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最高享受3.2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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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消费品
以旧换新
最新补贴政策
汽车|消费者乘用车|家电|电动自行车
据商务局消息
从8月26日起
南充市将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对汽车报废、乘用车置换、
家电以旧换新等方面进行补贴
其中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可享2万元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涉及16类产品
个人最高享受3.2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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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
是针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消费者按上述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
置换更新补贴
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四川号牌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新车在省内登记上牌并为非营运性质的,分别给予1万元、0.7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转让的机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的予以补贴。
●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
●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本政策实施前按《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购买补贴产品的,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已兑付的要及时补足差额。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新车:
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其中,对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