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XiuqiangGlassworkCo.,Ltd.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
1-1-1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一、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片玻璃、油墨材料、包装材料等,其中原片玻璃在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高,自2020年起,基于玻璃市场需求、原片玻璃生产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原片玻璃的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2021年1-9月,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采购价格上涨
39.42%,若未来原片玻璃持续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大幅上涨,如公司因产品市场竞争力、客户价格接受程度等因素而不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将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部分转嫁给客户,或通过技术工艺的提升来缓解原材料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则可能出现原材料供应不足,对公司经营成果和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9%、33.23%、26.47%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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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市场消化风险
四、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新增折旧摊销合计分别为4,688.68万元、4,688.68万元、4,595.19万元、4,595.19万元、4,401.58万元;项目投资建成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预测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87,351.77万元、115,707.96万元、135,707.96万元、155,707.96万元、155,707.96万元;项目建成后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37%、4.05%、3.39%、2.95%、2.83%;两项目建成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预测利润总额合计分别为7,117.02万元、11,810.11万元、14,053.80万元、16,566.27万元、16,759.88万元;建成后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的利润总额占比65.88%、
1-1-4
39.70%、32.70%、27.74%、26.26%;两项目建成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预测净利润合计分别为6,049.47万元、10,038.59万元、11,945.73万元、14,081.33万元、14,245.90万元;预测折旧摊销金额的净利润占比分别为77.51%、46.71%、38.47%、32.63%、30.90%。两项目建成后第1-3年为产能爬坡期,因此预测折旧摊销占利润总额/净利润比重较高;第4-10年实现达产,预测折旧摊销占利润总额/净利润比重趋于稳定。从持续发展来看,新增折旧摊销对预测营业收入的占比较小,对利润总额/净利润的占比较高。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分析,目前测算预期效益良好,但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项目完成投资正式达产后,市场环境、政策导向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
六、募投产品的市场环境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分析,但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排除届时市场需求、市场环境出现不可预计的变化,例如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市场竞争突然加剧的情况,这都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不确定性,项目实施面临市场环境风险。
1-1-5
七、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质量的提升,公司产品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以此为基础,公司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海外业务份额及占比有进一步提高。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以外币结算为主。若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大,海外业务份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环保政策风险
国家、省、县(市)各级环保部门均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政策和标准规范,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合规运营。随着环保趋严,公司将面临环保管理要求越来越细、督查措施越来越严,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越来越大,为实现达标排放,未来将增加环保设施的投入以及日常运行成本,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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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波动风险......2
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2
三、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市场消化风险......3
四、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风险......3
五、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4
六、募投产品的市场环境风险......4
七、汇率波动风险......5
八、环保政策风险......5
目录......6
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术语......11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13
一、公司概况......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5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情况......38
六、公司核心技术情况......48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9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51
九、财务性投资情况......53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7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60
1-1-7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1
四、募集资金投向......6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3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65
一、发行对象......65
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65
第四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概要......69
一、协议主体......69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69
四、限售期......70
六、协议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70
七、违约责任条款......71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7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72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93
第六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分析......9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9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9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9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95
一、经营风险......96
1-1-8二、财务风险......96
三、技术风险......97
四、政策风险......9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99
六、其他风险......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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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1-1-10
1-1-11
二、专业术语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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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1-1-14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秀强股份于2021年10月15日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万股,总股本减少至61,817.24万股,珠海港持股比例变更为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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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珠海港直接持有公司25.0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为珠海港控股股东,持有珠海港29.98%股份,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珠海港基本信息如下: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归属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玻璃深加工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042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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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玻璃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玻璃深加工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指导新建项目与技术改造,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
生态环境部作为全国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履行各类污染排放的监管职责。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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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行业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涉及的行业政策如下: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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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强太阳能发电并网服务。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
《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国务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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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建筑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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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行业的主要质量标准
中国玻璃行业主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下:
光伏玻璃
1-1-21
GB/T34613-2017
GB/T34614-2017
GB/T34328-2017
GB/T37240-2018
平板玻璃
平板/压花玻璃
节能玻璃
家居玻璃
美国、欧洲等国家对于玻璃的主要标准如下:
普通浮法、压花钢化、安全玻璃和安全有机玻璃镜等
中空玻璃
普通浮法、压花钢化、安全玻璃、安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的安全夹层玻璃、安全有机玻璃镜等
热钢化硅酸盐安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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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行业总体概况
总体来说,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集中度低。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玻璃生产基地,玻璃加工企业主要分布于华南、华东、华北等区域,企业数量近万家,而规模以上企业较少。中小企业偏多导致了我国玻璃行业存在产品同质化、产品结构失衡等问题。近几年,一方面环保限产背景下,玻璃新增产能受限,另一方面,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光伏玻璃、节能玻璃等深加工玻璃发展迎来新的机遇。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在国民收入稳步增长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呈现出以下趋势:
(1)提倡工艺技术创新,推动玻璃深加工产业升级
总体来看,我国中低端玻璃产品市场增长平缓,竞争较为激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而在中高端玻璃深加工市场,由于建筑理念的升级、高端制造业的发展等原因,客户对玻璃的环保性能、设计新颖性、工艺精度、品质等要求进一步提高,使得我国中高档深加工玻璃市场需求持续放大,供需状况较为平稳。与此同时,国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不断推进,消费市场需求随之发生转变,高质量、多样化的产品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消费需求与供给上存在的失衡和矛盾,必将引导企业不断创新工艺、改变产品结构,快速促进产业升级。同时,国家监管部门也明确提出推广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等高端产品。
(2)智能家电快速发展,引领玻璃深加工向智能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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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联网、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智能化产品不断涌现,“智能”已经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智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家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智能化、高端化已经成为我国家电行业转型升级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力点。近年来,国内领先家电企业竞相推出智能化产品,智能电视、智能冰箱等智能家电产品迅速赢得消费者青睐。根据艾媒数据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到2020年达到1705亿元的市场规模。2016年开始随着产品成熟度的落地以及智能安防与智能家电市场的崛起,2017年智能家居增长幅度达到40%以上,尽管之后增速有所减缓,但增速均保持在25%以上,直到2020年因疫情影响,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增幅降到11.4%。根据IDC公布的数据,预计2021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将走出阴霾,迎来反弹,预计全年出货量接近
2.6亿台,同比增长26.7%。
2018-2020年中国智能家居出货量
1.50
2.04
2.60
36.70%
-1.90%
26.70%
-10%0%10%20%30%40%50%
0.0
0.5
1.0
1.5
2.0
2.5
3.0
1-1-24
(3)玻璃深加工产业联合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
玻璃深加工行业因准入门槛较低、规模小而散,多而无序等特点,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在产能过剩及节能环保的双重压力下,产业亟待整合重组。《国务院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联合推进重组,整合产能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
3、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生产需要特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行业新进入者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相应技术人员的储备才能进入该领域,特别是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及智能玻璃等新型玻璃产品的生产,相对传统玻璃深加工产品,对生产工艺、加工技术、工艺流程及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生产人员需要掌握原片玻璃的切割、钢化、镀膜等一系列工艺流程和技术,同时需要一批具有镀膜、丝印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新技术人才。同时,由于目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为家电企业,具有定制化产品服务的要求,需要大量企业研发人员不断的进行技术更新迭代和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因此,玻璃深加工行业,尤其是高端、智能和新型玻璃深加工领域存在较高的技术和人才壁
1,210
1,2101,530
1,5301,705
1,7051,923
1,9232,175
2,175
41.90%
37.50%
26.40%
11.40%
12.80%
0%5%10%15%20%25%30%35%40%45%
-
1,0001,5002,0002,500
1-1-25
垒。
(2)产品质量、市场认可和品牌壁垒
玻璃深加工产品生产企业作为家电制造商、房地产商及太阳能电池生产商的配套供应商,需要通过客户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研发水平、供货周期、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后期服务等方面指标验证方可进入客户的供应商链,且产品质量和品质需要通过长期合作得到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认证,获得相应合格证书才能进入市场。玻璃深加工行业现存企业长期以优质产品和服务与下游客户达成了良好的信任和长期合作关系,具有市场品牌效应,对新进入者而言也存在较高的产品质量、市场认可和品牌方面的壁垒。
(3)资金壁垒
玻璃深加工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对生产设备需求较大,尤其是生产高端、智能、新型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设备投资规模,部分产品生产需成套引进国外生产线,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撑。因此,进入玻璃深加工领域需要在生产设备、持续科研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需要较强的资金实力。
(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玻璃深加工业的周期性一方面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受下游应用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影响。玻璃深加工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建筑、汽车、家电、光伏等行业,由于不同下游领域、不同产品的技术演变路径不同,对应的玻璃深加工各子行业也表现出不同的周期性特征。
2、季节性
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季节性根据不同下游行业、不同产品而呈现出差异化的季节性特征。
3、区域性
玻璃深加工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汽车、家电、光伏等领域。2020年我国平板玻璃产能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华南地区,玻璃深加工产品的产能主要
1-1-26
分布与平板玻璃产能布局一致。由于玻璃本身易碎等特征,运输成本较高,玻璃制造企业一般销售半径为500公里或使用船运,所以该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深加工玻璃主要是由浮法原片玻璃加工而来,其附加值一般高于原片玻璃,其中浮法原片玻璃为大宗材料,生产工艺相对简单,市场价格较为透明,行业内出厂价格差异较小,不同公司之间的毛利率差异主要体现在生产规模化程度和内部管理上;而不同公司的深加工玻璃毛利率和价格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深加工玻璃的产品种类较多,不同种类深加工玻璃的厚度、加工工艺、质量要求、复合程度等区别较大,目前,我国玻璃深加工技术主要包括制镜、彩釉钢化、中空、夹层和磁控溅射Low-E镀膜等技术。
(五)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玻璃深加工产品应用广泛、品类繁多,生产厂商一般根据自身掌握的技术优势和销售渠道专注于其中一类或几类产品,主要包括建筑玻璃、工业生产(汽车、家电)玻璃、家装玻璃、高新技术玻璃等,竞争格局已日趋成熟稳定。
1、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家电玻璃深加工企业之一,在市场
1-1-27
中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玻璃深加工行业传统应用领域高速发展以及产品在新兴领域的拓展,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发行人在把握市场动态,投入大量财力扩大生产的同时正积极进行产品升级改造,以求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及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和实践积淀,建立了一套成熟且行之有效的、覆盖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生产制造、采购物流等各方面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和运营模式,拥有一支富有创新能力、事业心强、忠诚度高、经验丰富、稳定高效的核心经营团队。公司核心团队在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各有所长、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对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形成了共识,善于把握市场机遇,勇于进取、乐于创新、富有创业精神。公司核心团队稳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挖掘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长期持续经营能力。
(2)自主研发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为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打下扎实的市场基础。在长期经营发展过程中,公司凭借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快速的新产品推出速度、
1-1-28
优质的产品品质及客户服务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海尔、伊莱克斯、惠而浦、海信、美的、日立、松下、三菱、格力、博西华、方太等全球众多的大型家电企业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
(4)管理模式优势
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同样重要,管理创新能力决定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公司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不断优化组织架构,以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公司深耕玻璃深加工产业20年,具有较强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研发、制造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优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一整套科学完整的企业管理模式以及人力资源、财务、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现代化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并完善有效的集团管控体系,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和协同管理能力,达到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技术和供应链协同效应,把公司做强做大。
(5)自动化生产优势
公司根据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决定投资4,700万元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约3200万元,其中多数自动化改造产线已经投产,小部分处于调试阶段。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减少人员用工、提升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相应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成本优势。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对家电事业部的部分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改造后的生产线有效地提升了良品率及生产效率。
(6)信息化管理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重视技术研发、设备研发的同时,也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建设,已实施ERP、OA、HR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从产品选型报价、方案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到采购、仓储、生产调度和财务等环节实现高度信息化管理。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精细化管理,公司持续优化制造车间执行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打造一个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人、机、料、法、设备协同并进一步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管理成本与物耗、提高生产效率。公司通过加速信息化系统建设,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化工作流程改革,保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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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理利用和信息的及时传递,提升整体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信息化,使公司组织运作更高效、更灵活。
3、主要竞争对手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玻璃深加工制造商,生产家电彩晶玻璃、家电镀膜玻璃、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AR镀膜玻璃等系列产品近千个品种,应用领域十分广泛,行业内与发行人整体产品结构相似、销售市场相近、客户群相似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科诺尔、合肥金晋业和东莞银通。其他企业中,部分产品和业务与发行人产品形成竞争关系的玻璃深加工生产企业主要有:耀皮玻璃、三星新材、德力股份等。
