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撰写并递交《农场申请书》,展示农场的基本构想与发展规划;
此外,提供一张全面真实的家庭农场全貌照也是必不可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统筹农产品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
发展乡村产业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请家庭农场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设立家庭农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2、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有紧密的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5、有家庭生产经营的风险保障机制。
6、有特定的地理区域限制。
7、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二、申请设立家庭农场流程如下:
1、申请,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向家庭农场经营地的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2、初审,村(社区)对申报材料和申请农户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申请表上签发意见。
3、复审,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
4、认定,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根据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对认定合格的家庭农场进行登记、建档,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5、备案,各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对已经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村工作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