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2021年

发布日期:2022-10-30更新日期:2024-07-0311:16:43浏览次数:155次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各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风电、光伏发电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按照目标导向和责任共担原则,根据“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发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引导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认真组织并统筹衔接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

三、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

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通过跨省区电力交易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经送、受省份协商并会同电网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后,根据输送(交易)新能源电量相应调减受端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并调增至送端省。保障性并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

对于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并网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新增的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调节能力。

四、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超出核准(备案)有效期而长期不建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确定2021年并网的新增项目,加快核准(备案),积极推进建设,确保尽早建成投产。

五、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

六、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方向和任务,依据本省(区、市)2022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组织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接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保障性并网规模,落实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及时编制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督促地方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要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电网企业要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推广新能源云平台,实现全国全覆盖,服务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要加强接网工程建设,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不得附加额外条件。要会同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公布各省级区域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

发电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要按照核准(备案)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要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要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并按月更新项目信息。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目标,为我国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转型设立了新的航标,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明确了新的任务。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的边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发展逻辑、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也需相应调整,有必要按照目标导向,出台新的年度政策,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给行业和企业更加明确的预期,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实现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

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通知》建立了哪些长效机制?

答:《通知》既立足当前,就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也着眼长远,建立了3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国家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跨区风光电交易。

二是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为做好大规模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消纳工作,今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将分为两类。一是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为保障性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二是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促进电力系统整体灵活性的提升。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只是并网条件有差异,两类项目在并网后执行同等的消纳政策。

三是建立保障性并网竞争性配置机制。根据消纳责任权重测算确定的保障性并网规模有限,哪些项目能够纳入保障性并网范围,需要各省结合本地区实际,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统一组织。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问:各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如何确定?

答:《通知》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区域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全社会用电量,测算本地区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进而测算确定本地区年度必须新增的保障性并网装机规模,这是完成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底线目标。

对于通过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经送、受省份协商并会同电网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后,可根据输送(交易)新能源电量相应调减受端省保障性并网规模,并调增至送端省。

问: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如何落实?

答:2021年拟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是存量项目,包括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和竞价光伏项目,规模约9000万千瓦,这些项目均为已核准(备案)、符合政策的项目。《通知》明确,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无需参加竞争性配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对于存量项目并网后仍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区、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剩余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并网投产。

年内未能并网的存量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直接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范围。

问:今年户用光伏发电如何安排?

问:如何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备?

答: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如期并网,确保完成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今年须储备2022年拟并网的项目。

为此,《通知》要求,今年各地除重点推进存量项目并网、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外,还要做好明年投产并网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工作。近期,国家将发布2021年和2022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各地要按照2022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结合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组织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接续发展。

问: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并网消纳工作?

答:《通知》对电网企业做好并网消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确保纳入各省年度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实现“能并尽并”;二要推广新能源云平台,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加强接网工程建设;三要会同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公布各省级行政区域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理性投资、有序建设,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处于合理水平。

国家能源局及各派出机构今年将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等,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高水平消纳利用。

问:为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环境,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优化发展建设环境至关重要。

《通知》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要加大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出台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的不合理负担。电网企业对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国家能源局将加强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合理引导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2021年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THE END
1.最新山东光伏补贴政策深度解读售后服务与支持鹏程万里在售后服务与支持发布了:最新山东光伏补贴政策深度解读,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光伏能源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其推广应用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山东省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大省,在光伏产业的发展上一https://www.haizhouxidi.com/post/6092.html
2.光伏补贴新政策,清洁能源发展的关键驱动力教育课程开发摘要:最新的光伏补贴政策是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光伏产业的发展,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通过政策补贴,可以降低光伏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光伏领域。这不仅http://www.ranchijiaoyu.com/post/3547.html
3.国家能源局: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据国家能源局网站1月19日消息,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梳理统计,2021年12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8.98万千瓦。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21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2159.62万千瓦。编辑:郭倩 责任编辑:刘亮 国家能源局 国家财政补贴 返回央视网首页 返回新闻频道https://news.cctv.com/2022/01/19/ARTIb0nsSZpzyTtwCLPddgX3220119.shtml
4.分布式光伏发电原理应用以及补贴政策全解国家能源局2013年11月也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由电网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价格补贴期限原则上为20年。 积极发展建筑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形式目前主要有四种:一是科技部主导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列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http://www.forenose.com/column/content/427061267.html
5.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2024年,2024还有补贴吗?目前2024国家并没有具体的光伏政策规定,但是有些省份出了一些规定,比如: - 山东:根据2023年12月2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文件要求,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在红色区域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 https://www.feirumen.com/rd-6658487f27371d130600ac61.html
6.最新全国各省市县光伏补贴政策汇总镇江市 :地方光伏补贴0.1元每瓦 镇江市扬中市: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http://www.ruirigf.com/h-nd-108.html
7.最新!最全!全国9省44地光伏补贴政策汇总!看看有没有你的城市!(附2022年,国家补贴全面退出,地方补贴接力成为分布式光伏市场重要的推动力量。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4个地方出台光伏补贴政策,补贴范围包括户用及工业企业,覆盖BIPV、光伏配储等多种类光伏项目。出台补贴最多的省份当属浙江、广东。 以下为截止2022年8月3日,全国44个省市区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http://www.kedasd.com/news/qynews/2022/08/06/865.html
8.光伏发电能挣钱吗国家扶贫政策补贴标准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全文阅读 2019年北京顺义光伏发电奖励办法出台,看看你家能领多少?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顺义区于近日出台了《顺义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https://m.tuliu.com/tags/19.html
9.浙江光伏补贴政策,2017年最新浙江光伏补贴方案文件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自投入运营起补贴20年。如无特殊说明,一般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贴。 浙江省的太阳能资源很一般,但浙江省各市县出台的光伏补贴政策是全国最多的,也是补贴力度最大的,下面就详细说说各市县的https://www.cncn.gov.cn/art/2017/7/1/art_1229416649_1955743.html
10.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可再生能源补贴光伏资讯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4年,国家和各地方都出台了最新光伏政策,这些政策中有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内容。它们为环保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扶持力度,更将推动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下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详细内容。https://m.solarbe.com/21-0-377996-1.html
11.农村投资光伏国家如何补贴农村投资光伏的国家补贴是:发电量补贴为每度电0.42元,补贴金额以实际发电量计算。国家依据项目投资规模给予投资补贴,投资补贴比例为80%,补贴金额以实际投资额计算。法律依据 《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79772.html
12.2017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的标准是什么2017年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光伏产业是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的标准 https://www.xuexila.com/falv/butie/11154.html
13.光伏发电国家政策补贴2021年为促进户用光伏发电发展,今年户用光伏发电仍有补贴,2021年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5亿元,每度电补贴额度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年相关政策执行,项目管理和申报程序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光伏发电国家https://www.cargofee.com/news/6/10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