(1)科诺尔
科诺尔创立于200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技术领先、全国知名的家电产业玻璃生产基地,是山东省家电玻璃产业领航型企业。产品涵盖家电外观玻璃、内饰玻璃两大系列上千品种,是GE、三星、惠而浦、海尔、海信、格力、美的等国际家电品牌核心供货商,产品远销美、欧、日、韩等25个国家和地区。
(2)合肥金晋业
合肥金晋业成立于2009年,以生产、研制家电配套装饰用彩晶玻璃、HPU工艺、高精密拉丝彩晶玻璃制品为主营业务。现有产能为560万套/年。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面向国内外家电生产巨头,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瞄准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技术标准,以“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做客户最有价值供应商”为己任。
(3)东莞银通
东莞银通创建于1995年,多年以来公司致力于玻璃深加工行业,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家具玻璃、移门系列玻璃等。主要工艺有切割、水切割、磨边、钻孔、车花、丝印、喷绘、辊印、喷油、镀膜、平钢化;另可加工喷砂、蒙砂、弯钢化、热弯、热浸、夹胶、中空、镀镜等;可满足不同客户、不同工艺之生产加工要求。在家具、家用电器玻璃深加工方面经验丰富,产品远销欧、美、
1-1-30
东南亚各地。
(4)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成立于1983年,是当时国内的中英合资企业,1993年改制上市,是中国玻璃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最早进入浦东的合资企业之一。集团致力于高性能、绿色节能、安全环保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研发和制造,特别是具有世界先进技术的各种低辐射镀膜玻璃、在线节能能源再生玻璃和节能中空玻璃。
(5)三星新材
三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各类低温储藏设备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玻璃门体主要包括中空玻璃门体、单层玻璃门体等,该类产品是生产冷柜、酒柜和冰箱等低温储藏设备的主要构件之一;公司的深加工玻璃产品主要包括钢化玻璃、镀膜玻璃、彩晶玻璃等,其中,钢化玻璃、镀膜玻璃主要用于生产玻璃门体、层架玻璃及卫浴用品等,彩晶玻璃主要作为冰箱、冷柜等低温储藏设备的外饰面板。
(6)德力股份
德力股份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日用玻璃器皿制造企业。其拥有高速水杯、酒杯、水晶酒杯、玻璃钢化、压制、吹制各类生产线多条,产品覆盖高、中、低市场领域,包括商超、酒店、促销、电子商务等营销渠道,同时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玻璃深加工行业上下游情况
玻璃深加工主要是以平板玻璃作为原材料,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的玻璃制品。目前公司主要的玻璃深加工产品包括印刷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应用领域广泛包括家电、建筑、电子、汽车、光伏等领域。因此玻璃深加工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平板玻璃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家电行业、厨电行业、光伏行业
1-1-31
等。
2、公司上游行业的发展情况
平板玻璃是指未经其他加工的玻璃制品,其可分为浮法玻璃和普通平板玻璃。2016年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环保政策的趋严,我国平板玻璃行业总体运行平稳,产品产量实现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平板玻璃产量从2012年的750.51百万重量箱增长到2020年的945.72百万重量箱,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3%。但从产品价值构成来看却远低于发达国家,深加工玻璃品种较少。
1-1-32
随着玻璃市场逐步成熟,厂商的供应可以较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销量增长与产能的增长有较高的匹配度。近年来,我国玻璃生产线总数处于稳步增长状态,从2012年的285条增长到2020年的384条,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和
1-1-33
华南地区。
3、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
(1)家电行业
家电行业更新换代需求旺盛,叠加政策补贴效应,预计白电行业将迎来新一轮增长期。
1)更新换代需求释放
家电需求主要由新增住房需求、更新换代需求两大部分组成,分别代表从无到有和升级换代两种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镇和农村居民每百户保有量均已接近甚至超过100台,在电商下沉背景下,2018年以来农村和城镇居民白电每百户保有量显著提升,冰箱、洗衣机已经基本达到“一户一机”的水平,而空调早已进入“一户多机”时代。因此白电行业的主要需求已逐渐由新增需求向替换需求转换。2020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制定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指出,家用冰箱、空调等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而家用洗衣机、干衣机等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2009-2013年,我国首次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一系列家电补贴政策,在政策鼓励和保有量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共同催化下,产业链终端需求得到集中释放。截至2012年底,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零售量为2.98亿台,销售额超7000亿元。如今距第一批家电需求释放已近10年,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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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厨电行业
厨电板块内部可以细分为厨大电和小家电两类。在消费升级推动下,小家电市场整体渗透率较低,保有量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厨大电市场则更多依赖于地产竣工周期带动的新增需求,竣工面积增速的降幅收窄有望带动厨大电行业需求景气度回升。1)厨大电:地产竣工周期下的新增需求新房装修一般都需要安装一系列基础设施,以厨大电为代表的必选家电需求与房地产竣工链联系紧密。2020年受到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增速下跌,于9月底首次实现正增长。销售面积实现正增长能够有效拉动住宅竣工面积降幅持续收窄,预计2021年有望延续2019年底未兑现的增速回暖态势,进而带动房地产后周期内,厨大电品类需求景气度的提升。
2)小家电:消费升级下的巨大潜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81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3.9%,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升级已是大势所趋,而其兑现的新兴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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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需求就包括细分小家电的购买意愿。相较于必选家电中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小家电已经成为高生活品质的象征。智研咨询报告显示,从小家电行业整体保有量来看,欧美发达市场小家电品类约为200种,而我国仅有不到100种。中国家庭平均小家电拥有量不到10件,低于欧美国家每户20-30件的水平。伴随新兴品类需求释放、传统品类产品结构改善,小家电行业整体相对稳健增长的趋势依旧确定。
(3)光伏行业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资源受限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共识。全球各地对光伏的支持政策方向明确:习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指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欧洲发布《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碳减排目标由40%提高至60%,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比例上调至38%-40%;日本和韩国也在2020年10月陆续表态将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
此外,根据2020年8月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公布2020年平价光伏上网项目的装机规模为33.05GW,较2019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装机容量14.78GW,大幅提升123.6%。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大幅增长,竞价项目的规模增长及补贴大幅下降,充分预示了光伏平价上网周期即将到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及土地、财务成本水平下,有大量项目在平价上网的前提下,已能满足投资回报率要求。上述政策环境的支持及光伏平价上网的实现为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对原片玻璃的进一步加工,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为下游客户提供了其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产品,从而获得相应的利润。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对产品进行升级并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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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含量及开拓新市场,从而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物料采购流程管理体系,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各种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采购部联系厂家进行询价议价。在采购价格方面,根据价格、质量的综合比较,邀请合格的厂家进行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在货款结算方面,公司在采购合同中订立了结算条款,规定公司在收取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定信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结算并支付货款。此外,采购部对主要原材料原片玻璃价格进行跟踪,根据玻璃期货的波动趋势,采取动态管理与计划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以便实现对原片玻璃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的有效控制。
3、生产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秉承“研发+设计+服务”的产品理念,并建立了客户需求、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为一体的销售服务体系,已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也通过积极参加各种大型专业产品展会,开发客户渠道。公司在主要的客户区域设立办事处,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服务等工作。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一般销售模式和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模式。
(1)一般销售模式
内销模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订单明细将产品交付客户,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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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模式:公司在产品出库并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后,以船运公司签发的货运提单日期确认产品出口销售收入。此种交易模式下,公司负责在约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产品装上指定的船只,客户在产品报关离岸后获得货运提单时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根据协议中约定的价格条款的不同,承担自工厂至装运港运费(FOB价格条款)或承担自工厂至目的港运费及保险费(CIF价格条款)。
(2)供应商管理库存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并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库存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从库存仓库领用产品。在客户领用之前,位于该仓库的产品所有权归公司,客户领用产品后,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印刷、镀膜等技术为基础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深加工是通过利用普通玻璃作为基础原材料,进一步加工成为不同种类的增值玻璃产品,例如家电玻璃、光伏玻璃、汽车玻璃、手机玻璃等,并广泛应用于不同行业和领域,例如家用电器、光伏组件及建筑、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公司主要生产的玻璃深加工产品包括家电玻璃产品、厨电玻璃产品等,主要应用于冰箱、空调、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等产品。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目前公司玻璃深加工业务的主要产品包括家电玻璃产品、厨电玻璃产品等。
公司家电玻璃产品主要应用于冰箱、空调、洗衣机等白色家电,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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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彩晶玻璃、镀膜玻璃、层架玻璃、盖板玻璃等。彩晶玻璃主要用于冰箱、空调等家电的外壳,相较于其他材质,彩晶玻璃更为美观、新颖、时尚;镀膜玻璃主要用于有特殊功能需求的冰箱、空调等家电的外壳,如具有镜面效果等;层架玻璃、盖板玻璃主要用于冰箱内用隔板。
