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决定对学校两校区保洁、镜湖校区维修及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二、招标编号:ZJYXZB20041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1)两校区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为3年(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镜湖校区维修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为3年(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3)镜湖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为3年(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标项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及标准
每年预算金额
(单位: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01标
稽山校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00000.00
¥50000.00
02标
镜湖校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200000.00
¥100000.00
镜湖校区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见招标公告附件2
¥700000.00
镜湖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见招标公告附件3
¥870000.00
2.01标项目每年预算价格为230万元;02标项目每年预算价格为377万元;项目预算价格作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01标02标项目服务期限各为3年,均采用“1+2”模式。即合同分两次签订(第一轮合同签订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各标段项目运行一年后,招标方对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的保洁、维修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满意,通过学校考核标准的,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第二轮合同(合同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第一轮考评不合格,学校将不再与中标单位签订第二轮合同;第二轮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中标单位出现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对中标单位安排的服务人员,未达到学校标准要求的,招标方有权提出调配或调离学校岗位意见,中标方应及时予以调配或调离学校服务岗位。
5.投标单位须提前安排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研,开标当天到现场答疑。
6.本项目只允许投1个标段,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01标02标投标资格:
1.01标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保洁或物业管理相应的营业范围;
2.02标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保洁、维修或物业管理相应的营业范围;
3.投标单位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且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
4.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5.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6.投标代理人须为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投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须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材料,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或假冒资质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01标02标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本项目招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案例业绩、项目服务整体设想和实施方案、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实施人员实力、服务承诺和设备工具耗材等投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位评标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先评技术分,后算商务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招标单位将保留再一次与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协商的权利。
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任一种形式报名。
(1)现场报名:2020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行政楼会议室E117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各一份,副本各陆份。
4.开标会定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8:30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行政楼E202会议室举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定标后中标单位14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的资金往来必须全部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与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用来进行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等全部资金往来。
七、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在员工上岗前,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岗位职责、仪容仪表、基本技能等),并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2.投标方直接管理此项目,投标方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或转包给第三方。
3.招标单位有对招标文件出现的明显低级错误解释更正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行政楼E117办公室,学校招投标中心。
附件1:保洁外包服务范围及工作标准;
附件2:镜湖校区维修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
附件3:镜湖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0年8月6日
