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1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6,599,904.79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23,366,549.95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85,060.5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333,760.49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4,531,970.3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185,744.28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1,309,912.0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与东莞证券及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241,309,912.04元,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3401712158003于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8475802900003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本公司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1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9.8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30亿元以内。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16号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如下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关联交易时预计公司与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采购金额为2,800.00万元,后因业务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增加了200.00万元交易额度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姐姐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杰;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
(2)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麦志荣;注册资本:2,66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电线插头,电缆,电器开关,日用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叶伟浩;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13号;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4)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宝纸品”),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钊;注册资本:1572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工业区;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5)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彩印”),公司董事郭建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范结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源村清源工业区二路13号;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6)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包括智能化洗衣机、电视机、智能化空调器、智能型微波炉、制冷电器产品等)及以上产品的零散件、零配件(不含电镀工序),塑料制品,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产品境内外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晖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之妻的姐姐参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公司持有凯华股份28.27%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4)公司持有凯宝纸品48.98%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5)赛莱彩印是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6)威力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如下:
1、公司与金晖顺签订的采购电热材料的《合作合同》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金晖顺(乙方)采购电热材料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b)订单程序: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将逐批/次进行,每批具体数量及产品信息根据甲方每次发出的采购订单执行。
e)主要结算方式:月结60天商承。
f)合同履行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不影响双方违约责任的执行。
2、公司与凯华股份签订的采购电源线等配件产品的《合作合同》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凯华股份(乙方)采购电源线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e)主要结算方式:月结120天商承。
3、公司与虹峰电器签订的采购硅胶类等配件的《合作合同》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虹峰电器(乙方)采购采购硅胶类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4、公司与凯宝纸品签订的采购纸制品等配件的《合作合同》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凯宝纸品(乙方)采购彩箱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5、公司与赛莱彩印签订的采购纸制品等配件的《合作合同》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甲方)向赛莱彩印(乙方)采购贴纸等配件产品。甲乙双方所有采购交易,产品具体的品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品牌、质量等级、原材料产地、商标等以《价格确认书》、《采购订单》以及其他补充性文件为准。
6、公司与威力电器签订的销售塑料制品的协议
a)合同的标准物: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向威力电器(甲方)销售塑料原料等塑料制品。
b)订单程序: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将逐批/次进行,每批具体数量根据甲方每次发出的采购订单执行。
d)主要结算方式:月结30天付120天商承。
e)合同履行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月1日止。合同到期不影响双方违约责任的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商业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一年期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5、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6、实施方式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三、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94,770.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投资收益1,376.63万元,尚有51,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仅限于保本型一年期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监事会审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仅限于保本型一年期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新宝股份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130,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一年期以内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20号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20,000万美元(等值14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说明
四、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七、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八、衍生品投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20,000万美元(等值14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20,000万美元(等值14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和《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无异议。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6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总裁曾展晖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芳欣先生,独立董事卫建国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2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回执。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2点30分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23号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公告编码:(2017)024号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19,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本次拟将截止2017年4月7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给予置换。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5、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