公司厨电玻璃产品主要应用于烟机、灶具、烤箱、微波炉等厨房用器,主要产品包括烟机用玻璃、灶具用玻璃、烤箱用玻璃、微波炉用玻璃等,玻璃具有易清洗、耐腐蚀等特性,通过镀膜还可以实现防指纹、触控等功能,在智能家居的应用中,具有较好的用户体验。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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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并经核查,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临近高压线路,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后勤配套综合性用房及员工培训中心,未办理房产权证。
2、租赁房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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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序号6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人为河北秀达。根据曹建彬、李卫国和河北秀达签署的协议书,李卫国代表河北秀达与曹建彬之间先行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标的房产供河北秀达生产经营使用,待曹建彬办妥租赁标的房屋产权证书后,租赁合同的签署主体调整为曹建彬、河北秀达。
3、主要设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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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1)境内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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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1项境外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3、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11项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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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10项境内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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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1项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5、域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2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六、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技术积累,并已构建起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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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已形成三级研发体系,已经有了研发战略和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将紧盯玻璃深加工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趋势,着力开发更环保节能、更高科技含量及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加强与客户合作、参加各类展会,密切把握市场动向和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方向、积极跟踪国内外最新技术的发展状况,做好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另一方面继续立足现有技术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加对研发的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实现产品和技术的领先。
为了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通过购置国际先进的实验仪器、检测设备,吸引高素质的研究开发人员,建立和完善激励创新机制,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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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拔与培养高素质人才梯队
公司保持在家电玻璃深加工行业领先地位的主要原因是拥有研发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及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业务人员。未来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将继续增加员工培训预算,实行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外训和内训相结合,管理能力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政策,不断提高员工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公司将积极培训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并从国内外吸纳优秀人才,特别是加大技术、营销、管理和投融资方面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参与国际化竞争产生积极的作用。
3、完善营销网络的建设,同时积极开发大客户资源
为继续保持本公司在家电玻璃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快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开拓下游领域的大客户,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公司已完成三级营销网络的部署,将凭借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在市场开拓上继续坚持与客户“零距离”,通过提前介入客户的研发试生产过程,锁定客户订单,同时主动走出去,掌握终端消费的前沿,把握消费者和时代潮流,不断研发新产品,确保引导客户和满足客户需求。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玻璃深加工产业以“不仅提供产品、而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零距离服务”的经营理念,秉承创新产品与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以先找准市场、再依托技术创新占领市场、最终以技术进步引导市场为发展思路,结合国家鼓励政策和市场发展大方向,不断推动公司玻璃深加工产品深化升级。实现公司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发展之路,在保持并巩固在国内高端家电玻璃行业的龙头地位的同时,部署智能化、高端化行业转型升级以及实现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提高公司玻璃深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021年,发行人控股股东由新星投资变更为珠海港,实际控制人由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变更为珠海国资委。珠海港地处珠海,在战略资源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并将重点布局光伏等新能源环保行业,秀强股份作为珠海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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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能源业务的平台之一,将积极主动挖掘光伏新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对BIPV、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及市场布局,充分发挥控股股东与发行人新能源领域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
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一)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四川泳泉环保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遂环责改字〔2021〕802号),由于四川泳泉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印刷烘干等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该局责令四川泳泉停止违法行为,三日内完成对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印刷烘干等生产活动车间进行完全密闭。
2021年6月18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遂环罚〔2021〕803号),由于四川泳泉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印刷烘干等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对四川泳泉采取罚款38,000.00元人民币。
2021年10月2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遂宁高新区分局出具如下证明: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且该企业立行立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了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及重大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6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上述违法行为的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轻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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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且该公司在本次环境违法行为中不存在主观故意,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我局对该公司予以从轻处罚。”经核查,报告期内四川泳泉受到该行政处罚的原因为“违反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印刷烘干等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结合四川泳泉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及事由,主管部门按照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的标准对四川泳泉进行处罚,且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四川泳泉已于2021年4月10日前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秀强股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5日,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宿豫)安监罚〔2019〕3号),由于秀强股份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秀强股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车间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秀强股份给予200,0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月8日,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宿豫)应急罚〔2021〕1号),由于秀强股份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因秀强股份1、未针对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开展有效的安全检查巡查,未能及时制止员工的违章作业行为。2、事故设备缺乏事故报警和预警装置,秀强股份未能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应急响应不及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秀强股份给予250,0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9日,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如下证明:“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证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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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任何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争议,亦未收到有关该公司的任何投诉。”2022年1月27日,宿迁市宿豫区应急管理局出具如下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事故等级的认定标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12.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和“10.2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均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非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经核查,报告期内秀强股份两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结合秀强股份上述两次行政处罚金额及事由,主管部门按照法定处罚幅度内较低的标准对秀强股份进行处罚,且两起生产事故均认定为一般事故,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上述两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九、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现逐条对比分析如下:
1、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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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
(2)其他投资情况
3、拆借资金
4、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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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8、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二)公司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和购买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设立新余修齐平治教育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教育产业基金暨关联方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设立教育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修齐平治”)。
2015年公司参与投资该教育产业基金是作为公司布局教育产业的平台,对优质教育领域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教育产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准备。公司参与投资修齐平治符合公司教育产业的发展方向,不以获取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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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公司剥离教育资产后,积极推进修齐平治产业基金投资退出工作,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以退伙形式退出本次投资,退伙款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
2、购买的金融产品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外汇买卖合约,约定:①买入一个看跌期权,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可以以6.8765的汇率卖出150万美元;②卖出一个看涨期权,2021年11月12日可以以6.8765的汇率买入300万美元。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货币互换业务,约定:①在货币互换日2020年11月12日,本公司支付美元300万,收取人民币1,986万;②在货币互换日2021年11月12日,本公司支付人民币1,986万,收取美元300万。
公司持有外汇期权组合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围绕公司业务进行,是为规避公司产品出口结汇及外币贷款、内保外贷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功能,为生产经营及外币贷款提供稳定的汇率预期。公司开展上述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上述事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上述金融产品已于2021年11月12日到期,到期后公司不再开展上述业务。
除上述投资产业基金和购买金融产品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投资或交易。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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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高端智能玻璃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当今社会的技术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求来看,产品智能化是未来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各类智能化产品,将逐渐触及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满足人们的各类需求。
2、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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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光伏发电行业迅猛增长,光伏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BIPV即光伏建筑一体化,兼具发电、建材、装饰等功能,是光伏系统本身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按建筑类型不同可分为光伏屋顶或墙体、光伏幕墙、光伏采光顶和光伏遮阳板等。根据ARIZTON数据,2020年我国BIPV的市场规模为6.8亿美元;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数据测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BIPV的市场空间将接近500亿元。BIPV作为庞大的建筑市场和潜力巨大的光伏市场的结合点,是未来光伏应用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存在着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
3、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高端智能玻璃和BIPV行业发展
同时,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大力度发展BIPV技术,国家亦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进行扶持。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明确了“重点研究建筑工业化、装配式住宅、超低能耗建筑等先进建筑节能技术”,“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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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空调等节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等发展目标;2019年1月,国家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为近零能耗、零能耗等更高节能水平绿色建筑的应用和普及奠定基础,BIPV作为实现零耗能建筑目标的重要技术应用,将会进入到高速发展期;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光伏应用与BIPV纳入到第一类鼓励项目中;2020年7月,国家住建部、发改委等7部门发布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同时,美国要求在2030年达到建筑零净能耗,加州在2020年起强制所有三层及以下新建住宅安装户用光伏系统,欧盟建议成员国在新增建筑中均安装太阳能板。BIPV作为新时代节能减排的必然趋势,在各国政府政策的支持下,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现阶段,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产品和厨电玻璃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灶具等家用电器,并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家电玻璃深加工企业之一,但也因此面临着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单一的风险,亟需进行产品升级、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及增加产品类型。为此,公司已开始逐渐扩宽产品应用领域和新市场的开发,围绕产品智能化、新能源化的发展趋势,逐渐涉足智能家电玻璃、BIPV组件、新能源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等领域,努力实现产品升级和创新。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包括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产品除原有家电智能玻璃外,还包括了BIPV组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等。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可实现年产500MW的BIPV组件以及年产各类智能玻璃430万片的生产能力,大大丰富公司产品种类,顺应新能源等新业务领域的发展趋势,满足市场对BIPV组件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拓宽细分市场,实现产品多元化布局,进而实现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发展目标。
2、实现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展产品功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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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拓智能玻璃市场,实现产品由“色彩”向“功能”再向“智能”的方向不断深化升级。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在现有销售产品上叠加触控模组、系统集成,生产符合家电、汽车、消费电子需求的智能玻璃产品,可实现产品在声、色、透明度、隔热、导电和保温等方面的智能控制功能。项目建成后,公司智能玻璃生产能力将得到扩充,可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产品智能化、高端化的新需求,扩展原有产品的功能,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拟投项目,投资金额大,运营周期长,需筹措长期资金以降低期限错配的风险。相较债务融资,权益融资在融资金额、使用时限、利息费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公司不会因拟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波动,陷入财务困境,进而影响整体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珠海港股份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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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珠海港股份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珠海港股份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珠海港股份按照该等事项发生后珠海港股份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珠海港股份外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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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
/(1+N)
两者同时进行:P=(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有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前述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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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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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618,172,423股,珠海港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4,681,270股,持股比例25.02%,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珠海港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6日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10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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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
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
(一)珠海港股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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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珠海港直接持有公司25.0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为珠海港控股股东,持有珠海港29.98%股份,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9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9月30日,珠海港股份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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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珠海港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021年4月26日珠海港股份协议受让新星投资及香港恒泰154,681,270股秀强股份股票完成过户登记,秀强股份控股股东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根据珠海港股份出具的《关于锁定期的承诺》,珠海港股份受让的上述股份将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截至目前珠海港股份未发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关于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珠海港股份已作出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秀强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所持有的秀强股份之股票。本公司本次认购的秀强股份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公司所取得秀强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因秀强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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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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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概要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控股股东珠海港签订《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三、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甲、乙双方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乙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乙方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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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购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以下称“认购款”)进行认购,认购款金额按照最终确定的认购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来确定。
