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划分………………………………..5
5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6
7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7
附录A…………………………………………………………………………………………………………..28
附录B…………………………………………………………………………………………………………..29
附录C…………………………………………………………………………………………………………..34
附录D…………………………………………………………………………………………………………..41
附录E…………………………………………………………………………………………………………..42
00002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上海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南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斌、徐建平、王其坤、葛青、王军、郁文哉、卢巧、曹广辉、谢平凡。
00003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0000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煤矿井下;
——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医疗室。
00003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
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
GB3836.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IEC60079-11:1999)
GB3836.5-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MODIEC60079-2:2001)
GB3836.13-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eqvIEC60079-19:1993)
GB3836.14-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idtIEC60079-10:1995)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idtIEC60079-17:2002)
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idtIEC61241-1-1:1999)
GB12476.2-200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idtIEC61241-1-2:1999)
GB/T18380.1~18380.3-20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idtIEC60332)
GB/T14823.1-1993电气安装用导管特殊要求金属导管(eqvIEC60614-2-1:1982)
GB16895建筑物电气装置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IEC60364建筑物电气装置
ISO4225:1994空气质量一般特性词汇
0000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000033.1
电气设备electricalapparatus
系一切利用电能的设备的整体或部分,如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电讯工程设备等。
000033.2
爆炸性环境explosive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或粉尘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000033.3
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as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000033.4
可燃性粉尘环境combustibledustatmosphere
在大气环境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性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000033.5
危险场所hazardous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可燃性粉尘环境大量出现或预期出现的数量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000033.6
非危险场所non-hazardousarea
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可燃性粉尘环境预期出现的数量不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区域。
000033.7
正常运行normaloperation
设备运行符合机械和电气设计要求,并且在制造厂规定的限制范围内运行。
000033.8
隔爆外壳flameproofenclosur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渗透到外壳内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汽形成的爆炸性环境的点燃。
00001注:隔爆外壳的防爆型式通常称为隔爆型,用字母“d”表示。
000033.9
增安型“e”increasedsafety“e”
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的电气设备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电气设备产生危险温度、电弧、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000033.10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intrinsicallysafeelectricalapparatus“i”
内部的所有电路都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电路指的是在标准规定条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规定的故障条件)下产生的任何电火花或任何热效应均不能点燃规定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路。
000033.11
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p”pressurizedenclosureselectricalapparatus“p”
具有正压外壳的电气设备,即该外壳能保持内部气体的压力高于外部环境大气压力,且能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进入。
000033.12
油浸型电气设备“o”oil-immersionelectricalapparatus“o”
一种将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的部件整个浸在油或其它保护液中,使设备不能够点燃液面以上或外壳外面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000033.13
充砂型电气设备“q”powderfillingelectricalapparatus“q”
一种外壳内充填沙粒或其它填充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传播的火焰、外壳壁或填充材料表面的过热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000033.14
浇封型电气设备“m”encapsulationelectricalapparatus“m”
一种将整台设备或部分浇封在浇封剂中,在正常运行和认可的过载或认可的故障下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000033.15
n型电气设备“n”non-sparkingelectricalapparatus“n”
一种在正常运行时或标准、制造厂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不会产生引起点燃的火花或超过温度组别限制的最高表面温度的电气设备。
000033.16
维护maintenance
将产品保持在或恢复到符合有关技术条件要求的状态,并实现其要求功能的综合活动。
000033.17
检查inspection
为了获取设备运行状态安全可靠的结论而采取的不拆卸或局部拆卸设备,并辅以一些测试措施而进行的详细检查活动。
000033.17.1
目视检查visualinspection
用肉眼而不用检测设备或工具来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栓丢失。
000033.17.2
一般检查(专业)closeinspection
包括目视检查以及使用检测设备,如活梯(必要的地方)和工具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螺栓松动。
00002注:一般检查一般不要求打开外壳或设备断电。
000033.17.3
详细检查detailedinspection
包括一般检查以及只有打开外壳和/或(必要时)采用工具或检测设备才能识别明显缺损的检查,如接线端子松动。
000033.17.4
初始检查initialinspection
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在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000033.17.5
定期检查periodicinspection
对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进行的例行检查。
000033.17.6
连续监督continuoussupervision
由在专业安装及其使用环境方面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经常保养、检查、管理、监控和维修电气装置,以便保持装置的防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000033.18
粉尘dust
000033.19
可燃性粉尘combustibledust
与空气混合后可能燃烧或闷燃、在常温常压下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000033.20
导电粉尘conductivedust
电阻系数等于或小于1×103Ω•m的粉尘、纤维或飞扬物。
000033.21
粉尘层的最低点燃温度minimumignitiontemperatureofadustlayer
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在热表面上发生点燃的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000033.22
粉尘云的最低点燃温度minimumignitiontemperatureofadustcloud
炉内空气中所含粉尘云出现点燃时炉子内壁的最低温度。
000033.23
防粉尘点燃dustignitionprotection
国家标准GB12476.1规定的适用于电气设备上有关避免粉尘层或粉尘云点燃的所有措施(如,防止粉尘进入和限制表面温度)。
该标准包含了A型和B型两种不同型式的电气设备。这两种型式具有相同的保护水平。
000033.24
尘密外壳dusttightenclosure
能够阻止所有可见粉尘颗粒进入的外壳。
000033.25
防尘外壳dust-protectedenclosure
不能完全阻止粉尘进入,但其进入量不会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外壳。粉尘不应堆积在该外壳内易产生点燃危险的位置上。
000033.26
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surfacetemperature
气体最高表面温度指电气设备在允许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其表面或任一部分可能达到的并有可能引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最高温度。
粉尘最高表面温度指在规定的无粉尘或有覆盖粉尘条件下试验时,电气设备表面的任何部分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00003注:该温度是在试验条件下所达到的。由于粉尘的隔热性,该温度随着粉尘厚度的增加而升高。
000033.27
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permissiblesurfacetemperature
为了避免粉尘点燃,在实际运行中允许电气设备表面达到的最高温度。而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取决于粉尘的类型、层厚和采用的安全系数。
000033.28
符号“U”“U”symbol
一种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的表明该产品为Ex元件的符号。
000033.29
符号“X”“X”symbol
一种加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的表明其安全使用特定条件的符号。
000033.30
证书certificate
