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市场化、保基本、经济性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在全疆农村推进煤改电,降低全疆农村居民供暖成本,改善全疆农村居民供暖条件,为此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供暖系统;3.空气源热泵系统;4.电气系统;5.厨房电热炊具。
本指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录
1.0.1为实现总目标,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切实改善全疆农村居民供暖条件,提高农村电气化程度,规范电供暖系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全疆农村既有、新建住宅电供暖系统户内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1.0.3电供暖工程应遵循坚持市场化、坚持保基本、坚持经济性的原则开展工作。
1.0.4列入电供暖改造的既有住宅应为近五年内确定不拆除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良好的住宅。
1.0.5户内电供暖改造应在外部电网满足户内用电负荷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且征得当地供电部门的同意。
1.0.6电供暖系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除应符合本指南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供暖系统设计应依据下列规范、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XJJ053
《电热膜供暖技术规程》XJJ066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XJJ/T073
2.1.2室内、外计算参数选用及热负荷计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3热负荷计算应考虑间歇供暖附加,附加系数宜为0.5。农村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电供暖设备配置功率可参照表2.1.3。
表2.1.3农村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电供暖设备配置功率(W/m2)
气候分区
围护结构保温类别
寒冷地区
严寒地区
1
85
100
2
150*
3
120*
180*
注:1.为便于显示不同围护结构保温状况下电供暖设备配置功率的差异,本指南将围护结构保温状况分为三个类别,1类保温较好,2类保温较差,3类保温差。各类别对应的保温状况见表2.1.3-1。
2.表2.1.3中带*数字表明电供暖设备配置功率较高,电供暖系统初投资及运行费用也较高,这种情况下宜先对围护结构进行改造,使保温类别达到1类。
表2.1.3-1围护结构保温类别对应的保温状况
围护结构
保温类别
围护结构保温状况
外墙
370厚KP1烧结多孔砖墙+70mmEPS板(严寒地区)
370厚KP1烧结多孔砖墙+40mmEPS板(寒冷地区)
屋面
150mm厚加气混凝土+80mmEPS板(严寒地区)
150mm厚加气混凝土+50mmEPS板(寒冷地区)
外窗
四腔三密单框三玻中空玻璃,气密性6级(严寒地区)
四腔三密单框双玻中空玻璃,气密性6级(寒冷地区)
外门
保温木门或保温金属门
370厚KP1烧结多孔砖墙
150mm厚加气混凝土保温
简易单框双玻塑钢璃,气密性4级
单层木门
370厚实心砖墙
稻草板或加草黏土
2.1.4农村住宅应按户设置电供暖系统,并应选择经济性好、安全性高的设备及系统形式。
2.1.5应选用低温辐射或对流传热的电供暖设备,散热表面温度不应高于80℃,并应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2.1.6既有住宅宜选用落地或墙面安装的直热型或蓄热型电暖器。
2.1.7安装电暖器的墙体应牢固可靠。
2.1.8电供暖设备安装应采取防止老人、儿童触摸烫伤的措施。
2.1.9电供暖设备应具有温度自动控制功能,且宜具有双温控制功能(室温与散热表面温度双控制)。
2.1.10安装于距地面高度180cm以下的电供暖元器件,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2.2.1电供暖系统中主要材料、辅材、配件、保温材料等应具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件且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2.2.3电供暖设备或装置的型号、商标应标识清晰,包装完好。
2.2.4直热型电暖器应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1电暖器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电采暖散热器》(JG/T236)等标准的要求;
2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确电暖器类型(电油汀、电热膜、铝合金、碳纤维、碳晶板等)、容量(输入功率或额定功率)、数量、安装方式(落地或壁挂)等;
3明确电暖器安装电源条件(常用额定电压,220V/50Hz);
4明确自动温控器类型(即插式或明装式,智能型或普通型)及功能(单温控或双温控);
5明确电暖器安全保护要求(过热保护);
6明确电暖器外形尺寸、颜色、喷漆等要求;
7明确电暖器产品质量保证要求(CCC证书或其它质保证书);
8明确电暖器附件要求(包装清单、保修卡、说明书等);
9明确电暖器保修要求(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整机及主要部件保修一年)。
2.2.5蓄热式电暖器应符合如下技术要求:
