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贴涵盖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这些车型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资金分配:
中央财政将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按季度预拨,按年结算。在产品销售后,企业每季度末需要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出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地方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科技部。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车辆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1、直购:中央财政给予汽车生产企业补贴,汽车生产企业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销售新能源汽车。
2、车辆租赁:中央财政给予汽车生产企业补贴,汽车生产企业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租赁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
3、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贴,由电池租赁企业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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