附件1:保洁外包服务范围及工作标准
一、保洁服务范围
序号
区域
服务内容
1
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剧场、创业学院实训中心等场所
2
学生公寓
3
教师生活区域
4
校内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内保洁、清扫
5
场外公共区域
6
学生寝室、教师宿舍
毕业生离校及教师离职退房后宿舍内打扫、保洁工作一次
7
景观区
稽山校区:河道、湖面漂浮物打捞工作及寒暑假期间做好孔雀喂养等工作;
镜湖校区:河道漂浮物打捞工作及寒暑假期间做好天鹅喂养等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接到重大活动、节日和各类参观、检查任务时,中标单位要及时做出响应,做好突击性保洁服务工作。在遇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突发性等特殊情况时,中标单位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校方做好特殊保洁服务工作,维护保洁范围内的校容、校貌的整洁。
根据学校保洁工作需求,中标单位需委派专人对校内垃圾进行分类,并提供废品回收服务工作(废品回收价格与市场价一致),此项工作涉及到的人员不计入保洁公司人员成本核算。
中标单位任何人员都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且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与保洁服务无关的活动。
二、人力资源配备要求
01标项目服务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得低于48人(男性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02标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得低于46人(男性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30%,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设备配置要求
01标02标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投标单位配有足量的吸尘设备,小型、环保、轻便的清扫车、高压冲洗设备、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设备。
四、日常保洁工作标准(此标准招标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正)
项目
工作周期
工作标准
花岗石、
大理石地面
每天拖地二次,垃圾随脏随扫。
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尘迹、无痰渍,地面明洁如镜、光亮如新
一般地面
每天拖地二次,每月清洗一次,垃圾随脏随扫。
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无痰迹,保持洁净、现本色。
墙面
天花板
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无积灰,无污渍、污点,蛛网,地角线洁净,无“牛皮癣”。
瓷砖内墙面
每天(2米内)抹尘一次,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光亮、无尘、无污渍
窗户、门
门页门洞、窗框、窗槽每天抹尘一次,玻璃内侧面每周刮洗一次,
玻璃明亮,门页门洞、窗框无灰尘、无杂物,
玻璃门、窗
随时保洁、清抹,每周用清洁剂清洗一次
保持通透明亮、洁净,无水迹、无手印、无污点,门上贴物保持整洁。
各类镜面
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
8
楼梯
每天拖楼梯踏步一次,抹扶手一次(其中教职工生活区楼梯每周两次)
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楼道护手无尘,及时清除乱堆放物品。
9
天花板、墙灯、灯具
每周清抹一次,每月用清洁剂抹一次
无灰尘、无蛛网、无“牛皮癣。”
10
各层电梯前室地面、墙壁
地面每天清拖二次,每月清洗一次,墙面每天擦拭(2米内),每月全面刮洗一次
无灰尘、无污渍,楼梯口杂物箱整洁。
11
卫生间内玻璃镜面
每天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随时清抹保洁
无水渍、无污迹、无手印
12
大、小便器及洗手盆
每天清洗三次、消毒一次,发现水锈及时用除锈剂清除
无异味,无垢、无水锈、无纸屑、无杂物,保持瓷器的明洁光亮、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
13
卫生间门、隔断板、地面
每天抹尘一次,每周清除污渍一次,地面每周冲洗一次,垃圾随时清除
干净无尘、无污渍,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14
果皮箱、垃圾箱
每天清倒垃圾一次,清抹表面一次,每周洗刷一次
桶体干净光亮,无污渍、无垃圾附着物,桶内垃圾不得超桶口,无虫、蚁等,无过分异味。
15
其他器材设施
随时保洁,每天擦抹一次
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残留痕迹
16
楼顶
每周清扫一次,每月对设施抹尘一次(遇暴雨、冰雪等情况对楼顶、天沟及其它下水沟渠、管道通畅情况进行巡视,及时排除积水、积雪)
屋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无尘、无污渍、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聚、无堵塞
17
路面、墙角
垃圾随脏随扫
六净”既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净,墙根净、雨水口净;及时清除道路垃圾、积水、积雪。
18
各类指示牌
每天抹尘一次,用带金属保养剂的抹布擦拭
无尘、无指印无污渍、无乱张贴物
19
花盆
随时清除杂物、枯叶,每天抹尘一次
表面无尘渍,盆内无杂物、无枯叶
20
统一着装
保洁公司提供员工统一着装
着装整洁
21
防火门、消火栓
随时保洁,每天抹尘一次
无尘、无污渍
22
绿化带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
23
场外区域
要做到校园内所有场所动态保洁工作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积水、无烟蒂等
24
卫生间、电梯轿厢、楼梯扶手等
做好日常清洁、消杀、擦拭台账记录工作
每日清洁、消杀、擦拭完成后,做好登记工作
五、保洁工作考核标准(此标准招标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修正)
考核标准
花岗石、大理石地面
每100㎡只能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5分
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无痰迹、烟头,保持洁净、现本色。
每卫生间只能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5分
玻璃明亮,门页门洞、窗框无灰尘、无杂物。
每20扇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5分
玻璃门、窗玻璃台
不得出现,每多一处扣0.5分
不得出现,每多一处扣1分
每200㎡只能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5分
每10个只能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5分
未着装或着装不整,每人/次扣0.5分
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
每300㎡只能有一处,每多一处扣0.2分
每处查到未登记一次扣0.2分,以此类推
六、奖惩办法
1.根据每周及平时抽检综合成绩作为评价标准;
2.优良为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上,及格为综合成绩在80-85分,80分以下为不及格;
3.保洁服务必需保证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上,招标方将按时履行合同全额支付保洁费;