3、认购数量: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
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甲方股份变动,乙方按照该等事项发生后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权比例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数量按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四、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所取得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认购协议》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3、根据其内部决策权限及程序,乙方董事局已批准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
六、协议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生效条件外,《股份认购协议》未附带任何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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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七、违约责任条款
1、一方未能遵守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如果本协议双方构成违约,则各违约方应分别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负责。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3、因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免除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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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00.00万元(含92,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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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前景
3、项目与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公司既有业务主要为以印刷、镀膜、多曲面等技术为基础的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产品、厨电玻璃产品等,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烟机、灶具等家用电器,前次募投项目亦集中于上述既有业务领域。本项目系在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基础上,围绕产品智能化、新能源化的发展趋势,为实现智能玻璃的规模化生产,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而计划投产的生产线。项目产品包括了家电智能玻璃、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笔电智能玻璃,该等产品系在现有的传统家电玻璃产品的基础上叠加触控模组、系统集成,生产出的符合家电、汽车、消费电子需求的智能玻璃产品,可实现产品在声、色、透明度、隔热、导电和保温等方面的智能控制功能。项目建成后,可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并实现产品转型升级,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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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现阶段,公司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产品和厨电玻璃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烤箱、微波炉、灶具等家用电器,并已发展成为国内家电玻璃规模最大、市场占有率第一的玻璃深加工企业,但也因此面临着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单一的风险,亟需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此,公司已开始逐渐扩宽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围绕产品智能化、新能源化的发展趋势,逐渐涉足新能源汽车玻璃、电子玻璃、建筑光伏玻璃等细分领域,努力实现产品创新。本项目产品除家电智能玻璃外,还包括了新能源汽车智能玻璃和笔电智能玻璃。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可提升公司在家电玻璃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家电玻璃业务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玻璃深加工产品在新能源车载、笔电等业务领域的布局,大大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不仅可顺应新能源等新业务领域的发展趋势,同时有利于公司拓宽细分市场,实现产品多元化布局,进而实现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发展目标。
(2)有利于实现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展产品功能
公司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拓智能玻璃市场,实现产品由“色彩”向“功能”再向“智能”的方向不断深化升级。本项目通过在现有销售产品上叠加触控模组、系统集成,生产符合家电、汽车、消费电子需求的智能玻璃产品,可实现产品在声、色、透明度、隔热、导电和保温等方面的智能控制功能。项目建成后,公司智能玻璃生产能力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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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扩充,可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产品智能化、高端化的新需求,扩展原有产品的功能,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
(2)公司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成立20多年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组织建设,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建立了与其业务规模、研发战略相适应的研发体系,在其业务领域完成了一系列成熟的技术积累,并已构建起一只实力雄厚的技术团队。公司研发方向主要涵盖彩晶玻璃、智能玻璃、光伏玻璃、多维弧面单层玻璃等深加工领域,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具有领先的技术应用和解决方案创新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有效专利共计57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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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本行业的从业经历,对国内外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本项目基于公司传统家电彩晶玻璃的基础,实现家电和其他领域智能玻璃的规模化生产。公司是国内家电彩晶玻璃的龙头企业之一,是彩晶玻璃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家电彩晶玻璃领域具备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现已掌握智能玻璃生产中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CoverGlass与Sensor、Sensor与大尺寸LCM之间的贴合工艺等关键工艺技术。综上,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在彩晶玻璃方面的坚实技术基础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3)公司具备坚实的客户基础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集功能与美观于一体的家电玻璃深加工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多年丰富的生产经验、创新的生产工艺、优秀的产品品质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业务遍布海内外,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大型家电、厨电企业,其中家电玻璃客户包括海尔、伊莱克斯、惠而浦、海信、美的、日立、松下、三菱、格力、博西华等,厨电玻璃客户包括伊莱克斯、惠而浦、方太等。同时,公司秉承“研发+设计+服务”的产品理念,建立了客户需求、产品设计研发、产品生产为一体的销售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快捷、优质的服务。综上,公司坚实的客户基础和优良的市场口碑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公司具备稳定的人才队伍
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是推进公司战略方向发展和顺利实现目标的必备要素之一。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十分注重人才队伍的建立与培养,通过优厚的待遇、良好的管理机制、和谐的企业文化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建立了一只强有力的管理团队,为公司后续快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在玻璃深加工领域多年的持续发展和实践积淀,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和人才培养体系,为其择优选择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公司核心管理层均从业多年,在其各自擅长的领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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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对公司有着很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忠诚度高,人才队伍稳定,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营,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长期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公司主要招聘具备行业内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其生产和管理经验更为成熟。公司在内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训培养机制,注重内部人才的选拔与提升,如基层管理人员多采用内部培养提拔的方式,定期举行内部公开招聘活动,选拔出一线的优秀员工,为员工的晋升发展提供平台。综上,公司稳定的人才队伍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人员保障。
6、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7、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49,691.20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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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以及合理性
(1)营业收入估算
本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预测营业收入达55,707.96万元(不含税),其构成如下:
(2)成本费用估算
本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预测总成本费用为47,701.52万元,其中:可变成本28,918.69万元,固定成本18,782.83万元;正常年经营成本44,694.74万元。具体如下:
1)本项目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的种类及费用根据项目开展需求测算。项目正常年外购原辅材料费27,161.50万元,燃料动力费1,757.18万元。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2)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10%;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10%。
3)项目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4)该项目新增定员为300人。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3,898.80万元。