1蓄热式电暖器应符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贮热式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44)和《电采暖散热器》(JG/T236)等标准的要求;
2蓄热体采用固体蓄热材料,保证居民使用安全;设备表面温度不高于70度;
3蓄热式电暖器要具有对蓄热和放热过程的控制功能,能够按时段设定室内温度并依据室内温度控制放热量;
4蓄热式电暖器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定的相应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JG/T236规定的蓄热式电采暖散热器的全部检测项目;
5蓄热式电暖器组成材料不得有害健康,正常工作时不得产生有害气体和产生有害健康的电磁波、电辐射等。应具有CMA标志的电磁强度检测报告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2.3.1电供暖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备;
2应熟悉施工现场条件并确定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材料、施工机具等已准备就绪,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2.3.2施工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新建住宅土建专业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现场垃圾已清理完毕;
2新建住宅电线与其它管线已完成预埋且已验收合格;
3既有住宅供暖配电线路已引至户内且已明确插座、开关设置位置;
4电供暖系统所用电线、电缆等主要材料送检合格。
2.3.3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现场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因素及应对措施;
3主要材料、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规格、型号等资料的保管存放措施;
5施工、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及验收标准,包括系统调试运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4.2电供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送电检验与试运行,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4.3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和验收:
1温控器、开关、绝缘材料等的材料质量;
2电供暖设备安装功率、绝缘电阻的检测;
3温控器的安装质量;
4安全防护符合设计要求;
5系统试运行调试。
3.1.1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供暖。
3.1.3未设热水供暖系统的既有住宅,宜优先选用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机组。
3.1.4采用热水型空气源热泵机组时,设计出水温度不宜高于45℃,并应采用地面辐射或风机盘管散热末端。
3.1.5供暖室外计算温度≤-15℃的地区,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应设电辅助加热装置。
3.1.6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应设置在室外通风良好的部位,安装支架应牢固、平稳。
3.2.2空气源热泵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二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要求,以GB/T25127.2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的制热量标称产品的制热能力(单位kW),不得以“匹数”做标称;
2空气源热泵设备须提供国家CCC认证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空气源热泵产品需提供具备资质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1,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6;
4空气源热泵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20℃时,制热最高出水温度应能达到50℃以上;在室外空气干球温度≥-25℃时应能正常无电辅热启动;
6空气源热泵生产企业应承诺对其所提供产品免费保修的年限与维修服务的年限。
4.1.1电气系统设计应依据下列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或企业规范、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
《电磁兼容》GB176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XJJ068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电热采暖伴热设备安装电气设计图集》03D705
《农村住宅电气工程技术规范》DL/T5717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
《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DL493
4.1.2电供暖配电系统设计、实施除执行本技术指南外,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程,还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要求。
