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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伟宜长期占用管理酒店客房、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王伟宜利用担任天下洞庭粮油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占用其控股子公司天下洞庭酒店客房,供个人免费使用101天,未支付房费4.56万元;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先后8次违规公款宴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超标准接待费共计3.31万元。王伟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超标准接待费用已退缴,房费已支付。
三、会同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唐鉴平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唐鉴平以工作调研为名,携妻子舒某等人到福建厦门、泉州等地旅游,并在单位报销差旅费2440元。2019年8月,唐鉴平以招商考察为名赴安徽、江苏等地游玩,并在单位报销差旅费共计2223元。唐鉴平因担心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被发现,伙同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唐鉴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五、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6月,永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正科级干部李光伶、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罗利桃、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芳、鲤鱼塘法庭庭长李晓良5人在青海省德令哈市出差期间,绕道到茶卡盐湖、祁连县、青海湖等地旅游4天,之后通过增加差旅天数多报销差旅费用共计1.02万元。刘杰、李光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晓良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罗利桃、刘芳受到诫勉处理,违纪资金已退缴。
通报指出,上述5起问题,既有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公务接待等老问题,又有变相公款旅游、弄虚作假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环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靶子”、查清“病灶”,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纠治“四风”的合力,为推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常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常德财经中等专业学校原正处级干部黄健兵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二、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腾波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9年,刘腾波在任市发改委国家项目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兼农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市文旅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交建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收受与其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张某等18人以拜年拜节、生病探望、父亲过世、女儿结婚等名义所送礼品(折价)礼金65.17万元,港币1万元。其中现金红包15.1万元、港币1万元;高档烟酒、高档衣服、手表等礼品折价50.07万元。刘腾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刘腾波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常德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青山(2019年退休),桃源县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培基等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等问题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当前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知止,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鲜明信号。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盯违规收受或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邵阳市关于5起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的通报省委“约法三章”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坚决遵照执行,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漠视纪律、顶风违纪,落实省委、市委要求搞形式、走过场,对待纪律和规矩阳奉阴违、变通走样。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近期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并移交查处的5起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领导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4月,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在全市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整改时,隐瞒校领导办公用房配备卫生间、休息室的情况,且未整改。2019年8月,在全市组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自查自纠时,该校仍然隐瞒校领导假借值班室名义设置日常使用的休息室行为,仍未进行整改。2019年12月,市委巡察发现该校校领导违规配备值班室(休息室)的问题。经实地测量,该校党委书记、时任校长孟一凡,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炯办公室面积超标。孟一凡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此外,孟一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孟一凡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炯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2019年分管监察室、总务科时,对该校隐瞒校领导休息室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孙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孙炯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北塔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建喜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审计局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万建喜与副局长林某某共同使用402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7.97㎡。省委巡视发现,林某某为便于中午休息,已主动搬到406室办公。402室实际为万建喜单独使用,超标9.97㎡。2020年12月,万建喜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蔡佐检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蔡佐检与一名一般干部共同使用502室办公。省委巡视发现,502室实际面积为27.55㎡,超过规定标准。2020年12月,蔡佐检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北塔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张慧君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0年10月,北塔区供销社搬迁至北塔区第三办公区后,张慧君在403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7.56㎡。省委巡视发现,403室工作去向牌虽显示张慧君和岳某某2人共同使用该室,但岳某某实际于2017年2月被安排到北塔区棚改公司任职并主持工作,且在棚改公司有办公室。403室实际为张慧君单独使用,超标9.56㎡。2020年12月,张慧君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北塔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王朝章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王朝章在北塔区政府121室办公,该室实际面积为25.38㎡。省委巡视发现,121室工作去向牌虽显示王朝章与雷某(副科级)共同使用该室,但雷某实际在119室办公,只有在使用内网电脑时才到121室办公。121室实际为王朝章单独使用,超标7.38㎡。2020年12月,王朝章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典型问题,有的是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有的是对上级三令五申无动于衷,有的是落实整改要求虚假应付,这些问题均发生在省委“约法三章”、市委“约法三章”实施之后,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敬畏、不知止,甚至以“加桌子”“挂名字”等虚假整改方式规避监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纪律规矩,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抓常、抓细、抓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邵阳市纪委)
娄底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娄星区民政局原财务股股长、工会经审委主任左崇林超标准支出工会经费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左崇林在担任区民政局财务股股长、工会经审委主任期间,对工会活动经费把关不严,造成工会经费超标准支出。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左崇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冷水江市公安局渣渡派出所原所长肖军勇违规操办酒宴问题。2019年10月,肖军勇违规为其母亲操办寿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红包礼金共7000元。结合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肖军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冷水江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潘林清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7年1月,冷水江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以完成全年各项检查工作为名目,给负责办公室和财务工作的12名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共计8700元;2015年至2016年期间,该单位还存在违规列支接待开支5324元的问题。2020年9月,潘林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予以退缴。
