元/辆。
出售或报废本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每辆增加补贴1000元。
四
申报流程和要求
2.消费者需在线上传的补贴申报资料
3.消费者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上传的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享受购车补贴。严禁为抢占补贴额度而上传虚假资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4.参与活动的新车出售企业负责收集整理消费者在线上传的所有资料纸质复印件,在活动有效期内送至池州市汽车行业商会。消费者未从发券平台上传申报资料的,不予受理纸质资料。纸质资料与上传的资料不符的、纸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纸质资料逾期未送交的,均不给予购车补贴。
5.活动有效期内,每人只能申报一次,一辆新车仅享受一次消费券补贴,可叠加享受汽车销售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
在池州市参与活动的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销售商户门店线下购买新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单张发票累计满1000元(含),可使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单张发票累计满2000元(含),可使用一张200元消费券;单张发票累计满3000元(含),可使用一张300元消费券;单张发票累计满5000元(含),可使用一张500元消费券;单张发票累计满10000元(含),可使用一张1000元消费券。
申领和使用规则
2、使用范围:购买下列新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使用
绿色节电产品: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家用集成灶);
绿色节水产品: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
智能家电(家居)产品:干衣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家用投影仪、蒸烤箱、微波炉、家用消毒柜、洗地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跑步机;
消费类电子产品: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显示器、台式电脑、打印机、无人机、智能手表、手环、数码相机。
3、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当天在发券平台公布的商户门店线下新购家电(家居、消费类电子产品)时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现现金、不重复使用。每笔交易限用一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和工商银行池州分行其他优惠活动。
(3)活动期间,消费券补贴资金由商户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经审核、审计,向商户拨付符合条件的消费券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