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转让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有补贴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4四川汽车转让汽车置换补贴最新消息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实施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补贴范围
自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省内完成交易,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对购买的新乘用车按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乘用车。转让的旧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本项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本工作方案所称乘用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车辆类型为准。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旧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的所有权(不含变更登记),取得四川省内《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购买新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四川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四川省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补贴对象
本项补贴的申领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2.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3.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日期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转让的旧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具体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让登记日期为准。
5.购买的新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