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段晓瑞)8月27日,记者从我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我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提高汽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补贴标准,对购买15类家电家居产品及电动自行车给予补贴,切实激发消费活力。
近期,国家统筹考虑云南实际,安排4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持续释放投资消费能力。
为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同时还明确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的工作目标。
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抢抓中央政策窗口期,大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于5月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质产品供给五大行动,其中,明确开展汽车、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及家装消费品换新。
【新闻链接】4项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本次补贴不限品牌、不限区域、没有名额限制,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3、家电家居补贴政策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是: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4、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