5)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估算,正常年为421.72万元。
6)该项目正常年其他制造费用按直接材料和人工的7.0%估算;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8.0%估算;研究开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5.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3.5%估算。以上各项计入其他费用。
(3)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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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所得税额为1,137.55万元。
(4)利润与利润分配
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利润总额为7,583.68万元,缴纳所得税款为1,137.55万元,净利润为6,446.13万元。
项目所得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其余部分为企业可分配利润。
(5)项目效益测算
经测算,项目毛利率为31.79%,净利率为11.57%,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4.03%,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62年(含建设期2年),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6)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根据公开披露资料,主营业务与本项目存在相似性的上市公司包括三星新材、福耀玻璃、蓝思科技,其对应的细分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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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力相较于传统产品将有所提升,故本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与谨慎性。
9、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系在公司现有土地上进一步建设,发行人已取得宿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行人已履行了本项目所需的投资备案手续,已取得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迁高新备〔2021〕110号)。
发行人已履行了本项目所需的环评报批手续,已取得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宿高管环审表2021027号)。
发行人已履行了本项目所需的能评报批手续,已取得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宿高管能审2022001号)。
10、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
截至2021年11月11日,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
(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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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拓展新业务的原因,新业务与既有业务的发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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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之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的营运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依托完善的物料采购流程管理体系,对原片玻璃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实现有效控制,通过对原片玻璃的进一步加工,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为下游客户提供了其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产品,从而获得相应的利润,不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6、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涉足光伏玻璃深加工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及市场积累,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及团队。随着近几年光伏产业需求持续增加,公司积极主动挖掘玻璃在光伏新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对光伏、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及市场布局。本次BIPV组件生产项目是公司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实现业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公司通过积极布局BIPV组件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产品,可有效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提质降本增效。通过多元化经营战略,可提升公司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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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各业务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满足市场需求,紧跟光伏产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光伏电池的市场规模逐年扩大。根据ARIZTON数据,2020年我国BIPV的市场规模为6.8亿美元;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数据测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BIPV的市场空间将接近500亿元。由此可见,BIPV是光伏产业重要发展趋势之一,市场需求巨大,国内光伏企业应抓住此机遇,充分发展自身优势,填补未来市场空缺。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实现年产BIPV组件500MW的能力,顺应了光伏产业的发展趋势,可满足市场对BIPV组件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份额。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的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光伏玻璃行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好、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新能源、绿色环保等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能源技术革新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提出“先进节能建筑技术,重点研究建筑工业化、装配式住宅、超低能耗建筑等先进建筑节能技术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太阳能空调等节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综上,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要求,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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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司在玻璃深加工行业深耕20年,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在该业务领域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技术积累。公司研发方向主要涵盖彩晶玻璃、智能玻璃、光伏玻璃、多维弧面单层玻璃等深加工领域,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应用和解决方案创新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已取得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公司自主研发的光伏玻璃技术主要应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盖板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如:电池组件盖板玻璃技术是在超白压延玻璃上镀上一层疏水减反射膜后再固化处理的一种玻璃深加工技术,在对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保护作用的同时可提高光伏组件透光率,此项技术对提高本项目产品的透光率具有重要意义。公司通过在玻璃深加工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研发出融合了光伏电池、建筑材料和外观装饰等的创新技术,并设计出多彩多功能的搭配方案,可以满足BIPV组件在不同应用场景所应该具备的功能和外观要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综上,公司的技术实力为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核心竞争力。
(3)公司具备优秀的团队和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是推进公司战略方向发展和顺利实现目标的必备要素之一。公司经过在玻璃深加工领域多年的持续发展和实践积淀,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和人才培养体系。公司通过“优秀文化育人,科学管理做事”的企业文化主旨、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管理机制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人才,并建立了一支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善于挖掘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够提升公司长期持续经营能力的核心团队,目前公司已有核心技术人员17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770人。同时,公司注重内部的人才培养,与国内具有一流专业实力的科研机构、高校强强联合,多次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在公司举办讲座和培训,持续培养高素质的研发、检测、管理团队;公司注重基层人员的培养提拔,定期举行内部公开招聘,选拔出一线的优秀员工,为普通员工的晋升发展提供平台。综上,公司优秀的人才队伍和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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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与试运营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9、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24,817.32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10、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以及合理性
本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100,00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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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总成本费用为90,506.84万元,其中:可变成本80,973.90万元,固定成本9,532.95万元;经营成本89,084.77万元,具体如下:
1)本项目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及燃料动力的种类及费用根据项目开展需求测算。项目正常年外购原辅材料费80,690.27万元,燃料动力费283.63万元。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3)项目新增软件按2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4)该项目新增定员为210人,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估算。正常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1,767.00万元。
5)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估算,正常年为193.39万元。
6)该项目正常年其他制造费用按直接材料和人工的2.0%估算;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5%估算;研究开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1.0%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2.0%估算。以上各项计入其他费用。
(3)所得税估算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
本项目稳定达产后年度所得税额为1,37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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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正常年份利润总额为9,148.91万元,缴纳所得税款为1,372.34万元,净利润为7,776.57万元。
经测算,项目毛利率为14.11%,净利率为7.78%;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1.39%,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56年(含建设期2年),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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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系在公司现有土地上进一步建设,发行人已取得宿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行人已履行了本项目所需的投资备案手续,已取得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宿迁高新备〔2021〕109号)。发行人已履行了本项目所需的环评报批手续,已取得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宿高管环审表2021026号)。