用于确定设备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证书可以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000034爆炸性物质分级、分组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划分
000034.1爆炸性物质分级与分组
000034.1.1爆炸性气体的分级、分组
000034.1.1.1爆炸性气体应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和最小安全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
级别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mm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
IIA
>0.9
>0.8
IIB
0.5≤MESG≤0.9
0.45≤MICR≤0.8
IIC
<0.5
<0.45
000034.1.1.2爆炸性气体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引燃温度分组
组别
引燃温度t
℃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000034.1.1.3爆炸性气体分级分组举例参见附录B。
000034.1.2可燃性粉尘分类和分组
000034.1.2.1可燃性粉尘的分类
可燃性粉尘按其导电特性,可分为导电粉尘和非导电粉尘两种类型。
000034.1.2.2可燃性粉尘的分组
可燃性粉尘按其最低点燃温度进行分组,具体分组方法同爆炸性气体引燃温度分组。
可燃性粉尘的点燃温度分为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低点燃温度(即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Tcl)和粉尘层最低点燃温度。
粉尘层最低点燃温度通常又分为粉尘层厚度为5mm的最低点燃温度(T5mm)和粉尘层厚度为12.5mm的最低点燃温度(T12.5mm)。
000034.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区和区域范围划分
000034.2.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000034.2.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和区域范围划分
000034.2.2.1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000034.2.2.1.10区
000034.2.2.1.21区
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000034.2.2.1.32区
000034.2.2.2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范围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划分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按照GB3836.14-2000和GB50058-1992进行。
000034.2.2.3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区
000034.2.2.3.120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000034.2.2.3.221区
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000034.2.2.3.322区
000034.2.2.4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区域范围划分
可燃性粉尘的区域划分可按照附录C的规定进行。
000035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000035.1选型原则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
a)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b)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000035.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
000035.2.1根据区域类别选型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根据区域类别选型应符合表3要求。
表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
适用爆炸危险区域
电气设备防爆型式
防爆标志
0区
本质安全型(ia级)
Exia
为0区设计的特殊型
Exs
1区
适用于0区的防爆型式
本质安全型(ib级)
Exib
隔爆型
Exd
增安型
Exe
正压外壳型
Expx、Expy
油浸型
Exo
充砂型
Exq
浇封型
Exm
为1区设计的特殊型
表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续)
2区
适用于0区和1区的防爆型式
n型
ExnA、ExnC、ExnR、ExnL、ExnZ
Expz
为2区设计的特殊型
00001注1:对于标有“s”的特殊型设备,应根据设备上标明适用的区域类型选用,并注意设备安装和使用的特殊条件。
00002注2: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允许在1区中使用的“e”型设备仅限于:
——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接线盒和接线箱,包括主体为“d”或“m”型,接线部分为“e”型的电气产品;
——配置有合适热保护装置(见GB3836.3-2000附录D)的“e”型低压异步电动机(起动频繁和环境条件恶劣者除外)
——单插头“e”型荧光灯。
00003注3:用正压保护的防爆型式:
px型正压——将正压外壳内的危险分类从1区降至非危险或从I类(煤矿井下危险区域)降至非危险的正压保护。
py型正压——将正压外壳内的危险分类从1区降至2区的正压保护。
pz型正压——将正压外壳内的危险分类从2区降至非危险的正压保护。
00004注4:符号:
A——无火花设备;
C——有火花设备;触头采用除限制呼吸外壳,能量限制和n-正压之外的适当保护;
R——限制呼吸外壳;
L——限制能量设备;
Z——具有n-正压外壳。
000035.2.2根据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
电气设备应按其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可能出现的任何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选型。
电气设备上温度组别标志意义见表4。
如果电气设备未标示环境温度范围,设备应在-20℃~+40℃温度范围内使用。如果电气设备标志了该温度范围,设备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使用。
表4温度组别、引燃温度和允许的设备温度组别之间的关系
危险场所要求的温度组别
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
允许的设备温度组别
>450℃
T1–T6
>300℃
T2–T6
>200℃
T3–T6
>135℃
T4–T6
>100℃
T5–T6
>85℃
000035.2.3根据设备类别选型
防爆型式为“e”、“m”、“o”、“p”和“q”的电气设备应为II类设备。
防爆型式为“d”和“i”的电气设备应是IIA、IIB、IIC类设备,并按表5进行选型。
防爆型式“n”的电气设备应为II类设备,如果它包括密封断路装置,非故障元件或限能设备或电路,那么该设备应是IIA、IIB或IIC类,并且按表5进行选型。
表5气体/蒸气分类与设备类别间的关系
气体/蒸气分类
设备类别
IIA、IIB或IIC
IIB或IIC
000035.2.4外部影响
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考虑防止外部影响(例如:化学作用,机械作用和热、电气、潮湿)对防爆性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应有防止异物垂直落入立式安装电机通风口内的措施。
000035.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
000035.3.1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根据粉尘环境区域和粉尘类型选型见表6。
表6防粉尘点燃电气设备的选择
电气设备类型
粉尘类型
20区或21区
22区
A型
导电粉尘
DIPA20或DIPA21
DIPA21(IP6X)
非导电粉尘
DIPA22或DIPA21
B型
DIPB20或DIPB21
DIPB21
DIPB22或DIPB21
000035.3.2根据粉尘点燃温度选型
防粉尘点燃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TA或TB)通常直接标温度值,或按表4标温度组别(T1~T6)或两者都标。
设备选型时,对于20区使用粉尘层厚度可能超过5mm的A型设备,或粉尘层厚度可能超过12.5mm的B型设备,设备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必须进一步降低,并经实验室试验验证确定。
对于使用在危险场所的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以及即使使用在安全场所,但其辐射或超声波可能进入危险场所的设备的选择应满足GB12476.2-2006标准规定的要求。
000036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0000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000036.1.1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方式可分为电缆布线方式和导管布线方式。
00004注:本质安全电路的安装可不按本条的规定。
000036.1.1.1一般规定
000036.1.1.1.1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000036.1.1.1.2选用的低压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导管内。
000036.1.1.1.3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与爆炸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000036.1.1.1.4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时,根据实际情况其位置应能防止受外来机械损伤、腐蚀或化学影响(例如溶剂的影响),以及高温作用(对本安全电路亦见6.1.2.4.4)。如果上述情况不能避免,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例如使用导管或对电缆进行选型(为了使其损害降低到最小,可使用铠装电缆,屏蔽线、无缝铝护套线,矿物绝缘金属护套或半刚性护套电缆等)。
00005注:在-5℃安装时,PVC电缆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护套或绝缘材料受损害。
000036.1.1.1.5无护套单芯电线,除非它们安装在配电盘、外壳或导管系统内,不应用作导电配线。
000036.1.1.1.6设置电缆的通道、导管、管道或电缆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从这一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并且阻止电缆沟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聚集。这些措施包括通道、导管或管道的密封。对于电缆沟,可使用充足的通风或充砂。
导管和在特殊情况下的电缆(如存在压力差)应密封,防止液体或气体在导管或电缆护套内通过。
000036.1.1.1.7通过危险场所的电路从非危险场所穿过危险场所到另一场所时,危险场所中的管线系统应适合于该区域。
000036.1.1.1.8除加热带外,应避免电缆金属铠装/护套与有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管道系统之间的偶然接触,利用电缆上非金属外护套进行隔离通常可避免这种偶然接触。
000036.1.1.1.9危险和非危险场所之间墙壁上穿过电缆和导管的开孔应充分密封,例如用砂密封或用砂浆密封。
000036.1.1.1.10在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电缆不能有中间接头。当不能避免时,除适合于机械的、电的和环境情况外,连接应该:
-一在适应于场所防爆型式的外壳内进行;或
-一配置的连接不能承受机械应力,应按制造厂说明,用环氧树脂、复合剂或用热缩管材进行密封。
00006注:除本质安全系统用电缆外,后一种方法不能在1区使用。
除连接隔爆设备导管中或本安电路中导线连接外,导线连接应通过压紧连接、牢固的螺钉连接、熔焊或钎焊方式进行。如果被连结导线用适当的机械方法连在一起,然后软焊是允许的。
000036.1.1.1.11如果使用多股绞线尤其是细的绞合导线,应保护绞线终端,防止绞线分散,可用电缆套管或芯线端套,或用定型端子的方法。但不能单独使用焊接方法。
符合设备防爆型式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因导线与端子连接而减小。
000036.1.1.1.12为处理紧急情况,在危险场所外合适的地点或位置应有一种或多种措施对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断电。为防止附加危险,必须连续运行的电气设备不应包括在紧急断电电路中,而应安装在单独的电路上。
