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四川2024年水电“上下调”机制影响分析四川省新型电力系统

四川作为以水电为主的省份,由于水火电源定价机制的巨大差异,一直以来仅有水电部分(以及少量新能源)进行了售电公司代理交易,而火电按固定电量比例打捆,不纳入售电公司结算范围。2023年年底,《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发布,新引入市场打捆非水电量上下调机制,也就是业内所称的“上下调”。

重大变革

“上下调”的主要内容是:水电高发,其实际占比高于政策既定比例的月份进行上调,售电公司按既定比例结算,高出部分不纳入结算范围;反之,在水电实际占比低于政策既定比例时进行下调,低出部分需对售电公司结算电量进行等比例削减,并将售电公司的批发合同以市场均价削减。

此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焦点在于:售电公司认为自身风险和收益存在不对等的问题:水电发电量低于预期时,低出部分电量的高价风险由售电公司承担;水电发得多,高出部分电量却和售电公司没关系。

诱发新问题?

“上下调”机制的诞生,可以彻底解决电量和电费的问题吗?

或许我们可以用事实来进行实践:以下是2024年上下调触发的情况。

丰水期6-10月,非水比例规定为30%,换言之售电公司代理并进行批发交易的电量为其用户电量的70%;而8-10月这个比例分别下降了21.41%、39.88%、20.07%。

在大多数以火电为主的省份,这或许只是意味着这几个月售电利润缩水。但由于四川水电丰水期便宜,枯水期贵,大多数电力用户又希望电价构成简单,最好就全年一个价,这就让售电公司只能以一个根据各水期预估电量计算出的全年加权平均价签约。

结果就是枯水期一度电亏一毛多先忍着,到丰期一度电挣利润回血,这也是一直以来四川电力市场的特色。如今丰水期电量大幅缩水,售电公司的各种意见可想而知。

电力市场中长期合约是市场压舱石,但对于四川售电公司来说,现在这个压舱石的压力有点大。

售电公司的反思

售电公司的问题,是自身策略的溃败,还是政策规则的剧烈变动?

“上下调”是对称的两种情况,不过规则下的风险和收益并没有完全对等。售电公司的争议点就在于:“上调”时段的售电公司,是否应该和“下调”时段削减电量一样,结算多的水电电量。

如果在既定规则下,预判好上下调比例,是不是就不会亏损?

理论如此,但不现实。如今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并不足以支撑任何市场主体去做估算,历年的数据也从未做公开,无法参考。

潜藏的问题和影响

在2024年11月,四川更新了交易规则,取消了偏差互保交易,并将考核阈值由2%放宽到5%。偏差互保交易的本质是事后同侧偏差互保,按国家政策确实属于该淘汰的产物。

而偏差互保交易作为唯一能在上下调比例公布后开展的交易,可以说没有事后偏差互保,也许就不会有上下调机制的推出,因为这就是政策制定时所设想的解决下调月份偏差考核的方式。

作为对比,四川以往偏差考核阈值是70%交易水电量的2%,相当于代理全电量的1.4%。以1.4%的安全空间去预估20%甚至40%的下调比例,以此来进行月度交易,或许并不能完成对冲风险或者精细交易的目的。且这不是2%放宽到5%就足以弥补的问题。

因为预测的困难性,所以当时水电企业发现发电量比合约有差距的时候,就会在市场上大量买入减持。而用电侧堪堪买够既定比例(60%)的售电公司也不敢卖出。这就会让电价锁死天花板,市场成交量严重缩水,大量市场主体被迫面临大幅偏差。

这突出地暴露了发用侧信息不对称在市场规则下的问题。水电企业知道自己发了多少,欠了多少;自然会各自去减持,这就构成了下调时的主要买方报量。而售电公司没有途径知道全市场发了多少,欠了多少,自己要被下调多少;为避免考核只能按下调前的既定比例稳着,这就导致下调时的主要卖量得不到释放。

市场主体做好预测、把控偏差是应有之义。不过对于当前市场主体来说,只能更好地把控用电量或发电量,对于“上下调”比例,却难以预测和把控。

尾声:

8月下调公布数据后,四川省内10家头部售电公司已联合行文表达自身建议。当前,8月事后交易仍处于暂停状态,而8月以来的售电服务费也仍未结算,这让许多主要依赖丰水期回血的四川售电公司处于现金流困难的境地。

THE END
1.四川2024年水电“上下调”机制影响分析行业新闻四川作为以水电为主的省份,由于水火电源定价机制的巨大差异,一直以来仅有水电部分(以及少量新能源)进行了售电公司代理交易,而火电按固定电量比例打捆,不纳入售电公司结算范围。2023年年底,《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发布,新引入市场打捆非水电量上下调机制,也就是业内所称的“上下调”。 http://www.cdzhenghe.com/show-23-396-1.html
2.四川2024年水电“上下调”机制影响分析四川作为以水电为主的省份,由于水火电源定价机制的巨大差异,一直以来仅有水电部分(以及少量新能源)进行了售电公司代理交易,而火电按固定电量比例打捆,不纳入售电公司结算范围。2023年年底,《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发布,新引入市场打捆非水电量上下调机制,也就是业内所称的“上下调”。 http://www.ny21.cn/show.asp?nid=95556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SMM在线问答 访问TA的主页 上海有色网资讯中心,在线回答您的提问! 93895篇 作品 — 登录后查看全文 — 快捷登录 公司声明:上海有色网原创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包括但不限于行情数据、https://hq.smm.cn/chromium/content/101344909
4.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sc.starrypower.cn/newspost/81B02CC50C3340B9AC56BBECC793289D
5.调研类别:特定对象调研1)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执行后,上半年公司答:全年来水和电价展望?答:今年上半年,涪江来水略低于去年同期。预计全年来水与去年情况相近。目前明星电力水电自发电量全部在明星电力供区范围内消纳,未参与水电上网的市场化交易;明星电力电价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文件公布https://xueqiu.com/8986480164/304099329
6.企业中高层时事解读课2020第39期(总期39期)在线培训课程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社会用电成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有关规定,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印发《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https://www.zzqyj.net/?list_89/1265.html
7.问政部门: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二、关于“犍为居民用电是否有峰谷电价?如果有分别是多少?”的问题。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均不执行分时(峰谷)电价。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文件,执行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7:00)电价政策的范围是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https://bbs.leshan.cn/bbs/political/detail?id=18027
8.解读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挂牌成立电价市场化又进一步近期,我省已纳入全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为试点的18个省级电网之一。电价市场化的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过去的电价机制是‘管住两头挤中间’,发电侧的上网电价和销售侧的目录电价是国家定死的,中间这一块的成本是模糊的。”省能源协会相关负责人说,过去,电网公司好比一家实行统购统销的大型商场,他从发电企业批http://www.scdlz.cn/h-nd-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