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乐人社〔2023〕7号)及《中共乐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新世纪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通知》(乐人社〔2024〕29号),现就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依据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配租资格进行审核、公示,并按摇号顺序来现场进行选房并公示。
(二)申请流程
2、资格审核合格名单经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公示。结果将在乐清人才官网(www.yqhr.com.cn)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资格和选房顺序。
4、若今后资格审核方式有变化,则以政府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三)选房规则
(四)配租结果确定
选房成功后,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公室与申请人、用人单位签订《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纳费用并办理入住手续后,申请人到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物业办公室办理后续入住事项。
(五)租期
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多为3年。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ABC类人才配租大套(100㎡以上)人才住房,租赁期限内免租金;D类人才配租大套(100㎡以上)人才住房,租金为1500元/月;E类人才配租小套(60㎡以上,100㎡以下)人才住房,租金为900元/月;F1类人才配租小套(60㎡以上,100㎡以下)租金为1880元/月。经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E类人才可申请大套住房,租金为1800元/月;F1类人才可申请大套住房,租金为2780元/月。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时交纳当年租金。
(七)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小套(60㎡以上,100㎡以下)人才住房押金1000元,燃气押金210元,大套(100㎡以上)人才住房押金2000元,燃气押金210元,押金在签订《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时一并交纳。
(八)其它费用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
配租对象凭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在配租结果确定后7天内来乐清市翔云西路199号(新世纪人才大厦)二楼综合办公室签订《乐清市新世纪人才大厦(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纳费用并办理入住手续。如配租对象及委托人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联系我们可延长至15日办理手续。
1、个人信息变更。配租对象有个人资格条件、住房情况、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变化的。
2、用人单位变更。配租对象用人单位变更的。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翔云西路199号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EMAIL:yqrc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