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
8.已通过邯郸市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分数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博硕引才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