4.1.3电供暖系统设计、实施前应确认室外线路供电容量,且室外线路供电容量满足新增电供暖用电容量,电供暖系统的实施应征得当地供电部门同意。
4.1.4电供暖用电负荷应设置独立用电计量装置,其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计量箱及其安装位置应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和确定,并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防止雷击措施。
4.1.5农村住宅单位面积电供暖设备用电单位容量估算详表4.1.5,表中围护结构保温类型详2.1.3条。
表4.1.5农村住宅单位建筑面积电供暖设备用电容量配置功率(W/m2)
95
115
170
135
200
4.1.6采用分散式电供暖的农村住宅建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户内电供暖用电计算负荷不大于12kW或计算电流不大于60A时,采用AC220V供电;当户内电供暖用电计算负荷大于12kW或计算电流大于60A时,采用AC220/380V三相四线供电,并使三相系统中各单相负荷平衡。
2采用分散式电供暖的住宅当采用AC220V供电时,住户内电供暖配电箱接户线(进户线)不小于16mm2;当采用AC220/380V供电时,住户内电供暖配电箱接户线(进户线)不小于10mm2。
4.1.7住户内应设置电供暖专用配电箱。电采暖专用配电箱采用明装或暗装方式,明装配电箱底距地不应低于1.8米,暗装配电箱底距地不应低于1.5米,安装位置应设置于接户线连接方便和操作方便的位置。
当需要电供暖专用配电箱设置在户外时,内部电气元件选择应满足电气设备环境温度的要求,配电箱应采用户外型。
4.1.8住户内电供暖专用配电箱应设置总进线断路器,并应具备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功能,并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每个电供暖设备供电回路应采用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断路器,并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4.1.10电供暖散热器接线应根据用电容量采用专用安全型插座或专用电源接线盒。专用安全型插座和专用电源接线盒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4.1.11居住建筑户内安装电供暖散热器额定工作电压应采用220V。
4.1.12单个电供暖散热器用电容量小于1.5kW时,电源插座应专用采用安全型插座,其额定电流不小于10A。
单个电供暖散热器用电容量小于2.5kW时,电源插座应专用采用安全型插座,其额定电流不小于16A。
单个电采暖散热器用电容量大于等于2.5kW时,应根据电供暖设备接线要求,采用专用电源接线盒。当使用专用电源接线盒时,采用配电线路与设备电源线直接连接方式。
单个电采暖散热器用电容量不宜大于3.5kW。
4.1.13每个电供暖散热器均为独立配电回路,电供暖散热器用电容量小于2.5kW时,配电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2.5mm2;电供暖散热器用电容量大于等于2.5kW并小于3.5kW时,配电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4.0mm2。
4.1.14住户内独立房间面积与电供暖电源插座设置详表4.1.14。
表4.1.14
序号
房间面积(㎡)
安全型电源插座、专用电源接线盒数量(个)
备注
<12
1-2
每个专用安全型电源插座、专用电源接线盒均为一个独立配电回路,具体数量由暖通专业确认
12≤S<20
2-3
20≤S<30
3-5
4
30≤S<40
4-6
5
40≤S<50
5-7
4.1.15当电供暖散热器正常工作表面温度大于55℃时,专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或专用电源接线盒安装高度底距地不应低于1.8米,且不应安装在电采暖设备的正上方;当电采暖散热器正常工作表面温度小于55℃时,专用安全型电源插座或专用电源接线盒安装高度底距地不应低于0.5米,且不应安装在电采暖设备的背后。
4.1.16户内电供暖系统配电线路的导线应采用0.45/0.75kV阻燃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线(ZRBV)。
4.1.17电供暖散热器为I类用电器具时,应设置接地线,并与电源的接地线可靠连接。
4.1.18电供暖配电回路导线截面规格与保护开关参数应配合,并应满足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功能要求;供电回路中性线应与相线等截面。
4.1.19每个电供暖散热器应采用温控器控制,温控器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供暖设备额定功率小于3.0kW且电供暖设备自带温度控制器额定电流大于电供暖设备额定电流时,宜采用电供暖散热自带温度控制器直接控制;
2电供暖散热器额定功率大于3.0kW时,应采用温度控制器结合交流接触器控制;
3温度控制器应具备室温或地表温控制、多时段控制、防冻和过热等自动控制功能。
4.1.20电供暖配电系统电气设备选型应满足国家CCC质量标准要求。
4.1.21当电供暖设备为空气源热泵、发热电缆或电热膜时,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
4.2.1电供暖配电系统布线宜采用暗敷方式,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程,还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要求。
4.2.2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1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也可用于建筑物顶棚内;