针对本项目所需的能评审批事项,发行人已向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且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情况说明》,因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年综合能耗不超过463.06吨标准煤,故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12、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
(三)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近年来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规模不断增加,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等支出预计将相应增长,进一步增加了公司未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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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和改善财务状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对于上述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2018-2020年度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情况如下:
注:1、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
2、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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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基于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假设发行人2021-2023年收入增长率按照13.00%测算(该假设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发行人2021-2023年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情况如下:
根据以上测算,公司2021-2023年营运资金缺口为23,170.84万元。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未来三年经营营运资金需求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4、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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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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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用于前期工作费、培训与家具购置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合计金额为27,177.44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92,400.00万元的比例为
29.41%,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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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有所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综上,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进一步提升资金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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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本次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618,172,423股,珠海港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4,681,270股,持股比例25.02%,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珠海港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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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珠海港股份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造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若未来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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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波动风险
(二)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2.04%,整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一方面系发行人自2020年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另一方面系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所致。同时,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家电生产企业经营情况受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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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率波动风险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随之增长。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家电企业,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但不排除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执行不当,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进步和技术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采用的技术均源于自主研发,具有自有知识产权。公司主营产品采用的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随着行业技术进步、新材料的不断启用,公司产品可能存在落后于其他技术和产品、逐步被其它新技术和新工艺替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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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持续创新的风险
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为此公司必须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虽然公司拥有强大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实力,但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发展趋势以把握产品创新的研发方向,或者不能持续更新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将会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一)环保政策风险
(二)所得税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可以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子公司四川泳泉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将不能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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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市场消化风险
(二)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风险
5.37%、4.05%、3.39%、2.95%、2.83%,两项目建成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5年、第6-10年预测利润总额合计分别为7,117.02万元、11,810.11万元、14,053.80万元、16,566.27万元、16,759.88万元;建成后第1年、第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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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年、第4-5年、第6-10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的利润总额占比65.88%、
(三)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四)募投产品的市场环境风险
(五)募投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但公司在开拓市场、推广产品的过程中依然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上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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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产品的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将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六)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审批风险
(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现有盈利状况和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测,还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财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测等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必须考虑到本公司未来股价波动以及投资本公司证券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
(四)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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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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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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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
徐梓翔
保荐代表人:
毛林永顾叙嘉
法定代表人、总裁:
刘秋明
董事长:
闫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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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1-1-108
总裁签名:
1-1-109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马国强
经办律师:
戴文东
侍文文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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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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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1、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经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和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提升产品产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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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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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2、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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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自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则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需签署并认真履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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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之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