000036.1.1.1.13为保证作业安全,应对每一电路或电路组采取适当方法进行隔离(例如隔离开关,熔断器和保险丝),包括所有电路导体,也包括中性线。应立即采取与隔离措施一致的标签对被控制电路和电路组标识。
00007注:裸露非保护导体对爆炸性环境产生危险仍持续时,应有有效措施或程序来阻止对电气设备恢复供电。
000036.1.1.2电缆布线
000036.1.1.2.10区电缆系统
本质安全型“ia”的电缆安装要求在6.1.2.4中规定,用于0区的其他设备的电缆应特殊批准。
000036.1.1.2.21区、2区电缆系统
000036.1.1.2.2.1固定式设备用电缆
热塑护套电缆,热固护套电缆,合成橡胶护套电缆或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可用于固定式线路。
000036.1.1.2.2.2手提式和可移动式设备用电缆
手提式和/或移动式设备应使用含有加厚的氯丁橡胶或其他与之等效的合成橡胶护套电缆、含有加厚的坚韧橡胶护套的电缆或含有同等坚固结构护套的电缆。导线横截面积最小为1.0mm2。如需要电气保护导线,应与其他导线绝缘方式相同,并且应与其他导线并入电源电缆护套中。
对地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6A的手提式电气设备可以采用普通橡套电缆、普通的氯丁橡胶护套电缆,或具有同等耐用结构的电缆。对于承受强机械力作用的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例如:手灯、脚踏开关、桶式喷雾泵则不允许采用这些电缆。
对手提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如果电缆中使用金属柔韧性铠装或屏蔽,则铠装或屏蔽不应单独作为保护导线使用。
000036.1.1.2.2.3阻燃性能
固定布线电缆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18380.1~18380.3-2001要求,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取其它防止火焰传播措施。
000036.1.1.2.2.4软电缆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
――普通橡胶护套软电缆
――普通氯丁护套软电缆
――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
――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绝缘耐压相当的塑料护套软电缆
――加厚氯丁护套软电缆
000036.1.1.2.3外部影响
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和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应能防止受到外来机械损伤,腐蚀或化学影响。
000036.1.1.2.4电缆穿过不同区域的隔离措施
电缆穿过不同区域应采取下列隔离措施:
a)两区域交接电缆沟内应采取分段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防火隔墙等措施;
b)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有的隔墙、楼板、地坪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严密堵塞;
c)电缆在区域界面(隔墙、楼板、地坪)有保护管的,须在保护管两端用阻火堵料严密堵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
000036.1.1.3导管布线
000036.1.1.3.1允许使用的导管:
a)配线导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1)重规螺纹钢管、无缝钢管或符合GB/T14823.1规定的焊缝钢管;或
2)挠性金属导管或复合材料结构,例如金属导管具有塑料或合成橡胶套(有国家检验机关颁发防爆合格证书的)。
000036.1.1.3.2导管与导管、导管与导管附件及导管与电气设备间须用螺纹连接,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导管与电气设备间的连接应满足相应的防爆型式要求,示例参见附录E。
000036.1.1.3.3钢管连接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电力复合脂或导电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
000036.1.1.3.4导管系统中下列情况下使用隔离密封件:
a)钢管通过不同危险区域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何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b)钢管通过楼板或地坪引入其它区域时,均应在楼板或地坪的上方装设纵向式隔离密封件;
c)在正常运行时,所有有点燃源外壳的450mm范围内;
d)含有分接头、接头、电缆头或终端的外壳,与直径为50mm以上导管连接的地方;导管所有螺纹连接处应严密拧紧。
e)易积聚冷凝水的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件,排水口应置于下方。
000036.1.1.3.5隔离密封件应采用填料填塞,填料凝固后应不透水,不收缩,没有裂纹,例如密封胶、密封泥、环氧树脂、密封纤维等。隔离密封件作为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一部分则整个部件应经防爆认证并符合相应的防爆型式。
000036.1.1.3.6隔离密封件中填料厚度应至少等于导管直径,最少不小于16mm。
000036.1.1.3.7导管内含有多根电线或电缆时,电线或电缆总截面积不超过导管截面积的40%。
000036.1.1.3.8导线在隔离密封盒内不得有接头。
000036.1.1.3.9导管通过墙、楼板、地坪时隔离密封件与墙面、楼板、地坪的距离不应超过300㎜,并应将孔洞严密堵塞。
000036.1.1.3.10导管系统中下列各处应设置与电气设备防爆型式相当的防爆挠性连接管:
——电动机的进线口;
——导管与电气设备连接有困难处;
——导管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000036.1.1.3.11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防爆挠性连接管
b)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
000036.1.1.3.12长距离布线的外壳应有排放装置,用于排放冷凝水,另外电线绝缘应有防水特性。
000036.1.1.3.13为了满足外壳防护等级要求,导管和外壳间应有密封措施(例如密封垫圈或螺纹密封剂)以及导管与导线间密封措施(例如密封附件)。
00008注:如果导管是唯一的接地措施,螺纹密封剂不应影响接地路径的有效性。
000036.1.1.4接地
000036.1.1.4.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000036.1.1.4.2爆炸危险场所除2区内照明灯具以外所有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芯截面积不得小于4㎜2。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可作为辅助接地线。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中性点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000036.1.1.4.3在爆炸气体危险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000036.1.1.4.4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000036.1.1.4.5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TN-S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到TN-S型转换的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PE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给予考虑。
000036.1.1.4.6如果在1区使用TT型电源系统(电源接地与裸露导体部件接地分开),那么电源将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注:接地电阻率高的地方,不允许使用该系统。
000036.1.1.4.7如果使用IT型电源系统(中性线与地隔离或经阻抗接地),应提供一绝缘监视装置指示第1次接地故障。
注:局部等电位连接,通常称为附加等电位连接是必要的。
000036.1.1.4.8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其钢带或金属护套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000036.1.1.4.9在电气安装的设计和运行中,应考虑静电、雷电作用、电磁辐射等所造成的影响。
000036.1.2爆炸性气体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000036.1.2.1一般规定
000036.1.2.1.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000036.1.2.1.2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防爆标志、警告牌应正确、清晰。
000036.1.2.1.3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透光部分应无裂纹、损伤。
000036.1.2.1.4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无松动和锈蚀。
000036.1.2.1.5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有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000036.1.2.1.6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
000036.1.2.1.8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
000036.1.2.1.9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压紧元件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应保证使密封圈压紧电缆或导线。
000036.1.2.1.10电缆外护套外径与密封圈内径的配合应适宜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现象。
000036.1.2.1.11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b)螺旋式灯泡应旋紧,接触良好,不得松动;
c)灯具外罩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000036.1.2.1.12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后缀有“U”符号的产品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应先行进行附加认证方可安装使用。
000036.1.2.1.13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符号时,应注意其安全使用的特定条件。
000036.1.2.2隔爆型“d”的附加要求
000036.1.2.2.1安装设备时,应注意防止隔爆接合面与固体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表7规定的数值,试验证明隔离距离可以更小的情况除外。
表7按照气体/蒸气分组的隔爆外壳接合面与障碍物间最小距离
气体分类
最小距离(mm)
10
30
40
000036.1.2.2.2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面应有防腐措施。应防止水进人接合间隙。衬垫仅在文件规定允许时方可使用。接合面不得用使用中变硬的物质处理。安装时应防止损伤隔爆面,
00009注:适用的接合面保护措施:可使用非凝结性润滑脂或防腐剂。通常使用硅润滑脂比较合适,但在气体检测器上应慎用特别应强调在选择材料时要保证其非凝固性,否则会影响接合面间的紧密性。
000036.1.2.2.3隔爆接合面的紧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换,弹簧垫圈应齐全。
000036.1.2.2.4隔爆型电机的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碰擦。
000036.1.2.2.5电缆和导管引入系统须满足有关的设备标准要求,并保证隔爆外壳的整体防爆性能。电缆引入系统应符合GB3836.15中10.3的要求。导管与隔爆外壳至少啮合五扣。
如果外壳专门设计用于导管连接而改用电缆连接,可用一个带有绝缘套管和接线盒的隔爆型转接器,通过导管与外壳连接,导管长度不超过150mm。电缆再连接到接线盒(例如隔爆型或增安型)中,而且应符合接线盒相应防爆型式的要求。
000036.1.2.2.7由变频和调压电源供电的电机
由变频和调压电源供电的电机要求:
a)按照电机有关标准规定埋人温度传感器,对温度进行直接控制或采用其他有效限制电机外壳表面温度的措施。保护装置动作应能使电机断电。电机和变频器不需一起进行试验;或
b)电机作为一个工作单元应和变频器、保护装置一起按照GB3836.1的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型式试验。
注1:在有些情况下,电机最高表面温度发生在电机轴上。
注2:对于增安型“e”接线盒的电机,如果使用高频脉冲输出,应注意接线盒内可能出现的过压峰值和产生的高温.