2明敷或暗敷于建筑物顶棚内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时,可采用双层金属层的基本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地面、楼板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或直埋地下时,应采用双层金属层外覆聚氯乙烯护套的防水型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3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宜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4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与热水管或其他管路同侧敷设时,应由按照国家标准考虑管路之间的间距;
5当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的线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应适当增加管径或增设接线盒。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之间及其与盒、箱或钢导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附件。
4.2.3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
1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宜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
2暗敷于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应选用中型及以上管材,壁厚不小于2.0mm;
3当采用刚性塑料导管布线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4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刚性塑料导管内;
5电线、电缆在塑料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
6刚性塑料导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7当刚性塑料导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加装拉线盒(箱)或加大管径;
8沿建筑的表面或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槽),宜在线路直线段部分每隔30m加装伸缩接头或其他温度补偿装置;
9刚性塑料导管(槽)布线,在线路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专用附件;
10刚性塑料导管(槽)应采用难燃材料,其氧指数不应小于28。
4.2.4电线穿管最小管径详表4.2.4
表4.2.4
电线型号0.45/0.75kV
单芯电线穿管根数
穿管最小内径(mm)
ZRBV-2.5mm2
15
20
6
ZRBV-4.0mm2
25
4.2.5电线穿线槽最小宽度详表4.2.5。
表4.2.5
单芯电线穿线槽根数
线槽最小宽度(mm)
32
4.2.6金属导管布线
1金属导管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
2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
3穿导管的绝缘电线(两根除外),其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多根导线穿管参照表4.2.4;
4绝缘电线不宜穿金属导管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
4.3.10.4kV配电箱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
《低压断路器》GB1284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4025
《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一般要求》JB4013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GB998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T4942
《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GB/T3047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GB/T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268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1762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2423
《开关及控制装置附件》IEC6043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多功能开关、自动转换开关电器》IEC60947
4.3.2使用方式及环境
4.3.3配电箱技术要求
1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3X。分别为挂墙式安装、嵌墙式安装。各种安装方式均要考虑安装的方便。嵌墙式安装要考虑墙体厚度及盖板配合装修的方便性。打开盖板可直接调节开关及面盖的深度和水平,箱内安装导轨连同开关可调节。落地式安装箱体要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配电箱(柜)的外涂层颜色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静电喷塑,涂层附着牢固,颜色均匀,无皱纹、剥落、斑点、漏喷等不良现象,在距离1米处观察无明显色差和反光,表面平整、干净,无凹坑、划痕等损伤现象;