四、涟源市斗笠山镇惠民学校原校长梁旭升违规使用公款超范围接待及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2019年7月,梁旭升违规将非公务活动人员纳入公务接待,并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梁旭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免职。
五、涟源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主任邱亮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邱亮因有请托事项,向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大队长刘某某夫妇(已另案处理)多次赠送红包礼金合计9800元。2020年11月,邱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新化县客运整治办一中队原中队长李毅索拿卡要问题。2017年9月至11月,李毅在带队查处隆回县司机廖某某涉嫌非法营运问题时,默许该中队协警周某以交钱私了的方式向廖某某索要钱财并分得5000元。2020年9月,李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索要的钱款予以退还。
七、新化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许建华虚报套取差旅费问题。2015年11月,许建华在兼任娄底大道新化段建设指挥部财务组长、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出差方式,套取差旅费2794元。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许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前,全市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四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挖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规违纪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娄底市纪委监委)
株洲市关于3起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日前,株洲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3起典型案例是:
一、攸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彭顺昌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彭顺昌在任攸县副县长、分管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下称攸州国投公司)期间,于2018年9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另案处理,下同)的授意,接受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刘伟(株洲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攸县公司董事长,另案处理)宴请,并在攸州国投公司拨付刘伟承接的攸县网岭“三合一”道路项目预付款、工程款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履职不到位。彭顺昌作为攸州国投公司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公司多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察不觉,对该公司出现多起围标串标乱象不检查不整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顺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攸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彭爱斌在工程项目评审过程中打招呼问题。彭爱斌在任攸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于2017年9月、10月按照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配合攸州国投公司董事长王飞(另案处理),为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湖南浦建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在攸县网酒公路路灯项目财政基建预算评审过程中先后两次向县财评中心负责人刘岳华(另案处理)打招呼,造成损失与不良影响。2020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爱斌党内警告处分。
三、攸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教育局局长胡建雄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胡建雄在任攸县教育局局长期间,于2018年7月根据时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的授意,帮助苏涛的特定关系人周忠秀等人谋取利益,在攸县江桥中学改扩建项目中向该校校长彭放明(另案处理)打招呼,设法帮助周忠秀推荐的湖南省育鑫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雄,另案处理)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顺利中标。2020年12月2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建雄政务记过处分。
衡阳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持续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二、耒阳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徐冬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9年9月6日,耒阳市委巡察办向耒阳市科协党组反馈巡察整改意见。耒阳市科协收到巡察整改意见后,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巡察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直至2020年4月才将整改资料送至耒阳市委巡察办。同时耒阳市科协还存在巡察整改材料把关不严问题,部分材料照搬照抄网上原文,多处出现“某省委办公厅”“某省政府办公厅”等字样。徐冬开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落实不力。2020年11月6日,徐冬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衡南县商粮局对临时储备粮监管不力的问题。2020年5月,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粮食出库通知单的情况下,擅自将省级临时储备粮出库给广西某生物公司。衡南县商粮局作为监督方,在粮食出库、日常粮储检查中履职不力,监督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未及时发现库存异常,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县商粮局粮食调控和储备股股长贺祝寿、粮食监督检查股股长刘少卫存在敷衍塞责、监管不严等问题;党委委员、副局长欧阳军(分管粮食调控与储备股),党委委员、副局长蒋宏功(分管粮食监督检查股)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0月22日,贺祝寿、刘少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欧阳军、蒋宏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有的工作流于形式造成巡察整改不力,有的工作消极被动破坏粮食安全,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自觉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怀化市纪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怀化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芷江县中医医院党支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0年7月1日,芷江县中医医院党支部在开展七一党建活动中,违规为参加活动的39名党员发放面值500元的购物卡,共计1.95万元,县中医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姚茂清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张慧芬、纪检委员罗茹馨、宣传委员杨必英负直接责任。2020年8月14日,姚茂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慧芬、罗茹馨、杨必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春生借操办其儿子婚宴敛财问题。2020年5月15日,张春生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87万元,事后不如实报告。2020年9月17日,张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3、通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12日至14日,通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在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期间,擅自变更行程,到风景名胜区参观,并以差旅费的形式报销门票及食宿费,共计1.14万元。时任党支部书记杨盛红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支部副书记王广锋、组织委员杨利往、宣传委员佘建平负直接责任。2020年9月30日,杨盛红、杨利往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广锋、佘建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靖州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戈鸿建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9月28日,戈鸿建以江东宝山垃圾场工作运送油料、药剂以及应急用车为由,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公务用车控购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购买一台五菱之光双排座货车。2020年6月8日,戈鸿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中方县县委委员、全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唐小乾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唐小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某所送2条高档香烟和2瓶五粮液酒。2020年8月4日,唐小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