000036.1.2.3增安型“e”的补充要求
000036.1.2.3.1外壳内有裸露带电件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仅含有绝缘带电件的应不低于IP44。安装在干净环境下并且通常有人管理的旋转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000036.1.2.3.2引入装置与电缆相适应使电缆与增安型设备有效连接。应能够保持防爆型式“e”并与密封元件一起使端子盒外壳达到IP54。
000036.1.2.3.3接线盒内接线时应保证其规定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如果多根导体连接在一个接线端子上时,应注意保证每根都夹牢。
000036.1.2.4本质安全型“i”的附加要求
000036.1.2.4.1安装在1区和2区的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应符合GB3836.4,至少为“ib”类。
000036.1.2.4.2本质安全电路用电缆的绝缘应能承受导体对地、导体对屏蔽和屏蔽对地至少为交流500V的试验电压。
000036.1.2.4.3对所有使用的电缆应知道电缆的电气参数(CC和LC)或(CC和LC/RC)或接受其制造厂规定的最不利情况下的数值。
00010注:CC表示电缆分布电容;
00011注:LC表示电缆分布电感;
00012注:RC表示电缆分布电阻。
000036.1.2.4.4带本质安全电路的安装应使其本质安全性不受外界电磁场的干扰,例如由附近上方供电线路或单芯电缆大电流的影响。这可以通过例如屏蔽、绞合电缆或与电磁场保持足够距离来实现。电缆无论在危险区域还是在非危险区域,应满足以下要求:
a)本质安全电路电缆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隔离;或
b)本质安全电路电缆在布置时防止受机械损伤危险;或
c)本质安全或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为铠装、金属护套或屏蔽。
本质安全电路导线与非本质安全电路导线不应为同一电缆。
绑扎在同一束本质安全电路导线和非本质安全电路导线间应该用绝缘层或接地金属进行隔离。
000036.1.2.4.5有本质安全电路导线的电缆应标示出来。如果护套或表层用颜色标志,该颜色应为淡兰色,该标志的电缆不应用于其他目的。如果本质安全或非本质安全电路电缆已有铠装、金属护套或屏蔽,不需要再做标志。
000036.1.2.4.6在0区安装本质安全电路、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应满足GB3836.4“ia”类的要求。优先采用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电流隔离的关联设备。
000036.1.2.4.7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满足GB3836.15-2000中12的要求。
000036.1.2.5正压外壳型“p”的补充要求
除进行整体检查之外,所有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其是否满足设备文件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要求。
000036.1.2.5.1保护气体进入管道的位置应设在非危险区,罐装保护气体除外。
000036.1.2.5.2保护气体管道出口应设在非危险区,否则应考虑按表8要求安装能阻止火花和颗粒的装置(该装置用于防止具有点燃能力的火花和颗粒吹出)。
000036.1.2.5.3在冲洗时管道的出口可能存在一个小的危险区。
供压设备,如风机和压缩机保护气体入口,应安装在非危险区。如果驱动电机和/或其控制装置在供气管道内,或不可避免装在危险区域内,这些供压设备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
表8阻挡火花和颗粒装置
管道出口区域
设备
A
B
要求
不要求
要求a
A——正常运行条件下产生具有点燃能力火花的设备;
B——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具有点燃能力火花的设备。
a如果在正压出现故障时设备的温度有点燃危险,正压外壳内应安装保护装置防止可燃性气体很快进入正压外壳内。
000036.1.2.5.4没有内部释放源设备的安装,在出现保护气体故障时,应满足表9的要求。有内部释放源的设备安装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进行,万一出现保护气体故障,应发警报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
表9在出现保护气体故障时对无内部释放源设备采取的措施
区域划分
外壳内安装有无正压时
不适应2区的设备
适应2区的设备
报警
不采取措施
报警并断电
000036.1.2.5.5有内部释放源的设备安装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进行,万一出现保护气体故障,应发警报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
000036.1.2.5.6对多个正压外壳共用安全设备的要求见GB3836.5-2000。
000036.1.2.5.7冲洗
在2区,如果外壳和其管道内部的环境远远低于爆炸下限(例如爆炸下限的25%),则可以不进行冲洗。此外,可以利用气体探测器检查正压外壳内的气体是否是可以燃烧的。
用作冲洗、正压及连续稀释的气体应为非可燃性、无毒性气体,并且不含湿、油、粉尘、纤维、化学剂、可燃物或其他杂质的,这些因素可能对设备整体性和运行产生危险或不利影响。通常使用空气,有时用惰性气体。保护气体氧气含量不应比空气中含量高。
如果使用空气做为保护气体,气源应在非危险区,并且选择位置上应能降低空气被混杂危险,应考虑附近建筑物由于风向,风速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
保护气体入口处的温度通常不应超过40℃(特殊情况,可使用更高或更低温度的气体,但应在正压外壳上做出标志)。
防止出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通过扩散侵人布线系统或保护气体通过布线系统泄漏,布线系统应密封起来。
000036.1.2.6对充油型“o”的附加要求
000036.1.2.6.1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箱、油标应无裂纹及渗油漏油,油面应在油标线范围内。
000036.1.2.6.2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排油孔、排气孔应通畅,不得有杂物。
000036.1.2.6.3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5度。
000036.1.2.6.4充油型电气设备温度组别为T1~T5的油面最高温升60℃,温度组别为T6的油面最高温升40℃
000036.1.2.7对使用在2区设备的补充要求
000036.1.2.7.1外壳内有裸露带电件和外壳内仅为绝缘带电件的最低防护等级分别规定为IP54和IP44。
000036.1.2.7.2如果使用场所提供足够防止异物进入,外壳内有裸露带电件和外壳内仅为绝缘带电件的防护等级分别为IP4X和IP2X。
000036.1.2.7.3如果硬物和水的进入不影响设备的安全性能时,可以不满足上述要求(例如应变仪、热电阻测温仪、热电偶、限能设备)。
000036.1.2.7.4对限能设备和电路的各个设备最大内部电容与电缆电容之和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电容(相邻的两个电缆芯线等效视为一个集中电容),各个设备最大内部电感与电缆电感之和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电感(将最大隔离的两根电缆芯线视为一个等效的集中电感)。这些值要在“n”型设备上或文件中标示出来。
000036.1.2.7.5电缆和导管布线系统应按6.1.1的规定进行安装,并满足以下对电缆引入装置和接线端子的补充要求:
a)电缆的连接应通过与电缆相适应的电缆引入装置进行。
b)为了保证接线腔体的防护等级,需使用在电缆引入装置和电缆间有合适密封元件的电缆引入装置(例如使用密封垫圈或螺纹密封胶)。
00013注:螺纹电缆引入装置与电缆引接板或外壳的接合为6mm厚及以上时,可以不在电缆引入装置和引接板或外壳间增
加密封措施,但电缆引入装置的中心轴线须与引接板或外壳表面相垂直。。
c)限制呼吸外壳的密封应能保证外壳的限制呼吸性能。
d)不使用的电缆引入开口应堵塞,以保证外壳的防护等级。
000036.1.2.7.6导体端子
一些端子,如槽形端子,可允许多根导线引人。如果多根导线同时引人一个端子时,应确保每根导线都可靠夹紧。除非制造厂文件有规定,不同截面导体不能连接在同一根端子上,但事先使用单个压紧情况除外。
在接线板上相邻端子间如果有短路危险,每个导体的绝缘应连贯至端子金属近旁。
00014注:如果使用单螺母鞍形夹子来固定一个导线,导线应绕螺钉成“U”形,但设备制造厂允许不使用“U”形加紧情况除外。
000036.2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线路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000036.2.1可燃性粉尘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
000036.2.1.1布线类型
000036.2.1.1.1用于20区、21区和22区场所中的布线类型:
——电缆穿入螺纹的、无缝或有缝焊管中;或
——电缆本身具有防机械损坏,并且防止可燃性粉尘侵入。
000036.2.1.1.2电缆类型示例:
——聚氯乙烯、氯丁橡胶热塑性或弹性绝缘的屏蔽电缆或铠装电缆或类似的整体护套电缆;
——有铠装或无铠装的无缝铝护套密封电缆;
——有绝缘或无绝缘套的金属护套矿物绝缘电缆。
00015注:矿物绝缘电缆可能需要降级使用以限制表面温度。
000036.2.1.1.3电缆系统和附件应尽量安装在免受机械损伤、腐蚀、化学影响及热作用的地方。如果不可避免,则应安装在导管内或选择合适的电缆(例如:为了把机械损坏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可采用铠装、屏蔽、无缝、铝护套、矿物绝缘金属护套或半钢性的护套电缆)。
000036.2.1.1.4如果电缆或导管系统会受到震动,则应设计成能经受震动而不损坏的结构。
00016注:应采取措施防止安装在温度低于-5℃环境中的PVC电缆护套或绝缘材料损坏。
000036.2.1.2静电聚积
电缆敷设路线的布置应不会因粉尘的通过而受到摩擦和静电的聚积,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表面上的静电聚积。
000036.2.1.3粉尘聚积
电缆敷设路线的布置应使其聚积粉尘量最少,同时便于清理。当采用线槽、管道、管子或地沟装设电缆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可燃性粉尘的通过或聚积。
000036.2.1.4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
000036.2.1.4.1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按GB12476.1-2000中20.2的规定,制造厂应在提供的文件中规定用于电缆或导管的引入装置,及其在设备上的位置和允许的最多数量。
000036.2.1.4.2电缆和导管的引入装置的结构和固定应不会损坏它们所在电气设备的防爆特性。当选用引入装置时,应适合电缆引入装置制造厂规定的全部电缆尺寸范围。
000036.2.1.4.3导管的引入可以通过螺纹旋入螺孔中或紧固在光孔中;螺纹和光孔可设在:
——外壳壁上;或
——连接板上,而该板是装配在外壳壁内部或其壁上;或
——合适的填料盒上,它与外壳为一整体或连接在外壳壁上。
000036.2.1.4.4电气设备外壳上不装电缆或导管引入装置时,其通孔堵封件,应与设备外壳一起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规定要求。堵封件只能用工具才能拆除。
000036.2.1.5附件
如果附件用于互连电缆和设备(例如:分线盒),则其外壳型式应适用于所在区域。
000036.2.1.6布线线路
凡与危险场所无关的电缆应尽可能不通过危险场所。如果不可避免,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000036.2.1.7热额定值