2配电箱中使用的其它有镀层的零部件,保证无剥落、斑点、漏镀、生锈等不良现象,外表质量都要达到与上同等要求。箱(柜)内干净,除提供给用户的资料和零配件及相应其它国家规范要求的附件外,箱(柜)内不得有杂物、灰尘等;
3配电箱的机械要求。配电箱箱体选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厚度的冷热轧钢板制成,钢板箱门、钢板盘面厚度不小于1.5mm,背板厚度不小于1.5mm,导轨必须结实,结构应完整坚固;
4配电箱内部元器件接线与装配布置合理、进出线预留孔洞数量、大小、形状及箱(柜)的安装方式等符合国标、图集、设计图纸具体参数的要求。预留的进出线开孔或敲落孔有相应的密封附件,在进出线装配完毕后能保证达到防护要求;
5配电箱(柜)的焊接、螺栓连接均牢固,焊缝均匀、光洁,无焊皮、焊穿、气孔等不良现象;螺栓连接有平、弹簧垫圈,外露丝扣2-5扣。配电箱(柜)内的零部件、开孔边缘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及裂口等;
配电箱的外型尺寸偏差见下表:
附表1(单位:mm)
尺寸范围
偏差值
高
宽
深
<300
±1.05
301~500
±1.4
501~1000
±1.8
配电柜的外型尺寸偏差见下表:
附表2(单位:mm)
400~1000
——
0~-1.4
±1.5
箱柜的垂直度偏差要求见下表:
附表3(单位:mm)
垂直度公差
侧面
后面
底面
401~1600
2.0
6箱(柜)的活动部件启闭灵活,在开闭过程中不得损坏涂层或镀层,开启角度不小于90°,门锁采用暗锁,门锁牢固可靠,在锁上后没有明显的晃动,门铰链采用金属镀铬;
7配电箱(柜)的门与门、门与壳体之间的缝隙均匀一致,缝隙差小于1mm,缝长大于1米时,均匀差不大于1.5mm;
8配电箱(柜)的铭牌和电路图:每台配电箱(柜)的铭牌采用金属制铭牌,铭牌中至少有产品名称、型号、厂家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五项。铭牌固定在前面板显见处,具体位置美观合理;
9箱、柜附有主电路图、系统图、原理图、二次控制图等,电路图中各参数要求与实物相一致,用A4纸打印贴于箱、柜门后,重要控制二次回路也需附图,随配电箱(柜)配套供货;
10所有布线及接线端子均应设置在面板背面,配电箱正面仅外露断路器操作区,配电箱采用专用维修工具拆装;
11电气性能的要求:
(1)配电箱带门箱体钢板不小于1.5mm厚,箱内有足够的排线空间,独立的零线地线接线柱,所有强电箱均采用冷轧电解板制作;
(2)总开关的出线导线截面和不小于进线的截面;回路标注用塑料条打字并固定牢靠;
(3)接地及保护装置:所有的配电箱均在配电箱结构上焊接有主接地端子,主接地端子与配电箱内的最大接地导线匹配,并在接地端子处做出规范要求的接地端子标符号,且保护接地系统的母线在全长范围内均做黄绿双色并有PE字母标识。箱(柜)上装有与金属基础连接直径不小于6㎜的专用接地螺栓;
(4)配电箱的箱体金属板、框架、所有活动门、做隔离二层板、带电导体的金属板、装有36V以上电器的门、盖板等导电部件用铜编制涮锡带与箱体上的接地端子进行可靠的连接,保证箱柜体中的正常运行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与接地系统连接的连续性,成排(单个)安装的箱(柜)组装后的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铜质保护接地导体的截面积当相导线为16mm2及以下时与相导体同面积,但不得小于10mm2,16mm2-35mm2以下时采用16mm2导体,35mm2及以上采用不小于相导线面积一半的导体;
(5)接地系统中使用的裸编织铜线两端要压接铜接线端子进行搪锡处理,PE系统连接作用的结构紧固件使用专用的接地平弹垫圈,其它接地系统中使用的六角螺栓配件也均需使用专用接地配装件或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对接地系统特别要求的零部件;
(6)对容易直接接触到的导电部分,将带电部分进行绝缘或用挡板、隔板进行防护;
(7)配电箱内电器元件均选用具有CCC认证的产品。其中微型断路器、剩余电流断路器等选用按照设计图纸及变更进行选用。图纸上未注明的辅助性器件选用取得CCC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的合格产品;
(8)元器件在箱(柜)内的安装紧固,没有打滑或损坏镀层现象,并有防松措施,紧固件(含后期接线用螺栓或螺钉)配置齐全;
12箱柜内的配线安装:
(1)母线联接和裸导体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03标准中关于载流量和温升限量的要求,母线弯曲处无裂纹,表面无压痕、凹坑、毛刺等缺陷;母线涂层均匀,无流痕、刷痕、皱纹等缺陷,搭接面不粘漆,同一元件同一侧涂层界线一致,与接触面的距离相差不得大于5mm。相色的要求为:L1相(A相)为黄色、L2相(B相)为绿色、L3相(C相)为红色、中性线(N线)为淡蓝色、保护接地线(PE线)为黄绿双色;下表的基准方向为面向配电箱的正面:
附表4:
相别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前后排列
L1相
上
左
远
L2相
中
L3相
下
右
近
N线(中性线)
最下
最右
最近
(2)母线在配电箱内的排列层次分明、美观合理,相色标的位置整齐一致;母线的搭接部位搪锡,使用的紧固螺栓镀铬,外露丝扣3-5丝,搭接平整、自然,连接紧密可靠并有防松措施;后期安装接线用紧固件配置齐全;母线的支持件牢固可靠,排列布置合理,能承受设计要求的电力负荷和热应力;母线穿越金属隔板时,在穿越处加强定位固定;
(3)绝缘导线与母线进行固定时采取防转动措施,严禁利用接触面的摩擦力作为防转动措施;配电箱内设置保护接地导体,保护接地导体的截面积按前述第1条执行;
(4)对容易直接接触到的母线排,用绝缘性挡板、隔板进行防护,接板或隔板的厚度不小于2-3mm,无法用挡板或隔板进行防护的母线用与相色相同的热缩套管进行护套;
(5)绝缘导线的配线要求:绝缘导线根据图纸中该回路所带断路器额定电流选用。多股线要有压接端头,并搪锡处理;
