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校办字〔2007〕22号
2007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航空大学的步伐,充分发挥和调动二级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院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是学校办学体制的变革,是指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下移到学院。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经费总额包干,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学校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扶优扶强为主要原则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以资源有偿使用配置学院办学资源。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四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对社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对学院实施管理。
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在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代表学校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六条学院在学校的宏观管理与调控下,履行相应职能,具有相应职权,就学院的各方面工作对学校负责。
第七条学校主要权限与职责:
制定学校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制定和分解学校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
(一)教学工作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2、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指导学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
3、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学院的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等进行专项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4、设立优质课程、实践教学和教材专项基金,引导优质课程、实践教学和高质量教材建设。
5、设立教学改革专项基金,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审批教改项目。
6、负责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7、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实验课的运行管理以及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8、负责学生学籍与注册管理。
9、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0、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二)学科工作
1、对学校的学科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体系以及科技平台。
2、负责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3、建立学科建设投入与评估机制,引导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4、负责学位点申报、建设及评估。
(三)科研工作
1、制订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开展科技开发、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
2、促进科研平台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3、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申报,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
4、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负责二级学院科技工作考核,以及科研人员的科研业绩考核。
6、负责校级学术交流活动。
(四)人事工作
2、根据学科规划和布局以及专业建设任务,负责队伍结构、职称结构比例的控制。
3、负责制定校聘岗位的设置方案、聘任条件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二级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量、各类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核算与管理。
5、负责副高及以上技术职务评聘。
6、负责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与管理。
7、负责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8、负责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
(五)学生工作
1、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以及招生就业宣传工作。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
4、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
5、负责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7、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
8、负责学生档案的转接与管理。
(六)公共资源管理工作
1、负责图书馆、校园网、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平台、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工程训练实践平台等条件装备规划、建设与考核。负责全校公共资产管理。
3、制定仪器、设备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与实验室改造。负责全校实验室与设备数据管理。
4、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实验、科研等公用房屋的有偿使用以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教学科研装备平台的共享。
(七)财务与监督审计工作
1、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学院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对学校资金总量进行调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3、负责核定学院经费总额包干基数,对包干经费使用进行核算、审计与分析。
4、根据学校财力,安排专项资金投入,专款专用,跟踪反馈。
5、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对学院进行理财指导、培训。
第八条学院主要权限与职责:
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并上报本单位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2、负责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大纲的制定与管理。
3、对学院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4、负责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5、自主管理、科学使用学院各种教学资源。
1、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和布局,统筹和协调学院的学科资源,优化配置学科力量。
2、负责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学位点的建设与管理。
1、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凝练研究方向,建设创新团队,组织本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院系的科研工作。
2、协助学校进行科研项目立项、实施、鉴定、报奖、申请专利等工作。
3、对本院申报的重大科研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
4、负责本院的学术交流工作。
5、对本院的科技工作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和管理。
1、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建设目标,制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额,负责院聘岗位的设置、聘任、考核与管理。
3、负责学院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聘任,报学校备案。
4、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自主选派本院教师的进修、访学、非学历培训,自主管理使用师资培训费。
5、负责计划外用工的聘用、考核与管理。
1、负责各类学生的管理。
2、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本院各专业招生人数;组织学生就业工作。
3、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评定和申报学生的贷学金及各类奖学金。
4、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注册,处理本院学生的休学、复学等有关事宜,报学校备案。
6、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本院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论证、建设与考核;负责共建和重点实验室的申报。
2、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与管理;负责本院实验室与设备台帐管理。
3、提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教学科研装备平台的使用效率;配合学校推进实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