如果电缆上易于形成粉尘层并且会削弱空气的自由流动,尤其是出现低点燃温度的粉尘,则应考虑减少电缆的载流量。
000036.2.1.8阻挡层
如果电缆通过地板,墙壁,间隔或天花板,则其通孔应密封以防可燃性粉尘通过或聚积。
000036.2.1.9软连接
对于常需短距离移动的(例如:滑轨上电机)固定设备的端子连接,电缆的布置应允许必要的移动而无损于电缆或采用适于移动设备的一种电缆型式。如果固定布线自身型式不适合于必要的移动,则应提供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合适的防粉尘点燃接线盒。如果采用金属软管,该管和其配件应设计成不得损坏电缆的结构,应保持适当的接地或跨接接地。软管应不是唯一的接地措施。软管应不受粉尘的影响并且它的使用不应削弱所连设备外壳的整体性。
000036.2.1.10金属导管系统
如果使用金属导管系统,则应防尘,且应符合5.2.2.12的要求。
000036.2.1.11塑料导管系统
在机械损坏危险性较低的场所可以采用符合GB3836.1表4试验条件的钢性塑料导管和配件。该系统能防尘,其连接应符合5.2.2.12的要求或采用溶焊。
000036.2.1.12导管系统连接
壳体和可更换部件之间的连接例如:盖子,检查板等都应采用衬垫连接、螺纹连接、止口连接、法兰连接或这些连接的组合。
如果采用衬垫或平面法兰连接,则应采用足够数量的紧固螺栓、螺钉或采用其他型式的夹紧装置以保证法兰贴合在整个接合面上。
导管和电气设备接线盒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作为最低要求,应是衬垫连接、螺纹连接、止口连接、法兰连接和或这些连接的组合。
螺纹连接应有适当数量的螺纹以保证外壳能防止粉尘进入。如果对等电位连接系统的连续性采取了措施,则可以采用密封胶。
000036.2.2可燃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000036.2.2.1应符合GB16895和IEC60364对无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的安装要求以及GB3836.15对接地和电位均衡的要求。
000036.2.2.2设计的装置及安装的设备,应有便于检查、维护和清理的通道。
000036.2.2.3电气设备应采取附加措施,以防止可能遇到的外部影响(例如:化学、机械和热应力)。这些附加措施既不应削弱设备的正常热扩散也不应削弱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的完整性。安装设备的方法和电缆等引入设备的方法都不应削弱外壳的防护等级。所有不装电缆的引入装置都应使用适合的塞子堵封。应保证外壳和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
000036.2.2.4设备安装应牢固,接线应正确,接触应良好,通风孔道不得堵塞,应注意保持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以避免产生电弧或火花的可能性。
000036.2.2.5所有电路应具有一个有效装置可把包括中性线的全部电路隔离起来,但不包括保护导线。对于每台电气设备和/或每个分支电路应提供这类隔离装置,对于直接邻近的每个隔离装置应加设适当标牌,以便能迅速识别它所控制的设备或分支电路。
000037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000037.1检查要求
000037.1.1通则
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至最小,在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检查项目见表10至表18的相应条款。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查程序见附录A。
00017注:某些检查项目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查,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查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要求全部的初始检查。例如:不要求隔爆型电机内部隔爆间隙的初始详细检查,但是,为方便现场导线连接而拆下的接线盒盖在装配后宜进行检查。
000037.1.2人员
000037.1.3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000037.1.3.1连续监督
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连续监督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000037.1.3.1.1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对于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的产品应符合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安全使用特定条件。
000037.1.3.1.2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000037.1.3.1.3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000037.1.3.1.4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000037.1.3.1.5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000037.1.3.1.6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000037.1.3.1.8检查充入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气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000037.1.3.1.9检查油浸型电气设备的油位应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得超过规定,同时应检查排气装置有无阻塞情况和油箱有无渗油漏油现象。
000037.1.3.1.10设备上的各种保护、闭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000037.1.3.1.11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检查灯具的光源功率和型号是否与灯具标志相符,灯具安装位置是否与说明规定相符。
000037.1.3.1.12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他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000037.1.3.1.14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a)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时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
b)电动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c)电动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d)机械负载出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气安全。
000037.1.3.1.15为使粉尘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到最小,应检查原设计条件(粉尘类型、粉尘层的最大厚度等)是否发生变化。
000037.1.3.2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可按表10至表18所示进行相应的目视检查或一般检查。
定期的目视检查或一般检查可能会需要进一步的详细检查。
00018注:造成设备劣化的主要因素包括:易受腐蚀、暴露在化学制品或溶剂中,可能堆积粉尘或灰尘、可能进水、暴露在过高环境温度中、机械损坏的危险、受到激烈的振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经验、未经批准的修改或调整、不适当的维护,例如:未按制造商的建议进行维护。
初始、定期和连续监督的所有结果应记录。
000037.2维护要求
000037.2.1补救措施和设备更换
所有设备应按要求注明一般条件,必要时应采取一些适当的补救措施。应注意保持设备防爆型式的完整性;这可以要求与制造商协商。更换零部件应按照有关安全文件的要求进行。
安全文件中规定的对设备安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零部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应进行更换。
00008注1:应注意避免与制造商降低静电影响的措施发生冲突。
00009注2:更换照明装置的灯泡时,必须按灯具标志规定的光源功率和型号,否则可能造成温度过高。
00010注3:透明件的腐蚀、涂漆或遮挡,或者照明装置的安装不正确均能导致温度过高。
000037.2.2软电缆的维护
000037.2.3停机
如果在维护时必须将电气设备等装置停机,裸露的导线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000037.2.4紧固件和工具
在需要特殊螺栓、其他紧固件或专用工具的地方,应备有并使用这些物品。
000037.2.5环境条件
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可能会受到使用环境条件的不利影响,必须考虑一些主要因素,如腐蚀、环境温度、紫外线辐射、水的进入、粉尘或砂粒的堆积、机械和化学作用。
金属腐蚀或化学物质(特别是溶剂)对塑料或弹性部件的作用可影响到设备防爆型式和防护等级。如果外壳或部件严重腐蚀,该部件就应更换。塑料外壳可能会出现外壳整体性能的表面裂纹。设备的金属外壳,必要时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涂层进行处理作为防腐措施。这类处理的频次和方法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应验证所设计的电气设备能否承受可能遇到的最高和最低环境温度。
00019注:如果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未能标明环境温度范围,则设备宜用于-20℃~+40℃范围内,如果指明温度范围,设备宜用于该范围。
装置的所有部件应保持清洁,并无可能引起温度上升的粉尘和堆积类似的有害物质。
应注意确保维持电气设备的气候防护性能。损坏了的衬垫应更换。
抗凝露器件,如呼吸元件、排水元件或加热元件应进行检查以保证正确运行。
如果受到振动应特别注意设备螺栓和电缆引入装置的紧固性。
在清理非金属外壳电气设备时注意避免产生静电。
000037.2.6维护时设备的隔离
在危险场所打开任何电气设备之前,它应与所有的电源包括中性线隔开,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设备打开时由于疏忽而再通电。
000037.2.6.1除本安电路之外的装置
c)如果有关的法规和规程允许,对项a或项b的要求只有在2区内才可放宽。如果经安全评估证明满足下列条件,那么在采取常规安全措施后,可以进行操作:
1)在带电设备上进行计划的操作不会产生点燃火花;
2)电路具有防止产生火花的结构;
3)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和关联电路不含有可能引起点燃的热表面。
如果能符合这些条件,那么在采取常规安全措施后,可以进行计划的操作。
安全评估的结果应记录在文件中,其中含有以下信息:
——在带电设备上计划操作的形式;
——评估结果,包括评估时所作的试验结果;
——评估中要求对带电设备维护有关的任何条件。
设备的评估人员应:
——熟悉所有有关标准、实施法规的要求和现行的说明材料;
——获取进行评估时所需的各种材料;