(6)二次回路配线:电流回路不小于2.5mm2,其它回路不小于1.5mm2,绝缘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绝缘导线采用铜芯多股软线,导线的颜色:黑色。绝缘导线的连接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用铜制裸压接端头》JB2436标准的冷压铜质接线端子进行连接,并采用专用压接工具压合,接线端子与多股软铜芯线的压合牢固、紧密;
(7)导线在箱(柜)内走向合理,固定牢固美观,导线弯曲无死弯,留有维修的间距。并预留外进线的固定用紧固件,导线布设时不得贴近带电部件和尖锐边角处,同一回路导线穿过金属孔洞时所有相线和中性线从同一孔穿过,并在穿孔部位加上光滑的衬套。同一端子上不超过二根导线,采用过渡端子进行连接,导线连接牢固可靠。端子上的螺丝钉配置齐全,同时预留适量备用端子孔。导线的两端有清晰、牢固的打印编号,编号与所提供的电路原理、控制图一致。连接固定件与活动件的导线预留裕量,并用套管加以保护,在活动件运动时不得受到损伤;
(8)接零母线和保护接零母线上预留接线用螺栓,数量不少于该配电柜中回路数量,并有齐全的连接用螺栓等配件。
13配电箱的防护要求:
(1)配电箱均能在三级污染的条件下运行,即配电箱柜的防护等级达到IP3X。所有箱柜体用的钢板、型钢在喷涂前进行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其它金属件均有防腐蚀能力。配电箱中所用的所有绝缘件是自熄性材料;
(3)配电箱采用简易包装,保证配电箱在包装箱中不会产生大的位移。其它未尽事宜按《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JE3084的要求执行。产品到场后包装完整无损伤,封箱标志完好,开箱时厂家、甲方、监理必须在场,由厂家或厂家委托建设单位拆除包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对包装拆除过程进行监督,查验随箱附带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14厂家资质、3C认证、交用户的资料(使用说明书、电路图、配线图等)、规定及合同要求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齐全、真实、有效。
15其它未提及的配电箱柜的电气性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9466.1等的要求。
16铭牌及各种标识
1所有提供的铭牌、指示、警告标识具有中文表示;
2铭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其材料是耐腐蚀、耐磨的金属材料,牢固着于设备显著位置。
4.3.4插座技术要求
1插座类产品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GB2099.1/IEC884-1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GB2099.1第二部分:器具插座的特殊要求;
2电子类产品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GB16915.1/IEC60669-2第二部分:特殊部分第一节:电子开关。
3插座类技术要求
插座
额定电压
250V
440V
额定电流
6A、10A、16A
25A(三相插座)
插拨次数
≥5000次
爬电距离
≥3mm
电气间隙
材料品质
项目
标准二
GB16915.1-2003/GB2099.1-1996
面板材料
PC料或ABS料、必须阻燃
底壳材料
PC料或尼龙料(ABS)或尿素树脂必须阻燃
开关触点
银合金触点
插座铜片
锡磷青铜,表面洁净不能有氧化污垢
4强制性安全认证: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通过认证并获得证书(CCC认证)。
5其他通用要求
(1)插座类产品采用通体以PC米(聚碳酸脂)为原料注塑,不得混入ABS及尼龙料;
(2)面板: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光泽;阻燃性能应通过6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
(3)底壳:阻燃性能应通过8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上述试验均需要求提供两份正式试验报告原件;
(4)插座铜片:厚度不小于0.6mm,不同极性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5)插座的接线端子应能可靠的连接2根截面为2.5mm2、4.0mm2导线;
(6)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7)插座的接线端子处有明显的接线极性标记;
(8)插座类产品必须有保护门,合格的保护门应当只有在所有插孔同时插入时(二、三孔插座在其中一项插座的所有插孔同时插入)才能被打开。
4.3.5电线技术要求
1电线产品技术标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T5023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
2电线技术要求
(1)综合数据
导体标称截面积(mm2)
导体种类
线芯线径(mm)
绝缘厚度规定值(mm)
平均外径下限(mm)
平均外径上限(mm)
20℃直流电阻(Ω/km)
70℃时最小绝缘电阻(MΩ*km)
2.5
实心
1.78
0.8
3.2
3.9
7.41
0.010
2.25
3.6
4.4
4.61
0.0085
2.76
4.1
5.0
4.91
0.0070
(2)电线产品试验应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T5023-20082中表2的要求;
(3)电线阻燃等级应满足《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5.1.2中C级要求;
(4)电线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4.4.1配电箱安装验收
