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进入资源交易中心物业招租条件说明
第一条:挂牌出租物业情况:
1、位于惠州市惠环街道办事处西坑下塘村小组小径下东北面厂房一层(建筑面积627.35平方米)、二至六层(二至六层建筑面积共计5061.15平方米),宿舍五层502-508、六层601-602、605、607、七层701-708房(宿舍建筑面积共计860.95平方米),厂房及宿舍建筑面积合计6549.45平方米,厂房第四至五层、宿舍502-505、605仍有租户在经营使用。
第二条:上述物业已经纳入政府公告征收范围内(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潼湖镇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惠仲委〔2023〕30号),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州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惠府〔2021〕60号)文件规定不得申请为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上述物业已经由辖区征收实施主体委托测绘公司完成测绘工作,中标人在承租期间上述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出租方不对承租方做任何补偿。
第三条: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业企业,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四条:所出租物业租赁期限为:上述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东北面厂房第四至五层(建筑面积为2024.46平方米)、宿舍502-505、605(建筑面积为226.57平方米)无免租期;东北面厂房第一、二、三、六层(一层建筑面积为627.35平方米,二三六层建筑面积为3036.69平方米;厂房建筑共计面积3664.04平方米)免租期一个月;宿舍第五层506-508、第六层601-602、607、第七层701-708房(宿舍建筑面积共计634.3848平方米)免租期一个月。
第五条:为避免出现恶性竞价,竞价前需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
第六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承租方应缴纳月租金的两倍数额款作为押金。
第七条:本批物业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第八条:竞得方在租用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第九条:竞标方可进场竞标一个或多个标的,但必须完备每项竞标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