——必要时,使用与国家检验单位类似的试验设备和试验程序。
000037.2.6.2本质安全型装置
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带电设备进行维护:
任何维护工作应仅限于下列情况:
1)断开、拆卸或更换一些电气设备的元件和电缆;
2)调整电气设备或系统校准所需的控制装置;
3)拆卸并更换插接元件或组件;
4)使用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检验仪器,在有关文件中没有规定检验仪器时,只能采用检验时不会影响电路本安性能的仪器;
5)有关文件特别允许的其他维护行为。
履行上述这些职能的人员应保证在完成这些工作后,本安系统或配套的本安电气设备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
b)非危险场所中的维护工作
非危险场所中的关联电气设备和部分本安电路的维护,当这类电气设备或电路部分仍然是与危险场所中安装的本安系统部分保持相互连接时,应仅限于a)项中所述的内容。
在断开危险场所的电路之前,不应拆卸安全栅的接地连接,便于检测接地电阻,设有双重接地装置可以拆卸单个接地时除外。
仅仅在电气设备或电路部分与危险场所中的电路断开后,才可以对非危险场所中的关联设备或本安电路部分进行其他维护工作。
000037.2.7可燃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要求
对于需要打开设备进行维护的电气设备应处于无尘场所。否则,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防粉尘进入外壳。
在拆除密封件、接合面部件时,如果不进行更换则不得损坏。
重新组装时,应提供并遵守制造厂的密封建议。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应按计划表检查和维护。检查和维护周期将取决于环境条件、使用的设备数量和制造厂的建议。
000037.2.8接地和等电位连接
应该注意保证在危险场所中接地和等电位连接处于良好状态。
000037.2.9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效
000037.2.9.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大气锈蚀、化学腐蚀、机械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应予检修,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按照GB3836.13-1997进行。经过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的防爆性能可根据实际技术性能,按以下原则处理:
a)降低防爆等级使用;
b)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
000037.2.9.2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效
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参数发生变化,与原防爆型式及设计不符且不能修复的,即判定失效并迅速予以停用更换,例:
a)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严重变形,不能修复的;
b)隔爆面严重损伤,不能修复的;
c)隔爆间隙超出国家标准,不能修复的;
d)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开裂不符合原防爆型式的要求。
表10隔爆型电气设备Ex“d”检查一览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等级
D
C
V
1
电气设备适合于危险场所类别,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
ˇ
2
电气设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
3
不存在未经批准的修改
4
电气设备结构不存在可见的未经批准的修改
5
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缝、损伤
6
电气设备所有的紧固件应完整,防松设施齐全,弹簧垫圈压平
7
电气设备隔爆间隙尺寸在允许的最大尺寸范围内
8
隔爆面清洁、无损伤及锈蚀
9
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应无碰撞和摩擦
透明件无损伤,透明件与金属密封垫符合要求
11
电缆引入装置和堵板的类型正确并完整和紧固
12
电动机风扇与外壳和/或外罩之间有足够的间距
13
电气设备外壳表面温度不应超过本设备防爆标志的温度组别
14
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要求
15
呼吸和排水装置合格
00020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1增安型电气设备Ex“e”检查一览表
外表衬垫状态良好,无老化现象
电气设备的温度保护装置(保护)及附件应齐全、良好
电气连接紧固
00021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2n型电气设备Ex“n”检查一览表
封闭式断路装置和气密型装置无损伤
限制呼吸外壳良好
外壳衬垫状态良好,无老化现象
00022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3本安型电气设备Ex“i”检查一览表
独立供电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池型号、规格应符合铭牌中的规定
配套的关联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铭牌中的规定
安全栅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符合铭牌中规定
电气连接牢固
印刷电路板清洁无损坏
00023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4正压外壳型电气设备Ex“p”检查一览表
外壳透明件及透明件与金属密封垫和/或胶粘剂满足要求
在运行中进入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内的气体,不得含有爆炸性混合物及其它有害物质
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场所,当采取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吹除的措施允许排入2区空间
电气设备的报警系统,断电系统应可靠动作
通风管道应密封良好
保护气体基本未受污染
保护气体压力和/或流量合适
00024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5油浸型电气设备Ex“o”检查一览表
电气设备油箱、油标无裂缝及漏油
油面在油标范围内
排油孔、排气孔畅通
安装倾斜度不大于5度
00025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6浇封型、充砂型电气设备Ex“m”“q”检查一览表
结构符合要求
00026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7防粉尘点燃电气设备(DIPA/B)检查一览表
电气设备适合于粉尘场所(粉尘类型),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
预期的粉尘堆积厚度是否与设备允许的厚度相适应
电气设备接合面结构尺寸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可能的粉尘层堆积厚度是否符合与设备类型相适应
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是否满足要求的安全余量
00027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8安装施工检查一览表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较远的位置,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场所
利用的低压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
导线或电缆截面应符合规定
电缆无明显损坏
架空线与爆炸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
电气线路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应有中间接头,在特殊情况下,线路须设中间接头时,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和分路
电缆或导线配线,必须采用相应的密封圈,电缆外护套外径与密封圈内径的配合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密封圈的配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现象
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
压紧元件须符合要求,并应保证使密封圈压紧电缆或导线
00028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表18安装施工检查一览表(续)
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在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钢质堵板应经压紧元件压紧
电缆配线或钢管配线引入防爆电动机需挠性连接时,可采用挠性连接管,挠性连接管仅是钢管的一部分起机械保护作用
电气设备的电缆或导线引入口,需用钢管连接,必须用一个过渡压紧元件,必须达到先压紧密封圈后,才可连接钢管,钢管连接有困难可增加活接头
对于粉尘环境的电缆布线,应采取措施避免形成粉尘层,否则应考虑减少电缆的载流量。
16
电缆穿过不同区域区隔离措施
两区交接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防火隔墙等措施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有的隔墙、楼板、地坪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严密堵塞
电缆在区域界面(隔墙、楼板、地坪)有保护管的,须在保护管两端用阻火堵料严密堵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
17
钢管配线要求
绝缘导线必须敷设在镀锌焊接钢管
钢管之间、钢管与设备之间须用螺纹连接;1区和2区螺纹有效啮合扣数不小于5扣;且应有锁紧螺母;爆炸性粉尘环境21区和22区螺纹有效啮合扣数不小于5扣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
钢管通过与其它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何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钢管通过楼板或地坪引入其它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坪的上方装设纵向式隔离密封件
钢管的管径大于50㎜及以上的,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隔离密封件
易积聚冷凝水的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放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盒,排水口应置下方
导线在隔离密封盒内不得有接头
钢管通过墙、楼板、地坪时隔离密封盒与墙面、楼板、地坪的距离不应超过300㎜,并应将孔洞严密堵塞
隔离密封盒内必须填符合标准要求的填料
钢管连接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
00029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18
