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科目)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
也就是说,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化的修理费用不再计入“制造费用──修理费”科目,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修理费”科目。
准则讲解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账务处理:
1、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2、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4、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7、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注意:新准则规定车间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不再资本化计入制造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不再通过预提费用或者长期待摊费用,一律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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