1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2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装置内保护接地导体(PE)排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可靠连接。当设计未做要求时,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3对于低压成套配电柜、箱及控制柜(台、箱)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不应小于0.5MΩ;
5配电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应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应相同,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2)箱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3)箱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汇流排上同一端子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N或PE。检查数量:按照明配电箱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6配电箱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柜、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7配电箱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配电箱涂层应完整;配电箱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
4.4.2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验收
1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2除设计要求以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3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盒(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4绝缘导线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绝缘导线穿入导管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
5与槽盒连接的接线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配线工程完成后,盒(箱)盖板应齐全、完好;
6绝缘导线在槽盒内应留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1.5m;当垂直或大于45°倾斜敷设时,应将绝缘导线分段固定在槽盒内的专用部件上,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直线段长度大于3.2m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6m;槽盒内导线排列应整齐、有序。
4.4.3插座安装验收
1对于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
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3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4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5温控器接线应正确,显示屏指示应正常,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6暗装的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盒内干净整洁,无锈蚀,绝缘导线不得裸露在装饰层内;面板应紧贴饰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无碎裂、划伤,装饰帽(板)齐全;
7插座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室内相同规格并列安装的插座高度宜一致并应为同一相序。
5.1厨房电炊配电系统设计、实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和规程,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要求。
5.2在征得当地供电部门同意后,厨房电炊配电系统电源宜由电供暖配电系统引出,并参照电供暖散热器配电系统设计。
5.3当厨房电炊配电系统电源由电供暖配电系统引出时,电炊具电源接线要求、配电回路保护要求与电供暖散热器相同。
5.4厨房电热炊具可选用凹型电磁炉、电饭煲、电烤箱等生活设备,供电回路要求详表5.4。
表5.4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kW)
专用电炊具插座数量
(个)
每个插座接电线截面
(mm2)
凹型电磁炉
3.0-3.5
1(采用专用电源接线盒)
不小于4.0
每个插座均为一个独立供电回路
电饭煲
0.5-1.5
不小于2.5
≥1.5
电烤箱
≤1.5
>1.5
1(采用专用接线盒)
其他用电设备参考以上配电要求。
5.5厨房电炊专用电炊具插座、专用电源接线盒宜设置在厨房灶台下方,安装高度底距地不小于0.5米,方便接线和操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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