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苏建房管〔2024〕14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申报提前结束。
02
补贴范围和标准
03
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住建)局提交申请材料,区房产(住建)局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区房产(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拨付。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如发现申请人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南京市家装焕新补贴申报平台
今天零点已上线
符合条件的速去申请
一、申报入口
二、指南详解
进入平台后,点击右下角“申领材料模板下载”按钮查看详细填报指南。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政策,补贴申请采取“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将采取线上申请,实时编号,事后公示的办法确保补贴发放公正公开。
3、根据“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的要求,2024年12月31日后,商务部门和房产部门将对补贴申请进行查重复核,复核通过的将予发放补贴。
4、补贴申请已经审核通过但是出现退货行为的,申请人应当在补贴尚未发放前撤回申请,修改后重新申报;如已获补贴,应主动说明,及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5、线上申报后,申请人发现提交材料有误,可随时进入平台撤回申请,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并获取新编号。平台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