本安型电气设备连线
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根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严禁与其他电路共用同一根电缆或钢管
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外,不应共用同一根电缆或钢管
控制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他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当间距不符合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隔离;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并联电路、其他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束扎、固定,分离距离不应小于50㎜
本质安全电路配线用电缆和导线套管均应兰色标志
本安电路除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区一点接地
本安电路、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保护
19
爆炸性危险场所的接地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爆炸危险场所除2区内照明灯具以外所有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芯截面积不得小于4㎜2。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应作为辅助接地线
不能用输送易燃物质的金属管道作为接地线
爆炸性危险场所接地干线与接地体不得小于2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它环境共用的隔离墙时,应用钢管保护
电气设备及灯具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用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其钢带或金属护套应与设备接地螺栓连接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场所
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互相串连接地
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00030注:D—详细检查;C—一般检查;V—目视检查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查程序
A.2检查工作包括技术文件审查和实地检查两项内容。
A.3技术文件审查须送下列资料:
(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2)相应危险区域内的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名称及其安全数据表(MSDS);
(3)在用防爆电气产品清单,包括安装区域和位号等信息
(4)各防爆电气产品防爆合格证复印件(防爆检验机关颁发);
(5)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特殊使用条件的说明性文件;
(6)本质安全系统描述性技术文件;
A.4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查后发给检查报告。
A.5当装置或设施局部更改时,应报原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重新检查。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
表B.1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
物质名称
分子式
A级
一
烃
烷类
甲烷
CH4
乙烷
C2H6
丙烷
C3H8
丁烷
C4H10
戊烷
C5H12
己烷
C6H14
庚烷
C7H16
辛烷
C8H18
壬烷
C9H20
癸烷
C10H22
环丁烷
CH2(CH2)2CH2
—
环戊烷
CH2(CH2)3CH2
环己烷
CH2(CH2)4CH2
环庚烷
CH2(CH2)5CH2
甲基环丁烷
CH3CH(CH2)2CH2
甲基环戊烷
CH3CH(CH2)3CH2
甲基环己烷
CH3CH(CH2)4CH2
乙基环丁烷
C2H5CH(CH2)2CH2
乙基环戊烷
C2H5CH(CH2)3CH2
20
乙基环己烷
C2H5CH(CH2)4CH2
21
十氢化萘(萘烷)
CH2(CH2)3CHCH(CH2)3CH2
烯类
22
丙烯
CH3CH=CH2
芳香烃类
23
苯乙烯
C6H5CH=CH2
24
甲基苯乙烯
C6H5C(CH3)=CH2
苯类
25
苯
C6H6
26
甲苯
C6H5CH3
27
二甲苯
C6H4(CH3)2
28
乙苯
C6H5C2H5
29
三甲苯
C6H3(CH3)3
萘
C10H8
31
异丙基苯
C6H5CH(CH3)2
32
甲基异丙基苯
(CH3)2CHC6H4CH3
表B.1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续)
烃混合物
33
甲烷(工业用)
34
松节油
35
石脑油
36
煤焦油石脑油
37
石油(包括汽油)
38
溶剂石油或洗净石油
39
燃料油
煤油
41
柴油
42
动力苯
二
含氧化合物(包括醚)
43
一氧化碳
CO
44
二丙醚
(C3H7)2O
醇类和酚类
45
甲醇
CH3OH
46
乙醇
C2H5OH
47
丙醇
C3H7OH
48
丁醇
C4H9OH
49
戊醇
C5H11OH
50
己醇
C6H13OH
51
庚醇
C7H15OH
52
辛醇
C8H17OH
53
壬醇
C9H19OH
54
环己醇
CH2(CH2)4CHOH
55
甲基环己醇
CH3CH(CH2)4CHOH
56
酚
C6H5OH
57
甲酚
CH3C6H4OH
58
4-羟基-4-甲基戊酮(双丙酮醇)
(CH3)2C(OH)CH2COCH3
醛类
59
乙醛
CH3CHO
60
聚乙醛
(CH3CHO)n
酮类
61
丙酮
(CH3)2CO
62
丁酮(乙基甲基酮)
C2H5COCH3
63
戊-2-酮(甲基丙基甲酮)
C3H7COCH3
64
己-2-酮(甲基丁基甲酮)
C4H9COCH3
65
戊基甲基酮
C5H11COCH3
66
戊-2、4-二酮(戊间二酮)
CH3COCH2COCH3
67
环己酮
CH2(CH2)4CO
酯类
68
甲酸甲酯
HCOOCH3
69
甲酸乙酯
HCOOC2H5
70
醋酸甲酯
CH3COOCH3
71
醋酸乙酯
CH3COOC2H5
72
醋酸丙酯
CH3COOC3H7
73
醋酸丁酯
CH3COOC4H9
74
醋酸戊酯
CH3COOC5H11
75
甲基丙烯酸甲酯
CH2=C(HC3)COOCH3
76
甲基丙烯酸乙酯
CH2=C(HC3)COOC2H5
77
醋酸乙烯酯
CH3COOCH=CH2
78
乙酰基乙酸乙酯
CH3COCH2COOC2H5
酸类
79
醋酸
CH3COOH
三
含卤化合物
无氧化合物
80
氯甲烷
CH3Cl
81
氯乙烷
C2H5Cl
82
溴乙烷
C2H5Br
83
1-氯丙烷
C3H7Cl
84
氯丁烷
C4H9Cl
溴丁烷
C4H9Br
86
二氯乙烷
C2H4Cl2
87
二氯丙烷
C3H6Cl2
88
氯苯
C6H5Cl
89
苄基氯
C6H5CH2Cl
90
二氯苯
C6H4Cl2
91
烯丙基氯
CH2=CHCH2Cl
92
二氯乙烯
CHCl=CHCl
93
氯乙烯
CH2=CHCl
94
d.d.d.-三氟甲苯
C6H5CF3
95
二氯甲烷
CH2Cl2
含氧化合物
96
乙酰氯
CH3COCl
97
氯乙醇
CH2ClCH2OH
四
含硫化合物
98
乙硫醇
C2H5SH
99
丙硫醇-1
C3H7SH
噻吩
CH=CHCH=CHS
101
四氢噻吩
CH2=(CH2)=CH2=S
五
含氮化合物
102
氨
NH3
103
氰甲烷
CH3CN
104
亚硝酸乙酯
CH3CH2ONO
105
硝基甲烷
CH3NO2
106
硝基乙烷
C2H5NO2
胺类
107
甲胺
CH3NH2
108
二甲胺
(CH3)2NH
109
三甲胺
(CH3)3N
110
二乙胺
(C2H5)2NH
111
三乙胺
(C2H5)3N
112
正丙胺
C3H7NH2
113
正丁胺
C4H9NH2
114
环己胺
CH2(CH2)4CHNH2
115
2-氨基乙醇(乙醇胺)
NH2CH2CH2OH
116
2-二乙胺基乙醇
(C2H5)NCH2CH2OH
117
二氨基乙烷
NH2CH2CH2NH2
118
苯胺
C6H5NH2
119
NN-二甲基苯胺
C6H5N(CH3)2
120
苯胺基丙烷
C6H5CH2CH(NH2)CH3
121
甲苯胺
CH3C6H4NH2
122
氮(杂)苯
C5H5N
B级
烃类
123
丙炔(甲基乙炔)
CH3C=CH
124
乙烯
C2H4
125
环丙烷
CH2CH2CH2
126
丁二烯-1,3
CH2=CHCH=CH2
127
丙烯腈
CH2=CHCN
128
异丙基硝酸盐
(CH3)2CHONO2
129
氰化氢
HCN
130
二甲醚
(CH3)2O
131
乙基甲基醚
CH3OC2H5
132
二乙醚
(C2H5)2O
133
二丁醚
(C4H9)2O
134
环氧乙烷
CH2CH2O
1,2环氧丙烷
CH3CHCH2O
136
1,3-二恶戊烷
CH2CH2OCH2O
137
1,4-二氧杂环己烷
CH2CH2OCH2CH2O
138
1,3,5-三氧杂环己烷
CH2OCH2OCH2O
139
羧基醋酸丁酯
HOCH2COOC4H9
140
甲氢化呋喃甲醇
CH2CH2CH2OCHCH2OH
141
丙烯酸甲酯
CH2=CHCOOCH3
142
丙烯酸乙酯
CH2=CHCOOC2H5
143
呋喃
CH=CHCH=CHO
144
丁烯醛
CH3CH=CHCHO
145
丙烯醛
CH2=CHCHO
146
四氢呋喃
CH2(CH2)2CH2O
混合气
147
焦炉煤气
148
四氟乙烯
C2F4
149
1-氯-2,3环氧丙烷
OCH2CHCH2Cl
六
150
151
氢
H2
152
乙炔
C2H2
153
二硫化碳
CS2
附录C
可燃性粉尘场所分类
C.1场所分类的原则
场所分类是以所报告的多个粉尘释放源的释放量为依据的,并根据粉尘是否可燃对场所进行分类,粉尘的可燃性可通过实验室试验来确定。同时需要了解用于加工中的材料特性,这些特性可从加工专业人员处获得,还必须考虑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式(包括现场清理)。为了提供设备实际作业的释放性质方面的信息,专业技术知识也很有必要。危险区域的定义仅涉及到粉尘云的危险。进行场所分类的程序如下:
a)第一步:确定材料特性,材料是否具有可燃性,如颗粒尺寸、含水量、粉尘层和粉尘云、最低点燃温度和电阻系数;
b)第二步:确定粉尘保护壳或可能出现的粉尘释放源,见C.2.2
c)第三步:确定粉尘释放源发生释放的可能性以及装置各处出现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可能性,见C.2.3
d)第四步:确定形成爆炸性危险粉尘层的可能性,见C.2.4
只有在履行以上四步程序后,才可对场所进行分类。
装置应按照尽量避免对装置外部环境再次进行场所分类的原则设置。
实际的应用现场情况复杂,各种现场的解决方案均不同。因而,应由具有丰富经验且熟悉工厂环境的专业人员联合安全、过程和电气领域的专家,依照以上程序进行场所分类。
C.2场所分类的程序
C.2.1简述
C.2.2识别粉尘释放源
通常,需确定工厂内可能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或产生可燃性粉尘层的过程设备、过程工艺或其他行为。
对于粉尘贮存系统的内部和外部需分别考虑。在贮存系统的内部,粉尘不是释放的而是会形成粉尘云。
粉尘贮存系统的内部也存在不同的情况,内部存贮或处理大量粉尘产品(如地窖、磨坊、混合器)的装置与通常内部无粉尘堆积的装置是不一样的。
同样,贮存系统外部的场所分类也受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
――内部压力超过大气压力(正向正压交换),粉尘会很容易吹出产生释放的设备,反之,内部压力低于大气压力,则设备外部形成粉尘环境的可能性就很低。
――柔轫的导管比固定的金属导管更易于产生粉尘释放。
确定潜在的粉尘释放源应考虑其他过程参数如传输速率,粉尘萃取率和落差高度等。此外,粉尘颗粒尺寸和含水量极大地影响粉尘释放。
