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29日讯“装修款7800元补贴给我个人,想怎么装修自己说了算。”28日,中签哈尔滨市哈西红星城小区9栋4单元1002室的殷先生对于公租房装修管理新模式非常认可。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今年入住的公租房实施“政府制定统一标准并发放装修补贴,中号家庭自主装修管护”的公租房装修管理新模式。7月17日,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以往的公租房,都是统一进行装修,然后再进户。为避免商家偷工减料、失责失信,彻底解决集中招标装修周期长,租户难心仪,集中入住矛盾突出问题,扭转公租房质量差、环境差、不宜居的社会印象,市住建局推行实施“政府制定统一标准并发放装修补贴,中号家庭自主装修管护”的公租房装修管理新模式,即以满足基本租住条件并可长期使用为原则,制定装修标准并一次性发放装修补贴,每户7800元,承租户根据标准按照自身意愿自主装修,参与并承担后期管护责任。截至目前,各区共签订《公租房室内装修协议》6000份,也就是说中号的9272户中已经有约三分之二的居民选择了自主装修,共5500户中号家庭办理进户并准备装修。
公租房自主装修标准
厨卫墙地砖,墙砖高度不低于1.8米;室内门2套;普通灯具;厨房地柜,含台面、水槽、龙头;卫生间坐便,洗手盆含龙头;室内天棚、墙面涂料;厨卫水暖改造及地面防水。
工作流程及时限
7月21日至31日,中号家庭持主申请人身份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或中号房屋物业,签订《公租房室内装修协议》,并持装修协议与物业公司办理进户;
8月1日至9月14日,中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并按照不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自主装修;
10月末前,提请市财政局落实专项资金,并履行核发手续,将装修补贴发放至保障家庭账户。
截至9月6日未签订《公租房室内装修合同》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实物住房,收回其中号房屋;对逾期未完成室内装修的家庭,不予发放装修补贴;对确无能力自行装修的,将协助其进行装修;对租住不满3年腾退住房的,须保证装修标准范围内部位的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须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进户装修有关事宜,须服从市、区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