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大数据中心承建,依托数字政府“甘快办”搭建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系统,集成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具焕新等方面的资格校验、补贴申请、补贴审核、补贴兑付功能,有序推动全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确保各项惠民活动顺利进行。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选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
(三)强化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能进能出”原则,对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置换更新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汽车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具备良好的企业经营商业信誉,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失信惩戒期内;
4.经营管理规范,近年来未发生涉及环保安全等重大事故。
(二)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家电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家电销售统一发票;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企业规模较大,覆盖面广,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5.具备上门收旧、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6.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系统识别销售的家电产品。
(三)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在本地开具电动自行车销售统一发票;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经营稳健,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能够将回收车辆交协议合作回收企业;
(四)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我县从事电动自行车回收经营;
2.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4.回收企业应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5.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6.需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五)家装家具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在甘谷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建材和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在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销售门店;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家具销售企业还应具备免费上门收旧的能力;
4.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5.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