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通知,包括清水离心泵机组节能认证执行新标准和认证规则,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T14048.9-2024换版,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CQC自愿认证依据标准GB/T13539.6-2024换版,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电磁兼容、光生物安全及蓝光危害评估认证规则修订,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36V及以下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认证规则等内容。详情如下:
清水离心泵机组节能认证所依据标准CQC/PV11016-2024《清水离心泵机组能效指数及能效等级》(以下简称“新标准”)已发布,即日起实施并替代JB/T11706.1-2013《三相交流电动机拖动典型负载机组能效等级第1部分:清水离心泵机组能效等级》(以下简称“旧标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此标准涉及《清水离心泵机组节能认证实施规则》(CQC31-432218-2017)进行了修订,业务类别为701219。现将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及执行新标准和认证规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证规则编号修改为CQC31-432218-2024;
2.修改认证产品范围;
3.修改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4.修改认证依据标准,将JB/T11706.1-2013修改为CQC/PV11016-2024;
5.修改工厂检查人日数;
6.修改了清水离心泵机组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7.删除了生产厂必须具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要求;
8.调整文档结构及文字表述,标志旁补充产品信息。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采用新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获证的产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经评价合格可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于2025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予以暂停;2026年11月30日前仍未完成换版工作的证书,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CQC产品认证四部已经开始使用新版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CQC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
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四部工程师联络。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2月1日
GB/T14048.9-202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将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并替代GB/T14048.9-2008(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器产品CC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应送样进行型式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6年3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24年12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五、咨询联系方式
CQC人员可为制造企业、团体客户提供换版技术支持。具体事宜可与产品认证五部零部件部工程师联络:
010-83886516贾颖巍(部长);
010-83886513毛海龙(受理);
010-83886027舒雅丽(初评);
010-83886511郎建才(复评)。
附件:点击查看
1.GBT14048.9标准实施换版差异及补充实验项目
2.关于《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T14048.9-2008换版为GBT14048.9-2024标准的决议TC06-2024-03
2024年11月15日
GB/T13539.6-2024《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并替代GB/T13539.6-201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此标准涉及的认证规则CQC11-462199.01-2024《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认证业务类别:012010。现将规则修订及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认证依据标准GB/T13539.6-2024代替GB/T13539.6-2013。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010-83886027舒雅丽;
010-83886513毛海龙;
010-83886516贾颖巍;
010-83886511郎建才。
附件:GBT13539.6标准实施换版差异及补充试验项目
2024年11月9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近期对CQC12-465393-2016《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电磁兼容、光生物安全及蓝光危害评估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规则为CQC12-465393-202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涉及业务类别:010027;现将修订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1、认证规则名称由“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电磁兼容,光生物安全及蓝光危害评估认证规则”修改为“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2、认证依据标准GB/T19510.1-2023代替GB19510.1-2009、GB/T24819-2023代替GB24819-2009,,增加标准GB/Z39942-2021;并相应的修订“适用范围”、“4.1.1送样原则”、“7.4监督抽样检验”、“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3、增加“认证模式2”;“3.3申请评审”、“12、认证责任”和“13、技术争议与申诉”。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进行。自2026年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新能源产品认证部:
王宏洁010-83886383;
杨琨021-60133070;
蔡新潮021-60133016;
安丽010-83886509。
附件: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及试验要求
2024年11月18日
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36V及以下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依据的GB/T7000.1-2023等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产品认证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近期对CQC12-465313-2016《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CQC12-465314-2016《36V及以下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合并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为:CQC12-465313-2024《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下称“规则”),涉及业务类别号:010001、010002、010004、010006、010007、010009、010011、010014、010015和010016。现将规则修订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1.CQC12-465313-2024代替CQC12-465313-2016、CQC12-465314-2016。
2.认证依据标准GB/T7000.1-2023代替GB7000.1-2015、GB/T7000.201-2023代替GB7000.201-2008、GB/T7000.202-2023代替GB7000.219-2008和GB7000.202-2008、GB/T7000.204-2023代替GB7000.207-2008和GB7000.204-2008、GB/T7000.205-2023代替GB7000.7-2005、GB/T7000.208-2023代替GB7000.208-2008、GB/T7000.213-2023代替GB7000.213-2008、GB/T7000.217-2023代替GB7000.217-2008、GB/T7000.218-2023代替GB7000.218-2008、GB/T7000.222-2023代替GB7000.2-2008;由于认证标准变化,修订“1.适用范围”、“表3”、“附件1”、“附件2”。
3.增加“认证模式2”。
4.增加“3.3申请评审”、“12、认证责任”、“13、技术争议与申诉”。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自2026年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进行。
附件: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36V及以下灯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新旧版本标准差异及试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