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购房补贴针对购买兴庆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住宅。赠与、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顶账房等非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公寓(土地性质为商服或商住、预售许可证未标注为“住宅”)、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
补贴类型及标准
对购买兴庆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每套房屋5000元购房补贴,本次专项补贴资金共400万元整。
补贴时限
办理流程
(一)认购兴庆区新建商品住宅,完成网签备案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需将定金、首付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银川市不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网签备案。
(二)购房人提供申请补贴资金资料,进行审核、登记;购房人向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提交以下资料申请购房补贴: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签字页复印件;
3.首付款缴纳凭证(刷卡小票、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审核部门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在首次申请办理补贴时由资料接收部门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已交资料待补齐后一并提交)。
(三)公示
(四)资金发放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购房人,于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发放至申请人预留的银行卡中。
购房补贴资金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统一安排。
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购房补贴的发放公平公正,购房者必须使用刷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付款,使用现金的业主请提前将房款缴存至缴款银行卡。
(四)严禁通过变更、撤销网签备案套取购房补贴,享受补贴后变更、撤销合同备案的需退回购房补贴,拒不退回的,不予办理备案撤销申请。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