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9月9日讯哈尔滨“助企惠民冰城乐享消费季”亿元电子消费券大派送活动将于11日启动。哈市向限上汽车、大型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家电通信和全部餐饮(含住宿业餐饮)、文化旅游行业投入2亿元电子消费券,并与企业推出减免让利配套6亿元及银联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叠加效应,让百姓享受实实在在的消费福利。11日9时、15日9时,记得来“云闪付”抢首轮电子消费券!
补贴比例和使用规则汽车类
购买“国六”标准七座以下(含七座)家用新车,持“62”开头的银联卡到店支付,分三档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购买1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2000元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至25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25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大型百货类(不含超市)
首轮发放25万张,区分一般商品消费券和特殊商品(珠宝、黄金、钟表、照相器材、国际精品等贵重物品)消费券。一般商品消费券分50元、100元、200元面额;特殊商品消费券分100元、200元面额。
1、一般商品: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至10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000元(含)以上至2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2、特殊商品: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至4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4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文化旅游类
适用于云闪付支付的景区、加油站、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文旅消费券和景区加油补贴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面额。
1、文旅消费券:首轮发放25.8万张。在景区、影院、网吧、游艺厅、文艺演出娱乐等场所,单次消费10元(含)以上至100元,一次性使用1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
2、景区加油补贴券:游客到景区消费(门票或二消),单次消费10元(含)以上至100元获赠一张1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获赠一张2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获赠一张3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获赠一张50元加油补贴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获赠两张50元加油补贴券。加油补贴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有效期为7天。
游客获得景区加油补贴券后,即可在哈尔滨市辖区内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使用,加油50元抵用10元加油补贴券;加油100元抵用20元;加油150元抵用30元;加油250元抵用50元。
为规范开展本次电子消费券投放工作,市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严防虚假消费套取资金和虚抬价格等问题,使消费券真正惠及消费者。同时,对违反协议规定者予以处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餐饮类(含住宿业餐饮)
首轮发放73.5万张消费券,适用于云闪付支付,进店消费的餐饮企业。消费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面额,单次消费100元(含)以上至200元,一次性使用1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200元(含)以上至300元,一次性使用2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元(含)以上至500元,一次性使用3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
家电通信器材类
首轮发放12.5万张,区分家电类商品消费券和通信器材类商品消费券。家电类商品消费券分50元、150元、300元面额;通信器材类商品消费券分100元、200元面额。
1、家电类商品:单次消费500元(含)以上至1500元,一次性使用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1500元(含)以上至3000元,一次性使用15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3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300元消费券。
2、通信器材类商品:单次消费2000元(含)以上至4000元,一次性使用100元消费券;单次消费4000元(含)以上,一次性使用200元消费券。
领取形式和操作方法
通过手机端“云闪付”APP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在手机端下载注册“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在云闪付首页中“本地专区”选择哈尔滨市政府消费券,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即可获取。
抢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进入“我的票券”,消费时自动减免核销使用,单笔消费达到指定金额,系统默认核销符合条件的最大面值消费券。