4.中标方的保洁服务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下时,每扣一分将扣除乙方300元,连续三个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下,在整改后综合考评成绩还在85分以下,招标方将终结中标单位保洁服务,中标方不得追偿招标方违约责任。
附件2:镜湖校区维修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日常巡视检查管理
1.定期巡查所辖区域设备设施,并做好巡查记录(各区域设备设施的频次由招标方确定)。
2.对巡查中发现的公共场所设施设备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并报学校修建科。
3.对师生员工的报修,及时登记维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承诺限期修结,并做好反馈。
二、日常维修服务
1.照明负载:保障校内所有开关电器设备正常运行。节约用电,定期巡查,排除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不超过2小时的维修承诺。
2.电器设备:保障校内所有小型电器设备(含开水箱(配套设备)、风扇、水泵等)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
3.空调、热能系统、开水、洗衣机:负责与外包商沟通协调,协助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管理,及时上报维修并负责陪修,保证外包商能正常的给学生服务,并做好与师生的解释沟通工作。不在外包商范围内的上述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24小时。
4.用水设施:保障校内的正常供水和用水。节约用水,对水管、水计量表、积水坑水泵、龙头、阀门、上下管道等实行定期巡查,清障维护,防冒滴漏,发现故障,即查即修(更换)。
5.门窗桌椅家具:保障校内所有门窗、桌椅、玻璃、锁具(包括配钥匙)、黑板、厨柜等(含教学用)家具能正常使用。对一般损坏要求能修理,对严重损坏要求及时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紧急处理。
三、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
1.给校内所有排水、排污设备、设施做好维修养护。
2.每天检查校内排水排污设备设施,保障水管、阀门、水泵、上下管道运行良好,无漏水,保持设备正常工作。
四、电力系统运行维护
1.要求制定《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作业规程》和《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组织实施且做好安全巡检台账。
2.配电箱
(1)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养护。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按学校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
(2)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
3.照明负载。每天检查校内外照明设施,对照明、景观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要保持运行良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照明设备正常工作。
4.应急处理
(1)内容:处理本采购文件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包括:意外停水停电、水管爆裂、污水满溢、台风和雨雪极端气候灾害等。
五、其他要求
1.突发或应急事件发生时,中标单位要及时处理校内所有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
2.中标单位需做到诚实守信,如发现有偷窃维修材料,谎报维修材料,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发现一次予以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单位需坚持“零投诉”服务。招标单位如接到师生投诉,经调查确认成立的,每次给予罚款500元,服务期内有5次以上投诉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4.统一着装,带证上岗:中标单位维修人员应着装统一,标识鲜明,配带工作证上岗。
5.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中标单位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电工上岗证,向招标方提供特种作业证复印件报备。
6.文明礼仪,温馨服务:中标单位维修人员应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8.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立即解除中标单位服务合同,中标方不得追偿招标方违约责任。
9.中标单位派到招标方的维修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和保险,以及员工健康、安全、治安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10.中标单位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且不得在学校范围内从事与维修服务无关的活动。
14.总用工人数及区域配备用工人数造册交校方备查,如有变动及时通知校方。
附件3:镜湖校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
一、宿舍管理服务区域:
镜湖校区(1幢2幢社区、3幢4幢社区、5幢留学生楼、6幢、7幢8幢社区、9幢10幢社区、11幢12幢社区、酒9幢社区)。
二、人力配备要求:
1.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热爱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2.学历初中以上,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4周岁,人数不得少于18人,其中女性宿管员不得少于15人;
3.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管理能力(从事过教育工作者最佳),能用普通话与学生交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心为师生服务;
4.工作日能适应晚上入住学生公寓的工作要求;
在业务上必须接受校方的检查。如未按招标要求设置岗位及聘足所需工作人员或在工作中未按招标要求履行职责的,须接受校方的合理建议并加以改进。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内容
(一)日常管理
1.督促学生遵守《浙江越秀外国语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2.对公寓内的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管理工作。协用公寓辅导员开展学生公寓管理创新、服务创优工作、宿舍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3.配合公寓辅导员建立入住学生的信息台账,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信息及动态,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对学生寝室的内务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巡视寝室1次以上,每周公布宿舍环境卫生成绩;有效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对环境卫生较差的宿舍做好教育,并帮助整改。保持宿舍环境卫生优良率85%以上;
5.配合公寓辅导员做好学生住宿管理与设施管理的信息与数据的处理上报;每月统计学生住宿情况;
(二)安全管理
