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1〕3号)等,经生产企业投档、投档材料审核、对外公示,形成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24年第2批)(见附件),现予通告。
附件:福建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2024年第2批)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承办: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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