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要点解读
一、文件为什么要专门强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明码标价的义务?
目前,本市家用电器(以下简称家电)维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自主制定。在自主定价的同时,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按规定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防止出现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码标价对于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促进正当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家电维修服务由于行业本身的一些特点,个别经营者的明码标价意识相对淡薄,容易出现看人喊价、随口要价、价外加价等不符合明码标价精神的行为,引起价格纠纷。因此,文件专门强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依法公开标示家电维修服务的价格等信息。
二、如何理解通过网络方式提供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明码标价义务?
三、文件对收取上门费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
四、收取上门费除明码标价外,为什么还要在上门前主动告知消费者?
五、文件如何确保收取上门费用的经营者尽到提前告知义务?
六、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应当履行哪些明码标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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