1.协助公寓辅导员做好学生在宿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稳定;
2.做好宿舍楼的值班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随意替岗;
3维护宿舍楼内的秩序,对违规违纪现象,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寓辅导员;
6.严格控制人员的进出,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宿舍,若需要施工、维修的须登记或出具证明;
8.对住宿学生的突发性事件做好积极之置,及时与公寓辅导员联系,防止事态的扩大;
9.对携带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离开社区人员,主动进行问询并做好登记工作;
10.发现学生有推销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寓辅导员处理;
11.负责学生公寓内房间钥匙的管理(借用、退宿收回);
12.对调出宿舍的学生,必须查验房间,核实家具、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检查水电费用交纳情况,督促学生交回房门钥匙。对调入宿舍的学生,凭学生原住宿舍验收单及管理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安排住宿,及时上报公寓辅导员进行系统房源调整。
(三)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服务
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夜间值班,维护公寓内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和公寓作息制度,保证公寓的安全与稳定。
(四)新生入住服务
在新生入住前,提前做好公寓的卫生及设施检查、保证公寓的用水、水电等准备工作。
(五)人性化服务
1.在学生入学和放假、离校时设免费服务站、失物招领,小件物品寄存,做好宣传标语张贴、悬挂与拆除,留言服务,天气信息服务,温馨提示;
2.提供自行车充气筒、提供针线盒等便利服务;
3.对来访家长及其它客人服务态度热情同时做好登记工作;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关心学生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六)学生行为引导
1.对住宿学生开展基础文明、行为及安全方面的引导和宣传教育;
2.新生到校后的住宿生活方面的辅导;
4.配合公寓办按要求做好“文明宿舍”“文明楼栋”的检查和评比;
5.及时发现学生矛盾,及时上报并配合调解;
6.学生在公寓中的行为表现及思想动态及时向公寓办反馈;
7.按要求对学生的寝室布置进行指导和规范。
四、宿管员日工作标准化操作流程(此流程标准可根据需要修正)
工作内容
1.公寓楼大门及社区大厅大门开门工作
2.公寓外围栅栏门的开关及配合清洁车工作人员的垃圾清理工作
3.公寓大厅、巴台、值班室卫生打扫工作
4.立岗服务(早中晚人员进出高峰期7:30-8:00、11:30-12:00、20:00-20:30)
5.公寓大厅大门口门岗值班,做好门岗工作记录(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阻止不属于本社区的人员进入,维持纪律;主动要求来访人员登记)
6.公寓大厅及值班室卫生打扫、大厅大门关门工作
7.做好夜间查房工作
9.休息日当天8点前做好钥匙和各项工作的交接,离校之前向公寓辅导员报备
(一)大厅门岗值班
(二)幢区内值班
1.公寓楼幢大门的开门工作
2.公寓外围栅栏门的开关及配合垃圾车工作人员的垃圾打扫工作
3.检查本幢门前卫生、打扫宿管员室室内与服务窗口
6.查看并跟进维修情况
7.宿管员室门岗值班,值班工作记录完整详实
8.做好夜间查房工作
10.楼幢大门关门工作
12.每月一次检查本幢消防设施设备并记录
13.每月一次全面检查设备(门窗、电器、家具)等,信息汇总后报公寓辅导员
14.休息日当天8点前做好钥匙和各项工作的交接,离校之前向公寓辅导员报备
五、公寓物业服务月度考核条例(此条例招标方可根据需要修正)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内部建设
(50分)
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要求,文明上岗。
交接班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私自换岗;值班室无人值守且联系值班人员无回应的或联系后10分钟内无法返回值班室;未经批准他人代岗。扣1分/次。
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各类物品管理、摆放有序。
值班室内脏、乱、差;门厅内家具摆放不整齐或有积尘;乱搭、乱晾晒衣物;钥匙管理无序、混乱;损坏公共财产;清卫工具房环境脏乱、堆放其他杂物或另作他用的。扣1分/次。
定期组织开展门卫工作业务培训、消防培训、心理培训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每年至少各1次。少一次扣2分。(每年最后一月度考核)
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指导、督查和协调等工作。
不服从的扣5分/次。
内部管理体系科学、完整,并有效执行。
未做到每日巡岗或巡岗记录不全,门卫岗各项登记、记录材料齐全、准确;无规范的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记录的。少一次扣1分。
岗位服务
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服务学生的生活、学习等。
接待来访师生不理不睬、语气强硬、故意刁难或未让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对学生的求助无动于衷;未及时为晚归学生开门并登记报告;有学生投诉且内容属实。扣2分/次。
突发情况汇报及时、处理得当。
重大事项知情不报,但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次。
按时开关门,做好交接查房工作。
未按时开关门,没有做好交接查房工作,交接班任务不明确。扣1分/次。
遵守岗位规定,忌贪图谋私。
私自收取、占有学生的财物。扣5分/次。
执行各项检查、登记制度。
未严格执行人员、物品出入登记,自作主张留宿他人,对可疑人员不闻不问、随意放行的。扣2分/次。
维护楼幢内秩序
默许张贴未经许可的宣传资料;楼幢内走廊、消防通道处摆放自行车、电瓶车。扣1分/次。
熟悉幢区学生.提高师生满意度
学生认知率以60%基准,每下降1%扣0.2分,每上升1%加0.2分。(每年最后一月度考核)
以学生满意度和公寓辅导员评价为准。满意度每降低10%,扣1分;满意度低于60%不得分。(每学期最后一个月考核)
幢区及周边环境洁净有序
未能做到幢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明显垃圾、杂物、污渍、积水等及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0.5分/处。
附加加分项
如有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事件处置及时和学校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的,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组讨论后进行1-10分的奖励加分。
附加扣分项
合计
本量化考核表各考核项分值合计
备注:若加分后总分超过100分,则按100分计
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百分制)=本表合计分数×考核系数(0.15)
六、考核结果运用
3.宿舍管理服务必需保证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上,招标方将按时履行合同全额支付服务费用;
4.中标方的宿舍管理服务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以下时,每扣一分将扣除乙方300元,连续三个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下,在整改后综合考评成绩还在85分以下,招标方将终结中标单位宿舍管理服务,中标方不得追偿招标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