对于已确认的可能引起粉尘释放的过程,需进一步识别其场所和释放源的类型。在正常工作中的下列情况不应被视为释放源:
――压力容器的本体,包括关闭的喷嘴和检修孔
――无接缝的导管、管道和支管
――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粉尘泄漏的阀门密封管和法兰结合面。
粉尘释放源举例:
――持续形成的粉尘云
引入和形成粉尘的过程设备内部,如地窖、搅拌机、磨坊等。
――主要释放源
萃取设备的内部或开口罐装处周围。
――次要释放源
C.2.3粉尘释放的可能性
在正常情况下,周期性或者有时出现的场所
C.2.4识别危险粉尘层出现的概率
在存贮、处理和加工粉尘产品的粉尘罐体内部,作为过程自身的一部分,必然存在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反之,在罐体外部形成的粉尘层厚度通常是可控的(如通过清扫等)。控制粉尘层的厚度到一定水平会影响设备的选型。控制的水平取决于粉尘的特性和电气设备的表面温度。总的来说,罐体外部的粉尘厚度是可控的。
绝大多数粉尘层都会导致爆炸性粉尘环境的产生。存在粉尘层的场所必须予以分类。此外,有时稀释的粉尘云是粉尘层产生的原因。
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危险粉尘层形成的概率,危险场所可以分类如下表1所示:
表C.1危险场所分类
粉尘源等级
粉尘云
厚度可控的粉尘层
经常受干扰
极少受干扰
持续的
主要的
次要的
C.3区域分类举例
C.3.120区
粉尘罐体内部可划分成20区的场所举例:
——漏斗、地窖等
——回旋过滤器
——混合器、磨粉机、干燥器、装袋设备等
——无清扫,可能形成不可控厚度粉尘层的粉尘罐体外部
C.3.221区
可划分成21区的场所举例:
——内部压力不低于大气压力的粉尘罐体外部和正常工作时需经常打开或移动的门盖附近
——粉尘罐体外部、无防护措施的填充口、倒空口、送料带、取样口、卡车倾卸站的附近
——存在粉尘层的粉尘罐体外部,且因过程操作会形成爆炸性环境的场所
——漏斗和灌装口,因为此处往往会形成粉尘堆积,受干扰后就形成爆炸性环境。
C.3.322区
可划分成22区的场所举例:
——袋子的过滤通风口,在故障情况下会有粉尘喷射出来形成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
——设备周边需偶尔打开的,或根据以往经验,因内部压力高于大气压力而易于释放的、或柔轫的连接的场所
——泄爆的安全装置,如防爆膜、防爆门等打开时会形成粉尘释放的场所
——粉尘产品的贮存袋,处理过程中贮存袋的损坏会导致粉尘的释放
——划分成21区的场所若采取防止采取形成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的措施可降级成为22区。这类措施包括排风,可用于填充口、倒空口、送料带、取样口、卡车倾卸站的附近。
——存在可控厚度的粉尘,但通过清扫等措施避免形成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的场所
仅在粉尘容器内部会形成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在容器的外部可通过适当的措施避免粉尘堆积。但在粉尘容器外部,导致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不及时的清扫)的各种释放源形成的场所均需划分为20区。
C.4区域范围
C.4.120区:
——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持续或经常存在的生产和处理粉尘的设备内部
——存在不可控厚度或过多粉尘层的粉尘罐体内部
如果在粉尘罐体外部持续存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则该场所须划分成20区。但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工作区,工作区应采取措施(如清扫)来避免形成20区。
C.4.221区:
绝大多数情况下,21区的范围根据所在场所中释放源引起的爆炸性粉尘环境或粉尘层或以上两者形成的评价来确定。
——一些可能产生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处理粉尘的设备内部
——存在释放源的设备外部,同时也取决于许多粉尘参数,如粉尘数量、流量、颗粒大小和湿量。这个区域是很小的一个范围:
一个典型的释放源形成的爆炸性粉尘环境不会超过释放源(开口)周围1m,往下延伸到地面或固体底面
导致大范围粉尘层形成的释放源,如果在操作过程中粉尘层会受到干扰从而形成产生爆炸性粉尘环境,则区域的范围取决于粉尘层的范围。很多情况下,粉尘层会导致爆炸性粉尘环境的产生。
若粉尘的扩散受机械结构限制(如墙面),则此结构表面可作为区域的界限。
从实践的经验来看,将所有涉及的场所均划分成21区是可能的。
在建筑物外部,受风雨等气候条件影响,21区的边界会缩小。通常考虑距释放源1m的范围就足够了。
C.4.322区
绝大多数情况下,22区的范围根据所在场所中释放源引起爆炸性粉尘环境或粉尘层或以上两者形成的评价来确定。
释放源周围的区域范围取决于许多粉尘参数,如粉尘数量、流量、颗粒尺寸、含水量:
——典型情况下,应包括释放源水平1m和垂直向下到地面或固体底面的范围。一些释放源会引成更大范围的粉尘层,则粉尘层存在的范围均应包括在此区域内。通常,粉尘层会导致爆炸性粉尘环境的产生。
——若粉尘的扩散受机械结构限制(如墙面),则此结构表面可作为区域的界限。
——从实践的经验来看,将所有涉及的场所均划分成22区是可能的。
无限制(无机械结构限制,如开口容器)的21区周围均存在22区场所。
所有存在粉尘层,在操作过程中粉尘层可能会但并不经常受到干扰并形成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场所。
在建筑物外部,受风雨等气候条件影响,22区的边界会缩小。通常考虑距释放源1m的范围就足够了。
C.5区域标识
20区
21区
图C.1场所分类图中的区域标识
C.6场所分类举例
示例1:室内不带通风的倒袋站
本示例中,袋是手工倾倒在料斗中,并通过空气作用将物质传送至工厂的其他地方。漏斗总是充满的。
20区料斗内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爆炸性粉尘环境持续或经常存在,且存在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
21区开孔是主要释放源。因此,21区是开孔周围1m,并往下到底面的范围。
22区21区范围以外,整个室内环境均是22区。
00011注1:以上距离数值是为解释方面,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个距离。
00012注2:可能需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如泄爆或爆炸隔离等,但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不予以讨论。
图C.2室内不带通风的倒袋站
示例2:室外不带通风的倒袋站
本示例中,倾倒系统被放置在室外。
21区开孔是主要释放源。因此,21区是开孔周围1m,往下到底面的范围。
22区受外部环境影响,22区范围被限制在21区外1m的范围内。
00013注1:以上距离数值是为解释方面,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个距离。
00014注2:可能需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如泄爆或爆炸隔离等,但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不予以讨论。
图C.3室外不带通风的倒袋站
示例3:室内带通风的倒袋站
本示例中,袋是手工倾倒在料斗中,并通过空气作用将物质传送至工厂的其他地方。料斗总是充满的。料斗内部带有通风系统,因此绝大多数粉尘总是在料斗内部。
20区料斗内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持续或经常存在,且存在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
21区当排气系统失效或故障时,开孔是主要释放源。因此,21区是开孔周围1m。
22区,当排气系统设计完好,则释放的粉尘会被吸回。则开孔可被定义成次要释放源,在其周围1m的范围内形成22区。
倾倒的袋子会导致粉尘溢出。因此,在开孔周围2m的范围内应是22区。如果不能及时清扫,则房间内有粉尘的区域相应地会扩大,此区域均需进行分类。
图C.4室内带通风的倒袋站
示例4:回旋过滤器:清洁输出在室外
本示例中,回旋过滤器是萃取系统的一部分。萃取的产品通过持续旋转阀最终进入密闭的箱柜中。在过滤器的出口有一风扇持续地将萃取成份吹出。在过滤器的内部无产品遗留。
也就是说,有传输通道内部粉尘的平均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
20区因正常工作情况下,内部粉尘平均浓度经常是低于爆炸下限,且过滤器内部无产品遗留,无粉尘层,所以不存在20区场所。
21区尽管粉尘的平均浓度在爆炸下限以下,但有时会存在浓度在爆炸极限内的情况。而且存在突然旋转或大量萃取,以及清扫过滤袋等情况。
22区在过滤器干净的一端,粉尘会发生突然的释放(次要释放源)或持续出现低浓度的粉尘释放(持续释放源)。同样的情况会发生出口的导管或风扇一端。因而,出口周围1m的地方应划分成22区。
00032注:若设备外部会存在粉尘层,比如柔轫的连接处产生释放,则周围应划分成22区(而非安全场所)。
00017注1:以上距离数值是为解释方面,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个距离。
00018注2:可能需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如泄爆或爆炸隔离等,但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不予以讨论。
图C.5回旋过滤器:清洁输出在室外
示例5:回旋过滤器:清洁输出在室内
本示例中,旋转过滤器是正压空气传输系统的一部分。萃取的产品通过持续旋转阀最终进入地窖。在过滤器的出口有一风扇持续地将萃取成份吹入到室内。
在回旋部分的内部压力稍高于大气压力。在过滤部分的压力稍低于大气压力。粉尘传输部分的浓度高于爆炸下限。
20区存在于回旋、过滤和导管,因为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持续存在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
21区这一过程无21区场所。
由于过滤器的出口会将一些粉尘吹到房间内,从而在房间内部形成粉尘层。因而整个房间均应划分为22区。只有得到及时彻底的清扫才可以将房间内部划分为安全场所。
泄爆导管和出口可能会释放或倒塌(可能过压),这些场所应划分成22区。
00019注1:以上距离数值是为解释方面,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个距离。
00020注2:可能需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如泄爆或爆炸隔离等,但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不予以讨论。
图C.6回旋过滤器:清洁输出在室外
附录D
表D.1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电压(见注1)
Ur.m.sa.c.或d.c
最小爬电距离,mm
最小电气间隙
材料级别
I
II
IIIa
12.5
16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200
4000
5000
6300
8000
10000
1.6
1.7
1.8
1.9
2.1
2.2
2.4
2.5
3.2
4.0
6.3
10.0
12.0
16.0
2.6
2.8
3.0
5.0
8.0
20.0
3.4
3.6
3.8
25.0
6.0
00021注1:表中所示电压取自GB/T16935.1。工作电压可以超过表中规定电压等级的10%。这是基于GB/T16935.1的表3B中给出的供电电压的合理性。
00022注2:表中所示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值是以电源最大工作电压公差±10%为基础。
00023注3:10V以下时,与CTI的数值无关,并且可以接受不符合IIIa类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